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風”,就是鄉村風俗習慣,“文明”,則是人們在生產生活積攢的精神高地,表現一種社會進步的狀態。當“鄉風”與“文明”兩個詞匯碰撞交織,演繹出的則是一幅美麗和諧的新農村畫卷。(2月14日 中國文明網)
在我國,農村地域遼闊,現代文明建設起步也比較晚,鄉風文明培養勢必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雖然任重道遠,但我們亦不可急功近利。而是要像和風細雨一樣慢慢滋養、細細澆灌。這是由農村群眾長期的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等特點所決定的。
疾風驟雨式的文明推進并不一定有效,因為農民更習慣于閑散的生活方式。在很多地方農村移風易俗中,喜歡過度使用行政手段來干預,采取明令禁止的方式抵制陋習,雖然可以一時奏效,但也容易反彈,最終效果并不好,反而更容易引起群眾的反感。相較于城市市民,農民的生活更隨性,沒有那么多清規戒律的束縛,像法律法規這種硬制度過于剛猛,可能會造成群眾的不適。農民重人情,凡事愛講究,就怕傷和氣,他們更喜歡溫和一些方面來處理問題。因此,培育鄉風文明要多些耐心,要慢慢來,給他們適應的時間。
要發揮“攀比心理”的正面積極作用。很多農民要面子、愛攀比,但我們總是習慣批判因攀比帶來的陋習。其實,他們不僅在鋪張方面喜歡攀比,在積德行善方面也會攀比。比如說一個村舉行“文明新風戶”的評比活動,大多數人肯定希望獲得“文明新風戶”的稱號,并愿意為鄉風文明而努力,這就是攀比的正面作用。因此,我們既要批判不文明的攀比行為,又要鼓勵促進文明進步的攀比。要讓他們要攀比中接受并愛上新風尚,達到“潤物細無聲”的目的。
要將鄉規民約嵌入到他們的日常生活。都說老百姓不服管、不講理,這是一種極度不負責任的偏見,是一葉障目的觀點。他們的文化程度可能不高,但絕對是講道理守規矩的明白人。不是不守法,而是法律意識淡薄;不是沒規矩,而是他們更愿意服從那些“近地氣”的規矩,如鄉規民約。我樣要善于利用農民的這個特點,將去陋習的硬性規矩合理地融入到鄉規民約中去,提升制度設計的人性化,同時又能將鄉規民約巧妙地嵌入到他們的日常生活中去。讓他們舒舒服服地摒棄陋習,快快樂樂地接受新風。
在培育鄉風文明過程中,疾風驟雨不如和風細雨,我們要研究并善加利用農民的特點,將移風易俗的“力”與為民服務的“美”結合起來。多些耐心,才會俘獲群眾的真心,也才能讓鄉風文明在潛滋暗長中淳樸起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文明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