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當前,在全國上下開展的轟轟烈烈的精準扶貧工作中,無論是政府主導的政策、資金、項目扶持,還是社會參與的其他服務性扶持,皆屬外因。只有貧困地區、貧困群眾自身對脫貧的渴望與行動,才是內因。習近平總書記在有關精準扶貧工作的講話中,多次提到“靠貧困群眾自己的辛勤勞動”“扶貧根本要靠自力更生,要靠強勁的內生動力”。因此,精準扶貧必須要激發內生動力,注重發揮內因的決定作用。
一、內生動力不足影響扶貧成效
扶貧工作初期,政府主導型扶貧模式改善了原有的大面積貧困狀況,我國貧困人口總數大幅降低,貧困人口分布由集中轉向分散,扶貧工作由原來的“扶貧到區域”轉向“扶貧到戶”。然而,在扶貧到戶的實踐中,政府主導型扶貧模式遭遇失靈窘境。究其原因,貧困群眾缺乏發展生產、脫貧致富的積極性、主動性,內生動力不足是關鍵因素。
一是貧困群眾脫貧意愿弱,坐等資助。貧困人口大多生活在條件惡劣、信息閉塞的山區,有些人從內心深處接受了這種長久的生活狀態,形成了獨有的貧困文化,習慣于貧困,不愿意也沒有信心改變生活狀況;有的貧困戶則認為,政府有政策,干部也要完成工作任務,對政府和社會的物質資助抱有“不要白不要”的想法,“等靠”思想泛濫,甚至在要求未得到滿足時,采取非正當手段“索要”政府資助;還有部分已脫貧群眾,抱著“憑什么他有我沒有”的攀比心態,不愿退出貧困行列。
二是貧困群眾脫貧能力低,固步自封。除了脫貧意愿弱,依賴心理盛,大部分貧困群眾缺乏脫貧能力也造成內生動力不足。如,一些外出打工人員由于不具備一定技能只能干苦力,既累又拿不到高工資;不方便外出留在家里的人員,也往往因為沒有知識和技術,對政府提供的農業產業項目望而卻步,擔心失敗,害怕風險,有的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面對優惠貸款因擔心自己“賺得起賠不起”、怕將來還不上貸款而無動于衷。
三是貧困群眾脫貧行動緩,無所適從。目前,我國政府主導的扶貧模式沒有充分發揮群眾的主體地位,扶貧到戶和精準扶貧都是要求改變過去“大水漫灌”的粗放型扶貧方式,沒有誰比貧困村和貧困戶更了解自身所具備的條件和發展意愿,有些扶貧干部思想沒有轉變,或者把扶貧當做一次運動,滿足于表面文章和材料扶貧,甚至不調研村情戶情,一廂情愿地為貧困村、貧困戶盲目安排項目,導致主觀愿望與客觀實際不符,有心脫貧的群眾無所適從,無法付諸行動。
二、多措并舉激發脫貧內生動力
“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老鄉們的小康生活不是“等靠要”來的,而是全體人民尤其是老鄉們自己心熱手動干出來的。在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過程中,想法設法、多措并舉激發脫貧內生動力才是關鍵。
一是扶貧先扶志,增強貧困群眾脫貧意愿。人窮莫志短,志短必人窮。貧困是一種可改變的狀態。首先,樹立脫貧決心。駐村工作隊和結對幫扶單位干部要及時、準確傳達政府扶貧政策,做好思想動員;貧困群眾自身要轉變思想,認識到脫貧致富該是一種可實現的追求,不甘于貧窮。其次,樹立脫貧信心。扶貧干部要充分運用自身資源,從社會發展趨勢、群眾自身需要和當地所具條件出發,做好脫貧計劃,給貧困群眾以信心;同時,選擇“領頭雁”和典型特困戶,制定具體措施打造脫貧致富典型案例,通過示范效用提振信心。最后,樹立扶貧公心。扶貧不是個別人借機受益,只有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治理,扶貧才能回歸其公平的內涵和共享發展本身。要選好配好基層干部班子,把真正為群眾做事的人用起來,對侵害群眾利益的人予以懲處;強化公示公告公開,完善扶貧政策、資金、項目公示監督審計制度,把扶貧資源傾向于有發展意愿的貧困戶,樹好導向。
二是扶貧必扶智,提高貧困群眾脫貧能力。脫貧靠的是實干,也離不開巧干。所謂巧干,即是變單純的靠“勞力”為“勞技+勞力”。首先,對離鄉務工人員,政府要著力提供就業培訓,例如,人事勞動部門可與技術學校合作或聘請專業技能教師,開辦免費技能培訓班,并與用人企業做好對接,打消部分群眾擔心花時間學技能后找不到工作的顧慮。其次,對有意留鄉發展人員,可從產業技術輔導、金融扶持、產品銷售、風險兜底補償等方面予以幫扶。廣大農村地區的發展途徑,一般無外乎種養殖業、旅游業相關產業,這就需要政府農、林、畜牧部門的技術輔導,以及手工、餐飲等技能培訓;針對貧困農村金融“失血”嚴重、農民“貸款難”和“怕欠債”的狀況,通過免抵押、免擔保、貼息等方式積極推行小額貸款到戶,引導金融機構根據貧困戶致貧原因和資金需求,設立就學卡、就醫卡、就業卡、創業卡等特色金融扶貧產品;在農業產業產品銷售中,要及時根據市場需求信息指導群眾調整產出,利用電商平臺打通貧困地區和貧困戶信息溝通環節,改善基礎設施,利用物流渠道暢通產品運輸環節;逐步探索農業產業化風險基金,一方面減少貧困戶后顧之憂,穩定其經營收入,另一方面又保障部分龍頭企業有充足資源供應。
三是扶貧要扶準,鼓勵貧困群眾脫貧行動。扶貧要扶準,扶貧方式須由“給予式”轉變為“參與式”。精準扶貧要求扶貧更加精細化、有針對性,這必然需要扶貧工作因村情、戶情制宜。扶貧不能停留在表面,要深挖窮根。首先,扶貧干部不能閉門造車,想當然地報項目、寫材料,要扎實調研,真正把貧困村和貧困戶的情況摸準摸透,分村分戶制定脫貧計劃。其次,尊重并充分發揮群眾主體作用,創造機會,賦權于群眾,使貧困農戶參與到項目決策、開發實施、知情監督、管理維護工作中,讓他們有機會或責任根據他們自己的需求與意愿參與扶貧開發的全過程,從而提高扶貧項目決策的科學性,降低經營風險。最后,創新實施“股份合作制”產業發展模式,鼓勵貧困戶以農房、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參股股份合作社,既為貧困戶脫貧提供組織保障,又能提高貧困戶主動參與發展生產的積極性。
作者:康靜思,中共郴州市委黨校講師,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專業碩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基層民主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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