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步伐的逐漸加快,財政資金也大量增加,公共財政職能作用逐步得到了增強。加強財政資金管理,依法收繳和使用資金,確保資金安全和完整,關系到了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促進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物質保證,是政府全面搞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長期性任務和重要責任。
一、現階段財政資金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管理制度缺失或執行不力
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制度是防范風險的重要屏障。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力,本身是財政資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項重大問題。目前制度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財政的內部控制制度、財政與銀行之間對賬制度、相互制約機制、崗位培訓制度、崗位輪換制度和崗位素質教育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都沒有得到很好地執行。此外,由于人員配備不足,財政預算和國庫機構在內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崗、崗位交叉的現象,一些關鍵環節和重要權限集中在個別人員手中,未對支付印鑒實行分人分印管理,定期對賬制度流于形式,或者根本就不對賬,密碼不密,形同虛設,財政資金運行的各項內控機制無法完整落實,給財政資金安全留下很大隱患。
(二)財政資金分配和協調不力
1、決策機制分散。目前財政發展資金基本上是分口管理、分口對下分配,難以整合起來用于事關全局的大事。
2、專項資金管理分散。同類性質的專項資金由多頭分散管理,不利于財政資金的統籌使用。
3、缺乏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考核評價機制。一方面在資金使用上沒有突顯出保障最基本的公共需要,追求最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另一方面事后對使用資金造成失誤和損失的行為沒有進行嚴肅的責任追究。
(三)財政專戶管理不規范
近年來,財政部不斷有文件形式的財政專戶管理制度要求及政策,但具體到基層,尤其到縣級,財政專戶管理情況基本流于形式。財政專戶由于牽扯到預算單位和代理銀行的好多“利益”,財政專戶整頓工作又缺乏堅強的領導力量和有力的執行者,所以財政專戶過多、重復設置、管理分散現象仍然沒得到解決,資金安全隱患較大。加之專戶資金仍然采用傳統的實撥方式,管理鏈過短,少數地方至今還沒有落實財政專戶歸口國庫部門統一管理的要求,資金容易在預算單位沉淀,更是增加了資金運行風險。
(四)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徹底
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作為財政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財政部一直在要求,我省在縣級明確著手實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是從2007年開始的。截止現在,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作為全省財政支撐應用平臺建設的其中一部分,仍在不斷完善和深化中,改革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筆者認為,從全國大范圍看,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還存在一些問題。第一,未統一開發出能適用于全國各級財政系統的立體綜合軟件系統。目前各地各級財政部門都在單打獨斗,改革所選擇的軟件開發商不盡相同,開發的系統也各自存在很大的區別,系統可使用性程度不高,對資金的監控能力不高。第二,認識不到位、緊迫感不足、有畏難思想等。此類現象在市、縣、鄉三級表現比較明顯,不但沒有充分認識到國庫集中支付改革所包括的具體業務范疇,而且緊迫感嚴重不足,加之存在畏難思想,靠著上級部門的催促進行。第三,綜合業務能力不夠。作為一項新的改革,在業務素質上對財政干部也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準確的說,各級財政干部必須同時具備較高的電腦水平和財政業務水平,才可以完全勝任新的工作。但目前財政系統的干部中這類人才比較缺乏。第四,銀行賬戶等基礎工作不徹底。部分地方的部分單位還存在賬戶林立、賬戶混亂現象,資金管理難度較大。第五,對財政資金流向的監控不徹底。部分地方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中,財政直接支付在財政支出中的比例不高,并且存在預算單位用直接支付方式向本單位其他賬戶支付資金的現象。授權支付中對轉賬和提現方式未做出明確的區分限制,單位現金流量管理不到位。
作為財政資金撥付中最重要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不完善,那么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將存在很大的漏洞。
(五)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尚不健全
隨著近年來財政管理和業務上不斷出臺新的改革,原有的財政監督方式、方法已不能適應當前加強財政管理工作的需要,主要存在: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相互脫節;尚未理順不同財政監督主體之間的關系;使用的財政監督方式和手段比較落后;財政監督隊伍建設跟不上實際的需要;沒有營造良好的財政監督執法環境。
二、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主要對策
(一)進一步健全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制度
科學合理的制度機制,是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礎和有力保障。制定出有效的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和預算單位會計基礎管理工作的規范,夯實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礎。要加強以下幾個方面建設:
1、加強制度體系本身的完整性,構建部門崗位分工控制制度。完整的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包括財政總預算會計崗位責任制,印鑒、票據管理制度,財政內部相關業務職能部門之間,財政與預算單位、人民銀行國庫、代理銀行之間的定期對賬制度和相互制約機制、財政資金專戶管理制度、內部監督檢查制度、代理銀行管理機制等。
2、建立關鍵崗位人員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對財政資金管理關鍵崗位人員有效的教育培訓管理機制,包括上崗培訓和后續培訓,提高關鍵崗位人員的思想道德水平、財政業務水平和操作動手能力。二是建立科學的自律機制、防范機制和獎懲機制,把關鍵崗位人員的自我約束與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外部制約機制有機結合起來,牢固構筑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思想防線和制度防線。
3、健全過錯責任追究處罰制度。制定財政資金安全、規范運行監督實施方案,根據資金運行整體情況確定監督重點,進行風險防范與監控管理。將財政資金安全與各部門職權范圍與責任掛鉤,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對因管理不善、控制不嚴、造成資金損失、浪費的有關人員,要追究相應的責任,并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違法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二)進一步完善部門預算和提高預算執行力
一是預算編制要完整、科學、合理。財政部門在編制預算之前,應認真組織調研,聽取各預算單位對預算盤子的意見及建議,并與上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對比分析,避免超預算問題發生,減少預算追加,細化部門預算,建立科學合理的支出標準和預算定額,盡力減少隨意性和擅自變更預算行為的發生。二是加大預算監管力度,不得擅自改變項目經費用途。三是加強政府采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有些單位故意鉆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政策的空子,采取多次開票,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采購和招投標。要加強財政、稅務、紀檢、監察等綜合監管力度,提升財政財務管理水平,合理的安排財政資金的結構和去向,使有限的財政資金發揮更大的使用效
(三)進一步增強財政資金安全責任意識
觀念是行為的先導。有什么樣的思想觀念,就有什么樣的行為模式和行為準則。因此,要提高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必須強化安全意識:一要強化法律意識,依法理財。財政資金管理活動,從一定意義上說,就是在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之內從事生財、聚財和用財的活動。因此,各級財政部門要重視抓好學法用法工作,把學法用法列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全面提高廣大財政干部的財經法規意識,熟練掌握財政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高依法理財的水平。二要強化責任意識,履職盡責。財政部門作為國家的理財部門,財政資金的使用事關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責任重大。這就需要我們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為國家和人民管好用好每一分錢。各級財政部門和廣大財政干部一定要以對黨和人民、對事業、對自己高度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資金安全管理,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履職盡責。同時,要強化責任追究,對那些管理不善甚至不抓不管,資金安全長期存在漏洞、造成財政資金損失的,要追究個人的責任。三要強化憂患意識,防患未然。當前財政資金安全形勢并不容樂觀,不法分子無時不刻不在窺覷財政資金。因此,各級財政部門一定要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增強危機感和緊迫感,要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增強對可能出現問題的預見性,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未雨綢繆、防患未然,及時消除資金安全隱患。
(四)全面深化和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現代國庫管理制度,對加強財政資金的監督、提高財政資金安全管理水平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1、不斷拓展改革范圍
在資金范圍上,要將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范圍,同時將財政專戶、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實撥資金;在單位范圍上,要將縣區級的所有預算單位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同時積極探索對有條件的鄉鎮財政資金實施國庫集中支付,使改革盡快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2、全力推進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支付轉軌
目前,部分縣區的集中支付改革仍采用國庫集中支付和集中核算相結合的模式。按照財政部的規范要求,逐步將會計集中核算全部退回預算單位,實現會計集中核算向國庫集中支付的全面轉軌。針對當前具體情況,縣區應將支付中心的集中支付職能和會計核算職能進行分離,把集中支付職能并入財政國庫部門,即由財政國庫部門負責辦理國庫集中支付的財政業務。
3、盡快實現財政國庫管理機構和執行機構的整合
要對國庫管理機構與國庫執行機構的內設機構、職能及工作流程、系統建設等進行全面一體化整合。這樣的整合既能減少職能交叉,理順業務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又能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因此,我們要積極創造條件整合國庫管理機構和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合署辦公”的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方式,細化并合理安排崗位分工,直接建立起環環相扣、無縫銜接的財政資金支付“流水線”。尚未設立國庫管理機構的市縣區,要結合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需要,調整機構設置,整合人員編制,盡快建立符合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要求的財政國庫業務部門。
(五)加強財政專戶資金管理
進一步完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能夠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財政資金,不再開設財政資金專戶。對財政資金專戶的開設,要嚴格履行財政內部審核、審批手續,并實行向上級財政部門備案和年度報告制度,嚴格控制新開設財政資金專戶;對現已開設的財政資金專戶,要加大清理力度,能歸并的立即歸并,該撤銷的堅決撤銷;對按規定開設的財政專戶,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制度規定,規范財政與銀行之間的責、權、利關系,防范資金風險;對財政資金專戶管理要按照“歸口統一管理,嚴格按程序開設,同類專戶歸并”的原則,統一到財政國庫部門管理,建立項目管理與資金管理相分離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機制;對納入財政資金專戶管理的財政資金要按照預算內資金管理的模式,實行“指標管理,資金集中,預算總控,統一調度,統籌管理”,嚴格預算約束。
(六)加強對財政資金安全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
要在制度執行上加大力度,強化崗位責任制,切實執行好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同時要對財政資金審核撥付、會計核算,專項資金的支付,存放在各專業銀行的資金等安全管理工作實施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抽查,使相關制度不再停留在紙上,而要真正落到實處。
切實做好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工作并非易事,要建立財政資金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采取有效有力的措施,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實現財政事業的科學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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