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扶貧干部“駐村”不住村、“掛名”不干事等現象,各級文件對駐村扶貧干部管理進行了規范。每周“五個白天、四個黑夜”幾乎是駐村干部的工作常態。(12月12日半月談網)
自脫貧攻堅戰號角吹響以來,不少地方都從上級部門抽調黨員干部,派駐到扶貧一線擔任第一書記等職務。為了管好這支扶貧生力軍、脫貧攻堅隊,有的要求每年駐村時間不得少于200天,有的要求每月走訪貧困戶不得少于10戶,有的要求每月駐村時間不得少于22天,有的在村里安裝攝像頭查崗。
這樣一來,駐村扶貧干部往往只能做材料、記日志、迎檢查,自己的優勢特長反而難以有效發揮。掛著駐村扶貧干部的名,干著點個卯、充個數的事,在崗不在狀態,這樣的形式主義不要也罷。
當下基層群眾最期盼的,依然是更實在、更有溫度的干部工作,而不是沒天待在辦公室里填些表表冊冊。如針對村務公開,相對于公開欄上張貼的詳實但也繁瑣的公示內容,有群眾就反映還不如過去的高音喇叭有效果。也有“不太好打理”的群眾說:“只要干部來和我擺擺龍門陣,啥問題都好解決。”這就說明,要真正將工作做進基層群眾的心里面,各級干部就一定要沉下身子抓落實,而不是關起門來寫材料。
當然,新時期的脫貧攻堅工作,面臨的復雜程度前所未有。近幾年的村(社區)干部選任工作,就對干部學歷作了一定的要求,而且在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中,也將村(社區)干部輪訓納入年度計劃。但基層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提升,要求村(社區)干部必須聚焦工作“主業”,發揮好黨和政府聯系服務群眾“連心橋”的作用。如果讓村(社區)干部一味沉迷于寫材料,不僅是本末倒置,而且不利于和諧干群關系的建設。
作者單位:禹里鎮人民政府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