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行政體制改革。以簡政放權為核心,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精簡行政審批流程,優化政務服務環境,強化信息公開,健全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機制。深化機關效能建設,加強行政問責制,完善政府績效評估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
2.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全面完成國有企業改制,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科學管理”的現代企業制度,加快推進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型企業發展,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和民營經濟。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大力推行PPP模式,激發民間資本參與社會建設活力,搭建多渠道融資平臺,堅決打擊非法集融資活動,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和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
3.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深化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深化農村改革的總體部署,堅持農村改革方向不動搖,從促進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出發,著重開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健全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和創新農村社會治理五大領域的改革。
4.深化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大力推進鄉鎮管理、部門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和社會保障等領域體制改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化科技體制、教育事業、文化事業和公共衛生服務改革,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素質教育全面推進、文化事業繁榮發展、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以政府放權和社會自治為重點,大力發展社會組織,規范社會管理,整合社會各方面管理資源,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公眾參與、社會協同”的社會管理新格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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