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農民工是農民工中數量最龐大但很少被專門研究的基本群體,其數量和工資的估計受到既有農民工數量和工資調查研究中統計口徑不一致的困擾。以微觀數據為基礎的一致統計口徑可以縱向連貫、橫向可比地考察受雇農民工數量與工資的變化趨勢。研究發現:(1)外出農民工數量已從增長階段進入基本穩定階段,其內因是農村勞動年齡人口不斷減少,這是城市化和市民化的必然結果。(2)受雇農民工數量總體上雖略有增加,但也已進入相對穩定階段,而且青年農民工(35周歲以下)的比重在逐年下滑。(3)受雇農民工工資水平雖有顯著上漲,但與城鎮職工的相對差距卻有所擴大。(4)學歷工資的階梯狀分布在大專及以上學歷階段呈現跳躍性,且這種跳躍性仍有擴大傾向。研究結果揭示了農民工群體內部的結構性分化,同時也表明了農民工市民化的復雜性和現實困難性。
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民工隊伍伴隨著我國的市場化、工業化和城市化的快速發展而日益壯大,已成為我國產業工人中舉足輕重的力量,農民工問題也受到了政府部門、學界和社會的共同關注。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專門發布了《關于民工短缺的調查報告》;2006年,國務院研究室課題組也出版了《中國農民工調研報告》,強調“要正確認識和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問題”。然而現有大部分研究仍把農民工作為一個整體來對待。事實上,農民工已經不是一個同質性的群體,譬如外出農民工與本地農民工、外出農民工中的自雇與受雇農民工,他們在經濟收入、資本占有、社會網絡、社會資本、價值取向、行為模式上都表現出結構性差異,已出現“二次分化”。外出且自雇農民工在收入、社會地位、發展前景等方面都要優于受雇農民工,自雇者更容易融入城鎮社會網絡,其生活狀態、生活質量、對市民化的意愿也與受雇者大相徑庭。同時,受雇農民工又是農民工中的大多數,是農民工市民化的主體,是較難融入城市的群體,也是更需要被特別關注的群體。倘若我們的考察僅僅止步于包括受雇和自雇農民工的總體狀況,那受雇農民工群體的境況就很可能會“被改善”,工資等數據會遭到“被平均”,農民工內部的差異就會被忽略。如此一來,當我們在農民工和城鎮職工之間進行對比分析時,就會因為對象選擇的偏差導致比較結果的可信度降低(城鎮職工的比較對象應該是受雇農民工而不是全體農民工)。國家統計局自2009年開始發布的“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已經開始關注受雇農民工與總體農民工之間的差異,不足的是統計局的資料時間跨度較短,無法從更早的時期對受雇農民工的情況進行梳理分析。另一方面,學界也甚少單獨對受雇農民工進行專門分析,截至2014年5月,中國知網(CNKI)中關于“受雇農民工”的搜索結果只有1條。可見,對受雇農民工進行更細致的結構性分析是十分必要且有實際意義的。
受雇農民工的數量和工資是研究其流動行為、生存狀態、未來發展、城市融入的基礎,但現有各種統計調查對農民工相關數據統計口徑的不一致影響了我們對受雇農民工數量和工資的把握。以“外出農民工”的界定為例,怎樣算“外出”,是出村還是出鄉鎮?出去多長時間才算“外出”,是1個月還是6個月以上?統計口徑上的差異會造成相關的統計數據在橫向上無法比較,在縱向上難以連貫,大大降低了數據的信息價值。有鑒于此,本文對農民工相關統計口徑的確定將綜合考慮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統計口徑能夠準確反映農民工的相關特征。(2)盡量與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中的口徑保持一致。該系列報告作為國家權威數據來源,是我國今后關于農民工情況調查的首要資料,只是自2009年才開始發布,時間跨度較短。(3)盡可能兼顧已有主要調查的共同點。盡管某些調查只在某一年份或某些地區進行局部性調查,無法對全國農民工的數量和工資進行趨勢推斷,但仍有比較和借鑒意義。
本文的新意在于,以“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以下簡稱“固定觀察點調查”)微觀數據為基礎,結合其他統計數據,縱向連貫地考察受雇農民工的數量和工資的變化趨勢,并盡可能與國家統計局“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相銜接;同時,在描述性統計上揭示一些新現象,結合我國經濟發展情況分析變化趨勢背后的原因,從而為研究受雇農民工提供基礎性資料。考慮到農民工發展的階段性,本文選取2003年作為考察的起始年。固定觀察點調查由農業部組織,在全國除港澳臺地區以外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抽樣調查,樣本選擇充分考慮了各省、區、村的經濟發展水平、地域類型、農業生產結構類型,對考察農村、農戶的變化情況具有典型代表性。固定觀察點調查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連貫性和追蹤性較強。該調查始于1984年,一直逐年調查至今,詳細記錄了農村勞動力的來源地、外出時間、從事行業、從業地點、收入類別等外出從業信息,通過對固定不變的村和戶進行長期跟蹤調查,準確了解家戶的動態變化。這也是固定觀察點調查優于其他一些專題調查之處。二是職業分類較細。借助細分的職業變量,可以將農民工細分為受雇農民工和自雇農民工,從而能以統一的口徑來考察受雇農民工的數量和工資及其變動情況。
受雇農民工是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最重要的群體之一,也是新型城鎮化建設和農民工市民化的根本。本文窺斑見豹,在統一口徑的基礎上,利用“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數據對2003—2010年受雇農民工數量和工資的變化趨勢及內在原因進行了分析,希望能對該群體的研究起到拋磚引玉的效果。
研究結果顯示,外出農民工數量已進入相對穩定階段,其保持穩定的直接原因是鄉村勞動力外出比例的上升與鄉村勞動年齡人口的下降達到了相對均衡狀態,更深層的原因是城鎮化、市民化導致了鄉村人口的快速減少和勞動力的流動。在這背景下,受雇農民工也開始呈現企穩態勢。雖然2003—2008年間受雇比例大幅上漲使得受雇農民工數量緩慢上升,但受雇比例不會無限上漲,而鄉村勞動力的下降卻是不可逆轉的過程。可以預見,受雇農民工的供給也將進入穩定階段。此外,受雇農民工中青年農民工(35周歲以下)的比重持續性快速下降,預示著受雇農民工數量的“拐點”可能就快來臨。另一方面,受雇農民工工資雖然有了明顯的提高,但相對城鎮職工工資的差距并沒有縮小,反而略有擴大,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壁壘造成的。此外,受雇農民工教育回報率存在閾值(大專水平)這一現象,暗示了受雇農民工可能遭遇比較嚴重的就業歧視,使得高中學歷無法獲得應有的收益,這也解釋了為什么外出農民工的學歷以初中為主。
本文的研究表明,我國可能很快就會面臨受雇農民工供給不足的問題,而解決該問題已無法從增加農民工供給這一途徑入手。如何在經濟轉型的背景下同時解決受雇農民工相對供給不足、受雇工資偏低以及農民工市民化等問題,是“十二五”期間的重點和難點。本文認為,關鍵要抓住今后幾年的相對穩定期,通過提高農民工人力資本和勞動力匹配效率來改善整個城鄉勞動力市場結構,還需要通過制度的頂層設計來完善工資制度、戶籍制度、社會福利保障制度之間的協調。短期內,首先要打破行業進入、職業獲得的戶籍歧視,依靠個人能力來匹配相應的崗位;其次要加快職業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打通城鄉間的信息不對稱;再次對農民工的職業規劃、晉升路徑要和城鎮職工一視同仁,讓農民工工資有正常的增長機制。長期看,則需要加大對農民工的培訓和人力資本投資,依靠技術進步來減少對低技術勞動力的需求。針對受雇農民工的人力資本投資困境,政府需要在教育投入方面對農村兒童和農民工培訓有更大的傾斜,盡可能讓受雇農民工的教育水平提高到大專及以上,從而獲得較高的教育回報率。人力資本水平上升還能提高企業生產率,改善生產結構,促使企業利潤率的增加高于勞動成本的增加,重構我國“雙高”(高勞動報酬、高勞動生產率)的新勞動力成本優勢。
值得注意的是,本文的研究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首先,由于筆者暫時無法獲得2011年之后的固定觀察點數據,本文沒有分析2011年之后受雇農民工數量和工資的變化趨勢,這將是作者今后繼續努力的方向。其次,從更廣泛的視角對農民工進行結構性分析也有待未來進一步加強。
作者簡介:郭繼強,男,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勞動經濟學、收入分配研究;陳敏,男,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收入分配、代際流動研究;費舒瀾,女,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收入不平等度量研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4年06期,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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