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村級債務沉重已成為困擾當前農村社會經濟發展、農民脫貧致富、全面建成小康亟待破解的難題。為摸清安化縣村級債務現狀,了解化債工作進展及面臨的困難,尋求較好解決村級債務問題新途徑和新方法,3月上旬,安化縣政府、縣經管局、縣財政局等部門對全縣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情況綜述如下:
一、村級債務基本情況
安化縣轄23個鄉鎮517個行政村,9118個村民小組,農戶236511戶;總人口108萬,其中農業人口924898萬人,農村勞動力49萬人。2015年農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97元,人均純收入4180元。
1.村級收支情況。2015年,全縣村級總收入6412萬元,村級總支出5522萬元。
2.村集體債權債務情況。
二、村級債務的成因及影響
我縣村級負債沉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村辦集體企業、借貸上交形成的債務,也有管理不規范、非生產開支過大的漏洞,但更深層次的原因是現行村級管理體制和基建籌資分配政策上存在的制度缺陷??h、鄉兩級職能延伸到村,使財務極弱的村民自治組織承擔了許多本應該由國家和各級政府負擔的社會公共產品和公共事業發展的支出,超出了村級和農民的實際承受能力,造成村級債務居高不下,甚至積重難返。具體分析有“四多”:
1.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多。
2.村級運轉經費多。
3.歷史遺留問題多。
4.村辦企業負債多。
三、主要經驗
安化縣是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武陵山片區區域發展與脫貧攻堅試點縣,因財政力量有限、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和集體經濟薄弱等原因,造成我縣村級債務較多。對此,安化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化解村級債務,取得了一定成效。當前,我縣主要采取了以下幾點措施:
1.防止新債的發生。一是在全縣23個鄉鎮推行了村賬鄉鎮代管,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督和管理。二是建立村級組織運轉保障機制。對村干部工資進行了明確規定,明確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最低保障線。三是明確了制止發生新債的規定,嚴格實行“六個禁止”:即禁止舉債興辦公益事業;禁止舉債墊付各種稅費;禁止舉債用于村級開支;禁止超出規定訂閱報刊;禁止超村級定額補貼標準發放報酬、補貼;禁止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以任何名義從金融機構貸款或為企業提供擔保。這些舉措有效控制了村級債務、債權增長的勢頭,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新債的增長速度。
2.清收債權減債。對個人所欠村級組織的款項,除農村稅改前的農業稅及符合政策規定的鄉統籌和村提留尾欠可以實行先掛帳、以后再作處理外,其余要限期清收;如逾期不還,屬于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由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對拒不履行償債義務的,運用法律手段追還;對單位借款或擔保借款要責令歸還。同時,鼓勵采取債權債務轉換的辦法,用債權沖抵債務。
3.核銷劃轉減債。對債權人主動放棄、依法無需履行償債責任以及債權人不明確的債權,按程序進行核銷處理;對村拖欠上交款計算的利息及不合理攤派形成的債務由鄉鎮財政進行核銷處理;對個人非法占有形成的債務,劃轉到當事人;對于以村級組織名義為企業貸款形成的債務,企業尚在運轉的劃給企業負責償還;已合并、改制的由接收單位負責償還;已破產的按《破產法》進行清算,依法償還;對不屬于村級組織的債權債務要從帳面上劃轉剝離,防止產生虛假債權債務問題。
4.清息降息減債。對以前的民間借款,依法分段制定利率標準,已支付的超出利率標準的利息,可以抵減本金;清理以后按國家法定利率計息;對報酬性、公務性欠款作一般往來處理,不計利息;實行本息分離,利息掛賬,先還本后付息,利息不得計算復息;如債權人自動放棄利息,村級組織應優先安排償還。
5.盤活資產減債。對經營不善的村辦企業、閑置的辦公樓、校舍以及其他固定資產可以采取租賃或拍賣的方式變現;對集體的荒地、荒山、荒州、荒坡等資源,可進行轉讓、承包、租賃和拍賣;對資產和資源的處置,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可以優先債權人;對處置資產和資源所得款項應全部用于還債,不得借機私分或挪作他用。幾年來,通過拍賣租賃、盤活企業、處置閑置資產積極還債,共歸還債務370萬元。
6.國家財政資金化債。近幾年來,全縣各鄉鎮積極申報用于義務教育“普九”負債和原農業稅墊交等國家財政項目化解債務。到2015年止,爭取國家化債資金367萬元。其中:化解“普九”負債217萬元,墊交農業稅負債150萬元。
7.積極爭取“外援”。村支兩委積極爭取在外工作人員、外出務工經商大戶、社會賢達友人援助來化解村級債務。如大福鎮官倉村的藥材老板劉虎行,捐款48萬元,還清了村上修橋的欠款。
四、面臨的困難
1.化債途徑越來越少。
2.增收化債難度太大。
3.高息借貸利息沉重。
4.村干部認識不到位。
五、對策建議
沉重的債務負擔已嚴重影響基層的正常運轉和社會穩定,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綜合改革的重大障礙。我縣是國家級貧困縣,縣級財力有限,村級債務化解不可能“畢其功一役”,不可能一蹴而就,按照“禁增新債、化解舊債、分類處理、逐步消化”的思路,在財政能力范圍內逐年逐步予以化解。在現有“常規性化債動作”外,提出以下建議和請求:
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考核監督。一是明確責任主體。明確化債的責任主體是縣鄉人民政府,建立領導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村級債務管理,財政、金融、稅務、審計、人事、組織、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二是健全考核體系。健全和落實對鄉鎮領導干部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將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各級紀委監察機關要將化債工作作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規范向農民的收費行為,不能對村級組織下達收費指標,不得以“獎勵”、“回扣”等手段將收費完成情況與村干部的報酬掛鉤等。
2.改革工作機制,防止新債發生。一是要改革現行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興辦農村公益事業要實事求是,不能下硬指標,要量力而行,有多少錢辦多少事,不能搞層層配套的“釣魚工程”。二是要建立民主決策機制。要嚴格規范村級組織的舉債行為和舉債程序,村級對外舉債,無論是什么性質,都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三是要嚴格管理村級財務,完善村帳鄉鎮代管制度。對村級財務管理和監督要做到制度化和常態化,同時村務公開要講求時效和實效,特別是村級重大決策、投資建設項目等,要嚴格實行事前民主、事中監督,做到村級財務收支公開、透明,更趨合理,防止債務出現反彈。
3.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獯寮墏鶆盏母臼欠e極拓寬財源,不斷發展和壯大農村經濟。發展農村經濟,農民增收是關鍵,只有農民增收了,集體經濟壯大了,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村級債務問題。因地制宜發展農村特色經濟,引導、培育、規范發展村辦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植村集體經濟收入來源,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促進集體經濟的發展,逐步化解村級債務。
4.請求上級在并村和化解村級債務上給予特別支持。當前,我縣已全面開展調整建制村行政區劃和并村工作,需要撤并行政村227個,減至290個村,村級地域面積平均在17平方公里,村級人口規模平均在3200人左右。并村后,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難度將進一步加大。特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以下三點請求:1.請求調低我縣的撤并控制指標,適度撤并建制村,待時機成熟后,再進行調整。2.請求給予我縣在村級債務化解工作上相關項目和資金支持。3.請求落實取消貧困地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地方配套的相關政策,對貧困地區農村公路硬化、飲水工程、電網改造等基礎建設給予政策和資金傾斜。
(作者系安化縣人民政府縣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月刊《研究與決策》201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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