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將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2017年農業農村工作的主線。金融改革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引擎。農村金融的改革與創新,從橫向上要利用多元化的金融服務創新,促進農村產業創新;從縱向上要依靠金融服務鏈條的協同創新,推動產業形態及農產品結構性調整,有效解決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結構性失衡問題,促進農村經濟轉型升級。
創新農村投融資體系,培育農業增長新動力。創新農村金融供給,需要創建以政策性金融為基礎、以農村合作金融為主力、以各種所有制形式的金融組織為補充的農村金融供給體系。加強農業金融供給力度,大力發展政策性銀行,加大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和農業重點領域信貸投入力度,加強服務農業融資模式創新,推動開展普惠金融和精準扶貧,切實提高農業信貸可及性,全力打造專業化為農服務體系。完善農村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孵化器”作用,發展新興產業、培育新供給,靈活運用股票、債券、基金等多種金融工具,支持符合產業轉型升級方向的上市公司和優質企業再融資及并購重組,有效解決農村企業的融資問題。
創新農村金融協同發展,激發農業發展活力。政府應當完善激勵機制和增信機制,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業發展的支持力度,通過政策性擔保公司、風險補償基金、保險產品和財政直補資金擔保等方式,為商業銀行對農戶、農村小微企業等特定對象發放的貸款,提供擔保或風險補償,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金融資金的引導和撬動效能。建立健全政府、行業協會、社會資金管理機構三方合作機制,通過落實金融政策、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引導保險基金、社會閑置資本等投向農村重點產業領域,形成金融業與農村實體產業互惠共贏局面。積極吸引社會資金參與組建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向農村延伸分支機構和經營網點,拓寬融資渠道,鼓勵擴大股權、債券等直接融資,大力發展應收賬款融資,充分發揮金融對“去產能”的引導作用。
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推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要以現代農業的供應鏈核心企業(龍頭企業)為中心,對產業鏈上中下游關聯環節進行捆綁,滿足供應鏈各環節的融資需求,推進農業供應鏈整體化、協同化和有序化,將整個鏈條的物流、信息流、資金流打通。一是要明確農業供應鏈金融政策的支持重點,完善現代農業的政策協調機制,加快建立長期化、制度化的農業供應鏈金融政策扶持體系。二是要完善農業供應鏈金融服務的產品體系,開展“銀行機構+擔保公司+農民合作社”等特色貸款模式試點,創新農村金融風險分擔模式,加大對農業技術轉讓和成果轉化的信貸支持,緊密圍繞農業支柱產業、特色產業及其龍頭企業、產業集群,開發產業鏈信貸產品。三是要重構農業供應鏈金融發展的商業模式,結合龍頭企業各環節協同匹配的“全產業鏈”發展戰略,積極借鑒并探索農業供給鏈企業與P2P的協作、針對農民的公益P2P借貸以及商業P2P借貸等多種形式的農業供給鏈金融模式。
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模式,提高農業供給效率。要緊緊圍繞“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注重金融扶貧政策效果和可持續性,全力做好金融精準扶貧工作。要以“兩權”抵押貸款試點為著力點,改革體制機制,拓寬農村抵質押物品種,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三農”金融產品創新和重點領域信貸投入,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應以“新三板”市場擴容為契機,拓寬農業金融服務門類,完善農村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大力發展農村地區證券、信托、期貨、財務以及股權產權投資類企業等現代金融服務企業,實行特色金融“一站式”服務,解決農村企業初創期快速融資問題,助推農村優質科技型企業發展。積極培育農村電子商務的發展,建立多樣化的農村金融體系,加快互聯網金融創新平臺、產品和服務創新,面向農村小微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環境污染問題政治成本的產生機理、測度方法與治理模式研究”(16BGL138)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科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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