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不牢,地動山搖。鄉鎮財政是基層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財政工作的神經末梢,關系國家政權的高效運轉,關系財經政策的有效執行。為此,如何做好新時期的鄉鎮財政工作?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機制,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素質良好、作風扎實、服務高效的鄉鎮財政隊伍,是目前基層財政工作面臨的重大課題。本人從鄉鎮財政的視角,針對人員老齡化、流動速度慢、待遇不落實的問題現狀,思考應對之策,提出兩點建議。
一、對策
(一)改善隊伍結構,充實財政人員
1.按編制配齊人員。按照老中青三結合和先急后緩、適時調整、合理流動的原則,根據鄉鎮規模大小及工作量等因素,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強化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逐步按定編配齊人員,充實財政所崗位,優化人員年齡結構、性別結構、知識結構和職稱結構,解決人員青黃不接的問題。一是招錄為主。每年面向社會招錄一批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解決財政人員老化、力量不足和專技人員缺乏,優先招考熟悉農村、扎根基層、服務群眾的人員,優先錄用招考中的會計類、經濟類及其相近專業人員。新招錄人員不得安排在縣局或縣城所在地財政所,鼓勵到邊遠艱苦鄉鎮財政工作,其中持有會計資格證的人員優先調配到會計崗位,沒有會計資格證的人員必須限期2年取得。二是選調為輔。定期面向全國重點高校中的會計類、經濟類及其相近專業,有計劃地選調引進一批鄉鎮財政所需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并作為重點培養、交流、提拔的對象。三是調配為補。根據全縣財政工作需要,在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中調配工作急需專業畢業的,且工齡滿3年以上的人員進入鄉鎮財政所。
2.按需求培訓人員。立足崗位操作為基礎,以財政業務為重點,以干部需求為導向,豐富學習培訓內容,加強實用性培訓,加速業務知識更新,促進財政所人員履職盡責,提高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水平。一是崗前培訓。加強對新錄人員的政治思想、政策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基本業務及反腐倡廉、文明禮儀等教育培訓,使之快速適應財政崗位需要。二是集中培訓。按照學以致用的原則,每年制定針對性、實用性的培訓方案,采取周末理論講堂、集中封閉學習、小組專題研討、典型經驗推介、業務技能比賽等形式,分期分批組織開展全員知識培訓,提高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三是定向培養。根據全縣財政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對財政所長、后備干部和業務骨干,有計劃、有目的地分期分批派送到上級財政參加學習和掛崗(職)鍛煉。同時,針對業務工作中的重點崗位和階段性工作,將財政所人員與局屬股室(單位)人員實行雙向交流、定崗掛職、跟班學習。
3.按實績選拔人員。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群眾公認的原則,優化財政所班子的年齡結構。對納入所務會班子的人員實行跟蹤管理,由縣局領導采用導師制結對培養,在財政工作中強化使用、考核和管理。新招錄人員試用期滿后考核優秀者,優先選拔進所務會班子,工作滿3年以上且連續考核優秀者,優先選拔擔任財政所長;擔任財政所長滿3年以上、年齡45歲以下且年度考核優秀者,優先推薦組織部門提拔使用。
(二)、嚴格監督管理,督促履職盡責
1.嚴格財政人員借用。財政所需借(聘)進人員或借(抽)出人員的,須經縣局主要領導審批。按縣局統一要求加強對借用人員動態管理,加強對借(聘)進人員業務指導,加強對合同聘用人員待遇管理,加強對借(抽)出人員跟蹤管理。
2.嚴格財政干部管理。建立和完善財政所系列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對財政干部職工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苗頭性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早糾正。對履職不到位、辦事不公、群眾意見較大且給工作造成損失的,要及時進行約談或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組織處理;對不勝任、不稱職干部職工要及時進行調整;對因失職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3.嚴格完善考核機制。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合理設置崗位年度考核指標,增強考核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注重德能勤績廉,改進考核方法,完善評議制度,聽取鄉鎮黨政領導、單位負責人、兩代表一委員、村干部的意見建議,全面客觀評價財政工作人員。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考核結果與財政工作人員的評先表優、年終獎懲、職務調整、交流轉任、組織推薦等掛鉤。
4.嚴格保持隊伍穩定。鄉鎮財政所長任期內一般不得交流調整。新錄用人員在財政所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參加公務員考錄、遴選、選調考試,要與財政所簽訂書面協議。服務期滿后參加各種招考的,須經局黨組研究同意,否則不予審批辦理。因工作需要借調到縣局或縣級其他部門工作的,須經局班子集體討論批準。局屬各單位不得隨意借調鄉鎮財政人員。
5.嚴格聯系督導財政所。縣局領導班子及局屬股室(單位)按照聯系鄉鎮財政工作的要求,加大對鄉鎮財政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的監督指導??h局領導每季或局屬股室(單位)每月開展聯系鄉鎮財政工作至少一次,及時了解工作動態。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聯系鄉鎮指導的,可預約財政所送檢資料或匯報工作。因聯系督導不到位的,所長及班子成員違紀違法被查處的,要追究聯系領導的督導責任。
(三)完善激勵機制,激發隊伍活力
1.建立財政所長交流機制。財政所長在同一鄉鎮連續任職滿5年以上的,原則上進行異地交流,擔任所長的最高任職年限為男性不超過55周歲、女性不超過50周歲。年度綜合考核連續三年排名后三位的,所長應當免職交流調整。
2.建立職工正常交流機制。鄉鎮財政所人、財、物統一上收到縣局管理后,便于縣局或財政所之間交流人員。要從促進工作出發,考慮工作與家庭、年齡與知識、崗位配備與工作需要等因素,每年進行適當人員交流。同一職工在同一財政所工作滿10年以上的,且年齡在45歲以下的,應當適時交流調整。
3.建立財政內部輪崗機制。按照人事相宜、責權匹配的原則,結合每個干部的特點和專長,建立人員與崗位最佳匹配機制,堅持優化完善輪崗制度,解決人員長期不輪崗、工作沒動力的問題。重點培養鄉鎮財政留得住、用得上、能力強的業務能手,解決財政所人才流失、專技缺乏的問題。同一個人在同一財政所同一崗位工作滿5年以上的,應當適時就地輪崗。
4.建立學歷職稱提升機制。凡干部學歷職稱在現有基礎上提升一個層次且獲得國家證書認可的,憑據給予報銷相應費用,當年沒有一票否決事項的,可在年度考核時推薦為優秀等次。對于新進財政事業編制的人員,要限期完成會計類、經濟類職稱考試并優先職稱聘用。
5.建立工作生活改善機制。加大對鄉鎮財政投入和支持力度,保障工作所需經費,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完善必要的文體、衛生和食堂設施,解決辦公、用餐、住宿等實際問題。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定期組織干部健康體檢和開展文體活動。健全困難干部幫扶救助制度,對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給予補助。
二、建議
(一)妥善解決人員待遇,確保財政隊伍穩定
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積極主動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將鄉鎮財政原認可的“參公人員”納入現行的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實現“老人”平穩過渡,讓其吃上“定心丸”,解決財政干部后顧之憂,全身心投入工作。要將財政所納入副科級事業單位管理,逐步將所長納入副科級干部管理,早日將參公“老人”實行職級與職務并軌。對于新進的事業編制的“新人”,按全縣事業人員加強進行管理。
(二)逐步厘清工作職責,規避財政監督風險
按照責權相宜的原則,厘清鄉鎮財政工作職責,強化主體責任,降低財政監管風險,主動適應財政改革,做到負面清單內不可為、正面清單內主動為。職責外的要逐步退出,職責內的要履職盡責,做到運動員與裁判員分開、指導監督與具體實施分離、代理職能逐步分流。一是取消人員工資全縣代發制,改由核算主體單位自主發放;二是取消單位會計代理制,改由核算單位自行記賬;三是取消農村會計代理制,改由委托社會中介代理;四是取消三資招投標代理制,改由委托社會中介代理。鄉鎮財政所要加強監督,及時指導,做到放手不撒手。財政干部要遵守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職責,做到公私分明,不準利用工作職權或便利代理所管轄區單位或私人賬務并從中兼職取酬。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作者單位:秭歸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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