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國工業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提升,但同時農業發展中的各項矛盾也開始展現出來,比如,生產力滯后的傳統農業生產方式與現代農業間的突出矛盾、耕地太少和農村勞動力過多間的突出矛盾、城鎮和鄉鎮收入差距持續拉大間的突出矛盾等,以上矛盾均隨著當前社會的不斷發展而產生,已極大地影響到我國農業的長足發展。筆者覺得,我國農村要實現新的發展,就需要采取全新的途徑以改進以上狀況,也就是要通過落實農村土地流轉來推動農業實現產業化大發展。在農村土地流轉之后,還可不斷提升農業方面的投入以推動農業產業實現規?;c集約化發展。在此基礎上,還應當依據市場實際需求,種植具有高附加值特點的新型農產品,從而致力于提升我國土地的效益,持續加大農民群體的收入,推動我國三農工作取得新的發展,以求實現提升農業效益與農民收入之目標。
一、農村土地流轉概述
農村土地流轉為我國《物權法》中所規定的土地經營管理方面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人均不得任意侵害土地流轉權利。同時,土地流轉覆蓋權包括了有住宅區的那部分土地流轉的使用權、鄉鎮與城鎮公共設施建設以及公益用地的流轉權。然而,鑒于社會的持續進步與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基礎設施創建亟待使用更加多的土地以促進城鎮化進程的發展,而且已形成了推動土地專門化利用的政策幫扶機制。所以,要想實現我國農村土地更加合理地運用,就應當對土地資源進行更為合理的配置,并且加快我國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的建設進程,這必然能夠推動我國農村土地資源的最合理利用,從而促進我國經濟更好更快的發展。
二、推動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的必要性
(一)解決我國土地供需之間矛盾的主要方式
鑒于近些年來我國工業化的極大發展,推動了農業產業規模的進一步壯大,加之眾多農村勞動力出現了轉移就業,因而在廣袤的農村地區產生了有田卻沒人耕作的狀況。年紀大的農村群眾無精力與體力去種田,而年輕人卻更傾向于外出務工,以至于勞動力斷代的問題不斷產生。同時,那些具備技術和資金,而且懂得管理的農民雖然希望能夠得到連片規?;耐恋剡M行經營,但是往往卻無法取得。為了妥善處理好這一問題,就迫切需要推動我國農村土地的有序化流轉。
(二)切實轉變我國農業發展方式的迫切需求
在推動我國工業化與城鎮化發展的基礎上,還應當致力于改變我國農業的發展方式,積極發展現代農業。就現實來看,我國目前所實施的家庭聯產承包經營責任制盡管和現代農業之間并無本質矛盾,但是農村家庭聯產承包經營顯然具有規模偏小、土地過于分散、勞動力與技術十分缺乏等問題。如此一來,自然不利于發展現代農業,也不利于新型農業機械與技術的運用。有鑒于此,一定要趁勢而上,努力創新現代農村經營體系,合理發展規?;r業,加快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步伐。
(三)提升農村群眾生活質量的重要方式
土地可以說是農民群眾最為基本的保障,而土地流轉之基礎就是要落實農民群眾最為基本的生活保障。一旦農村土地無法進行流轉,其價值自然就難以得到顯現,農民群眾自然也就難以得到因為土地流轉而產生的各類財產性的收入。通過讓農村土地更為集中,實現農村土地的規?;洜I管理,從而在最大限度上提升農村群眾的生活質量。
三、當前農村土地流轉中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市場不夠健全
這類市場主要是指用于土地流轉交易的載體和與其相互適應的監管組織機構。一些農民雖然心中有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思路,然而卻往往因為缺少健全的交易市場而造成供求雙方在信息溝通上的不流暢,以至于產生了撂荒等狀況,那些真正需要轉進土地開展經營活動的農民群體卻往往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而無法找到可以用來轉讓的土地。一旦無法盡快地健全這一市場,還是采取農民群眾自發開展的土地交換活動,必然會影響到農村土地流轉的規模以及效益,導致當地土地交易的成本偏高,甚至會影響農村土地資源的整體調配與利用。
(二)風險保障體系不夠完善
農村土地流轉的出讓方往往會擔憂土地流轉之后的各經營項目是不是能維持長時間的經營,是不是能夠按時地收到出讓金,在土地收回之后其生產能力是不是能夠很快恢復。農村土地受讓方則十分擔憂土地出讓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還沒有到期以前就宣布單方毀約,造成其投資難以收回與自身利益受損的后果。同時,農業生產需要經受得住市場與天氣帶來的巨大考驗,從而對農村土地的流轉造成了相當大的負面影響。這樣一來,缺少合理的風險保障體系就會影響到土地受讓方與出讓方雙方落實土地流轉工作的主觀能動性。
(三)農民群眾的認知程度不高
部分農民群眾覺得土地是其賴以生存與發展的根本保障,其衣食住行、養育子女以及養老等各項費用莫不來自于此,以至于他們不知如果離開土地將如何生存下去。隨著近年來我國出臺的眾多惠農利民政策,讓其對前途產生了極大的自信心,讓由于其認識能力有限,對于土地流轉顧慮重重,以至于缺乏足夠的主觀能動性。
(四)農村土地流轉中監管力度不夠
在目前的我國農村土地流轉中,往往會出現政府監管不力之狀況。按照慣例,農村土地流轉理應是農民群眾間或者農民群眾和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等機構間倚靠自身意愿來實施的,政府所起的應為規范的作用,然而事實上少數基層干部為政績或貪圖某些利益相關方所許諾的各種名目的好處,采取強制方式逼迫基層群眾流轉自家的土地,以求實現其不可告人之目的。這就會極大地影響到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有序實施,自然也就難以保證農民群眾的利益。
四、解決當前農村土地流轉中存在問題的有效措施
(一)積極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管理體系
要依據形式多元化、按照市場運行、各項程序合規、流轉合同有效之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我國農村土地的流轉管理體系。一是要切實強化管理服務之觀念。鄉鎮應當專門建立負責土地流轉及其管理的組織機構,大力加強仲裁組織機構的職能,合理解決有關工作人員的待遇問題,并且為廣大農民群眾提供合理而規范的土地流轉文本,健全土地流轉檔案的記載工作,強化農村土地流轉長效體系建設。各地政府應當依據自身實際組建土地流轉服務機構,負責對本地農村土地流轉供求信息進行登記,評估各類土地的等級,并為當地農村群眾提供土地流轉法規以及政策等方面的咨詢服務。二是要有序地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的各項程序。農村土地流轉一定要盡可能地簽訂科學、規范的流轉合同,并且明確如何流轉的方式、數量、條件和流轉雙方應當負起的權責與義務等。要更加全面地完善農村土地流轉登記機制,并由當地村組織進行備案,由當地鄉鎮土地管理機構負責登記,從而讓當地農村流轉工作秩序井然。通過簽訂科學、規范而且符合當地實際的土地流轉合同,就能夠讓得到土地使用與經營權的一方放心大膽地投入所需資金與技術開展科學運營,從而真正地促進當地農村土地的規模化與集約化管理,并且提升當地農業現代化管理的水平。
(二)完善農村土地流轉風險保障體系
要用最快的速度設置當地土地流轉信息數據庫,從而能夠實現了解每一戶土地流轉的具體情況,這就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入戶調查,并且強化信息的反饋工作,讓出讓方與受讓方均可實現沒有障礙的全程溝通,并且盡可能地避免出現各類不必要出現的誤會。在此基礎上,還應當持續完善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的中介組織,立足于市、縣、鄉、村等四級聯動中介組織機構,更加及時有效地對當地流轉土地的具體信息加以登記入庫。為切實防范我國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各類風險,當地政府還應當進一步提升財政部門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對那些具備了相當的農業技術知識而且精通農業生產,也具有實施規?;a的種田高手,應當在財政資金上予以必要支持,而且還可出臺獎勵機制以加快當地土地往種田大戶加以轉移。要建立專項幫扶資金來補貼那些需要購置大型農機的農業大戶,幫助其及時調整農業生產結構,推動節能與高效,并且更好地保護當地珍貴的耕地資源。對那些有意嘗試得到農資抵押貸款的農戶來說,政府有關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應當負責任地核實其所具有的實際償債能力以及風險意識,致力于指導其簽訂意向書,以解決其融資難度大的困難。
(三)提升廣大農戶的綜合素質與能力
因為現階段我國農民群眾的受教育程度不夠高,缺少足夠的法律知識以及自我保護意識,因此在流轉糾紛中往往會利益受損。為進一步推動我國農村地區的土地流轉工作,一定要面向廣大農民群眾,積極提升其綜合素質與水平,進而提升其市場競爭力。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多辦一些政策類和技術類的培訓班,從而讓當地農民群眾更多地去接觸與學習農技專業知識以及現代市場知識,從而盡可能地避免各類不必要的利益損失。要讓其立足于培訓,讓一些素質過硬的農民群眾快速發展成現代農民,甚至成為當地農業領域的致富帶頭人,讓其帶領本地村民投身于市場化的運作之中,從而盡可能地加快土地流轉進程。
(四)政府部門要強化土地流轉監控工作
我國各級政府應當依據市場經濟的自愿與公平等原則來監控土地流轉工作。對土地流轉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惡意購置或者暴力威脅利誘等負面現象一定要實施最嚴厲的打擊,從而真正保護最廣大農民群眾之利益。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自從我國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以來,農業生產領域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糧食產量年年遞增。但是,也要看到農業領域中所存在的不容忽視的問題,尤其是土地流轉中的相關問題亟待解決。有鑒于此,應當在健全相關土地政策的基礎上,高度重視土地流轉領域中產生的新問題與新情況,更加尊重農民群體的意愿和市場的主體性地位,著眼于維護與強化農民群體的切身權益,并通過政府實施合理的引導以及干預,因地制宜地強化各項土地流轉措施,就能實現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經濟與科技》2016年第10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