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不是簡單的達到經濟富裕的目標,是多層次的小康,包括經濟、文化、衛生、醫療等各方面的完善。文化扶貧是地區實現精準脫貧的重要抓手,使扶貧脫貧概念更加豐富飽滿,凸顯了扶貧工作的人文內涵。把文化扶貧工作做得更加大氣、精準,既要有硬功,也要用巧勁。
民族地區文化是一個有著內在關聯的有機生態整體,既傳承著少數民族祖祖輩輩的文化基因,也蘊含著無限豐富的開發契機。比如,壯族的“三月三”、瑤族的“盤王節”、彝族的“火把節”、傣族的“潑水節”、苗族的“采花山”等民族節慶文化,蒙古長調、侗族大歌、苗族舞蹈等民族音樂歌舞,無不流淌著民族歷史文化的涓涓細流,浸潤著民族文化生態的世道人心,同時也是文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載體。然而,個別地方存在觀念上的誤區,試圖用現代文明對民族地區文化來一次徹頭徹尾的“改頭換面”,結果輸血式扶貧卻帶來了文化荒蕪;有的大搞文化旅游模塊開發,但由于未能用好民族地區特色資源,導致千村一面、千寨雷同,連項目、解說詞、紀念品都高度重合。這些現象不能不引起警醒深思。
做好民族地區的文化扶貧,關鍵要把開發和保護、傳承與創新、文化和生態等緊密結合起來。需要看到,民族地區文化不僅僅是有待開發的資源,更是少數民族兄弟姐妹日常生活中正在實踐的生活方式。一些在特定時間和場合舉行的祭祀、傳經、禮俗等,仍然是他們的生活價值和意義源泉。因此,在扶貧過程中特別要對民族地區文化體系會好診、把好脈,把能夠開發開放的民族地區特色文化充分用好,把體現民族核心文化價值和生活方式的內容重點保護好,避免造成過度商品化等現象,防止民族地區文化變質變味。
讓民族地區真正實現“文化富礦”的轉化,需要從“由外而內”的文化幫扶向“由內而外”的文化成長轉變,并實現二者之間的良性互動。真正激發民族地區文化建設的內生活力,才能把一時一地一策的文化扶貧轉化為民族地區文化生態涵養發展的長久之計。在這方面,貴州黔東南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經驗值得借鑒。
除此之外,在全面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還要把民族地區文化扶貧納入少數民族文化權利保障的法治軌道中。從法律法規來看,目前對少數民族權利的保障更多體現在經濟和政治等方面,對于文化權利的保障還相對較少,一些少數民族的民間文藝作品被侵權的現象也時有發生,亟待加強對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的強覆蓋,使少數民族文化權利在國家立法層面得以保障。
扶貧,既要有經濟層面的扶貧,又要有文化層面的扶貧,只有做到了這一點,才能在正真意義上實現全面小康。
(作者單位: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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