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新常態下,各級干部群眾敢于擔當,苦干實干,舉全黨全社會之力,堅決打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脫貧攻堅戰,全面全力營造風清氣正、積極向上、和諧干事的發展環境。然而,我們干部隊伍中卻有這樣一小部分“不作為”干部,拖著發展的后退、成為前進道路上的絆腳石。
“不作為”干部表現為“不會為”。面對新的復雜形勢、新的發展需要、新的任務需求,少數黨員領導干部不注重新知識、新理論、新能力的學習研究和儲備提升。思想觀念陳舊、發展理念落后、能力素質不適應,面對經濟發展新常態、產業轉型升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新課題束手無策,理不清思路、想不出辦法、看不到起色、打不開局面,導致工作延誤、失誤造成損失或影響。
“不作為”干部又表現為“懶作為”。少數黨員領導干部受“任務要求高、紀律約束嚴格,不好干工作”等錯誤言論影響,當事業發展受限和自身利益受損時,不認真作為、努力作為,不想為、不愿為。缺乏擔當精神,思想隨波逐流、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現狀、事業隨意而為,態度冷漠生硬,怕麻煩、怕擔責、怕多事、怕沒“前途”,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不作為”干部還表現為“慢作為”。少數黨員領導干部事業心、責任心不強,不思進取、作風隨便、工作拖沓、碌碌無為,信奉“守好攤子、看好位子、混好日子”。工作動機不純,擺不正“當官”與“做事”的關系,工作作風飄浮,工作方式浮躁,等、靠、依賴思想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等。
為官避事平生恥。根治“不作為”干部必須找準癥結,對癥下藥。
一是建立“不作為”發現預警機制。設崗定責,建立和完善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目標倒逼制兌現臺賬,建立問題發現預警機制。
二是加大對“不作為”監督巡查力度。暢通監督渠道,適時掌握廣大群眾對“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的意見反映,及時有效地落實各項政策、解決群眾困難、化解社會矛盾、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三是建立“不作為”線索移送處置機制。切實履行工作范圍內的主體責任,對發現的“不作為”問題線索,按性質、程序、層級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發現一起處理一起,決不姑息。
四是健全完善干部激勵機制。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堅決破除干部培養使用上論資排輩、四平八穩的思維定勢,健全完善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劣者汰的選人用人激勵機制。
五是建立干事創業容錯機制。通過建立制度,鼓勵改革創新,激勵實干擔當,允許試錯,寬容失敗,讓干部輕裝上陣,推動“為官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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