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研究員馮奎認為,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城鎮化目標實實在在。需要關注的有兩個方面,一是在總體工作部署上強調要“扎實”,二是沒有專門講“特色小鎮”,而是提出“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
馮奎認為,對于中國城鎮化與城市發展而言,2016年可以說是頂層設計的大年,一系列影響深遠的重要文件與規劃在這一年陸續出臺。2016年2月初出臺的《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在落戶政策、城市建設管理、城鎮化形態、土地制度、住房政策、投融資體制等方面都有明確的要求。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針對城市規劃前瞻性、嚴肅性、強制性和公開性不夠,提出了工作意見,要求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發展道路。
2016年,國家出臺《“十三五”規劃綱要》,在城鎮化部分強調提出“三個1億人”、新生中小城市、特色小城鎮、智慧城市、綠色森林城市、海綿城市、地下管廊(網)、美麗鄉村等八個重大工程。
馮奎認為,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城鎮化的工作任務,包括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居住證全覆蓋、支持中小城市、特色小城鎮發展、推進一批有條件的縣和特大鎮有序設市等等,與此前中央、國務院提出的要求充分吻合。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這些城鎮化工作任務,更加強調的是抓落實、見行動、出效果。在這其中,具備條件的縣和特大鎮設市等,牽涉到體制與機制深層次改革,尤其值得關注。
此次政府工作報告中沒有提“特色小鎮”,而是將其并入到“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的表述中。馮奎認為,一方面,“特色小鎮”的推進工作已經列入到有關部委的工作中去,正在按部就班地進行,例如住建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多部委提出要在“十三五”時期,要重點培育1000個特色小鎮。近一段時期以來,關于特色小鎮的支持性政策已經出臺了很多。與此同時,許多專家學者提出在特色小鎮發展中要警惕“一哄而上”。
另外一方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是更加凸顯建制型小城鎮的重要抓手與平臺作用。我國有將近20000個建制型小城鎮,它們是推進城鎮化的現實載體、存量載體。小城鎮的作用不能被忽視,還應加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城鄉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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