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支持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政策,一個重大突破是拆掉了資金項目的“隔欄”,將資金匯集在一起,由縣里根據實際需要統籌安排使用。社會普遍關注:這樣一個重大改革,對推進精準扶貧將起到什么作用?“打醬油的錢”用來買“醋”,會不會有“挪用”之嫌?資金使用權下放到縣里,上級部門該如何監管?(7月13日《人民日報》)
既然是國家決策,支持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政策,想來制定該項政策的決策者也是深思熟慮過的,必然是從站在國家層面考量問題,同時也兼顧了基層實際,更是充分汲取和聽納了各方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并經長時間的實地調研驗證和實踐檢驗后最終形成的完善的體系的政策。由此,作為各級政策的執行者,要考慮的當然不是該項政策的科學性、合理性、實效性,而是充分理解、吃透政策的實質精神和本質內容,從而精準施策,使這項國家惠農政策在層層的貫徹落實中產生理想的實效,讓廣大農民從中得到實惠。
事實上,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是大勢所趨,是現實的需要。目前各級財政涉農資金使用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是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總體上看,各級涉農財政資金數額巨大,但因屬于各個名目下的項目資金就變得極為分散,無法形成合力。按以前的政策,只能專款專用,走單行線,為的是使各項涉農資金由上至下直達資金使用所在,防止資金被挪在它用,違背了資金項目立項的初衷;二是分散的項目資金導致在審計、監管上的手續繁雜及漏洞。
的確,經過整合,涉農資金變成了“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使得貧困縣得以根據本地產業發展和民生事業的實際需要統籌使用涉農資金,把錢真正用在了刀尖上。但整合后的監管能否跟得上又成了很多人的心病。的確,一方面,貧困縣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脫貧攻堅,涉及到如何精準使用涉農資金,如果沒有充分的權力就不能統籌涉農資金,這也是中央按“渠道不變,充分授權”的原則放權給基層的出發點。另一方面,權力有了,會不會亂用甚至滋生腐敗?這關系到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如何把統籌整合的涉農資金用在刀尖上?二是如何強化監管,確保資金使用的干凈、公開、透明?
涉農資金專款統籌固然值得點贊,但相應的監管尤須添碼加力。做好統籌規劃,錢怎么花、花在哪,必須謀早謀細謀深,經過集體研究,依擾本地脫貧攻堅規劃,科學量化使用;構建資金監管程序,強化資金審計監督,實行負面清單制度,確保資金專用于扶貧開發,用在實處、產生實效;最好的監督就是公開,涉農資金怎么用、用在哪,需要讓群眾和上級審計監管部門看到一本明白賬。
作者單位:四川省三臺縣樂加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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