導讀:年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定調2016年將加強農業供給側改革,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使農產品供給數量充足、品種和質量契合消費者需要,真正形成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農產品有效供給。也是再次強調糧食價格改革以及農業支持政策要向規模經營主體傾斜。
2015年涉及農村改革的政策,讓各界都應接不暇。
梳理這一年來的政策變遷路徑,基本邏輯是圍繞提升農業生產效率,提升中國農業競爭力而進行。其中包括具體政策落地和完善,有試點啟動,也有規劃未來農業改革方向、做頂層設計的政策方案。21世紀宏觀研究院從產權改革、經營改革、價格改革以及城鄉一體化改革四個方面來研究本年度的農業改革。
年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定調2016年將加強農業供給側改革,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使農產品供給數量充足、品種和質量契合消費者需要,真正形成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農產品有效供給。也是再次強調糧食價格改革以及農業支持政策要向規模經營主體傾斜。
產業層面,21世紀宏觀研究院認為,未來農業供給側改革將表現出如下特點:
第一,土地市場被寄予了最多的市場預期;
第二,農村金融有望進一步盤活;
第三,農村網絡基建在提升,農村電商在未來幾年還有很大的空間。
第四,“進城買房”,對房地產去庫存的實質影響,以及進城后相應的配套公關服務、就業崗位等,均值得關注。
一、產權改革:“三塊地”改革試點啟動
從影響面和市場關注程度來說,圍繞土地相關的產權制度改革,最受各界關注。
在“三塊地”改革中,農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縮小土地征收范圍,規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為工礦倉儲、商服等經營性用途的存量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享有同等權利,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讓、租賃、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規則、服務監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機制。
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農戶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權基礎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農民住房保障新機制,對農民住房財產權作出明確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償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償退出機制,探索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有效途徑。
對于產權改革,21世紀宏觀研究院認為:
1.土地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圍繞農村土地的改革一直在按照小范圍試點、平穩進行的原則,未來幾年大概不會有重大改革進度;
2.2015年明確提到,試點涉及突破相關法律條款,需要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允許試點地區在試點期間暫停執行相關法律條款。而此前有媒體報道稱33個改革試點中,有15個試點方案獲批,按照文件,試點要在2017年底完成,這意味著2016年全國33個試點會同步試點。
現階段農村所擁有的存量建設用地多達2.5億畝,試點將如何盤活農村土地資產,將會攪動未來土地市場。
二、經營改革:規模化經營配套政策落地
2015年,關于農業經營改革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圍繞提升農業經營的集約化、規劃水平的改革落實文件,分別從規模經營的載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及健全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監管和風險防范機制等方面,做出了具體的規定。
目前,中國農業自身競爭力尚有不足,各方已經達成共識的是,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這就意味著必須要以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為核心,加快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經營的集約化、規模化水平。
21世紀宏觀研究院發現:
第一,在規模經營載體上,文件提出“以建設高標準農田為載體推進適度規模經營;以農業產業化經營為抓手推進適度規模經營;其中重點提到,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高標準農田的支持力度”。財政部文件更是明確從財政上予以支持。
第二,在農業經營主體上,幾乎所有文件都強調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現代農業種的作用,其中包括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龍頭企業等;這一點在今年陸續發布的關于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的通知中十分明顯。
另外,年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也提到,要充分發揮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在結構性改革中的引領作用,農業支持政策要向規模經營主體傾斜。
過去一年時間,政策層面,鼓勵農村電商發展的文件陸續發布;資本層面,阿里巴巴、京東等資本大鱷進入農村,農資、農產品的購買和銷售模式也在發生變化,都為返鄉農民工以及農村大學生等農村青年群體提供了諸多就業和創業機會。
這也表明,中國的新型農業主體也正在形成,或能改善農村主要勞動力為“3861部隊”的局面。
第三,農村金融機遇增加。農村金融發展一直很薄弱,其原因包括征信缺失、缺少抵押物、風險難控等。
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細則,其中提到“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需要實現抵押權時,允許金融機構在保證農戶承包權和基本住房權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另外完善抵押物處置措施,確保當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承貸銀行能順利實現抵押權。”
21世紀宏觀研究院經過調研發現,有省份已經出現過多起上述抵押貸款風險案例,風險發生后,抵押物在市場上很難變現,對金融機構來說是“燙手的山芋”。此次細則發布后,對金融機構來說風險減少,或許也能相對提高其發放此類貸款的積極性。
第四,在2015年末,時隔24年,中央再次出臺全面指導農墾改革發展的專門文件,對新時期重塑農業“國家隊”做頂層設計。農墾也被稱為計劃經濟最后的堡壘,同時擁有豐富的資源,其5.4億畝土地資源和超過1萬億的國有企業資產,正待改革更大可能的釋放價值。2015年被稱為我國農墾改革元年,2016年,系列改革措施將會落地。
三、價格改革:糧食價格市場化
2015年,對農民影響最為直接的,恐怕是糧食價格改革了,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價不分離”,完善市場化的定價制度。
21世紀宏觀研究院認為,按照目前糧食價格改革的核心思路,未來會繼續改進農產品市場調控方式,減少政府過度干預,未來糧食價格也會越來越貼近市場,中國農產品價格全面高于國際市場的局面或會被打破。
12月底,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召開,定調農業供給側改革。會議強調,要著力加強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農業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使農產品供給數量充足、品種和質量契合消費者需要,真正形成結構合理、保障有力的農產品有效供給。
而價格是調節農產品供求最有效的手段,進一步說明我國現行的糧食價格會向市場化方向調整。
四、城鄉一體化改革:農民工進城是最大懸念
最后一個跟農村乃至全國宏觀經濟形勢密切相關的關鍵改革,就是城鎮化。
2015年底,一年一度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按照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庫存,穩定房地產市場。
化解房地產庫存也是供給側改革的“四個殲滅戰”之一。其實,在2015年,國內已經有不少城市出臺了鼓勵農民工進城買房,并以真金白銀補貼的政策,其中包括河南、安徽等地。
但農民工是否能成為解決城市房地產庫存的“接盤俠”之一?這是本年度農業政策中最大的懸念。從目前來看,農民工進城意愿并不大。中國社科院做過一個調查,絕大多數農村籍流動人口不愿意轉變為非農戶口;如果要求其交回承包地,則只有10%左右愿意轉為非農戶口。
21世紀宏觀研究院認為,影響農民工進城的原因,主要包括是否有充分的就業崗位,能否享受城市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能否承受城市高房價、高物價,是否需要退出農村承包地。如果要鼓勵農民工進城買房,2016年國家仍需出臺系列城鎮化的配套政策。
其中,類似河南、安徽等地發布的鼓勵農民進城買房優惠政策將陸續出臺;從國家層面,包括教育、醫療、社保在內的具體推進城鎮化的政策,也會陸續有所體現。
(作者系21世紀宏觀研究院分析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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