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故鄉”征文大賽參賽作品——今天刊發的是中央民族大學社會學系李良添的返鄉作品。作者記錄了返鄉期間參加的一次鄉村選舉的過程,從中我們可以以窺視鄉村選舉過程中存在的走票、賄選及不規范之處。基層自治之路,依然任重道遠!
在假期的最后幾天,自己經歷了人生中的另一個“第一次”:作為選民參加選舉。作為選民,我能參加兩個選舉環節,即從候選人競爭者中選舉候選人和從候選人中選舉最終的村干部。幾天前,我參加了第一個環節,即確定候選人。
在參加選舉之前,就已經能夠感受到村內選舉的氣氛了。最為明顯的就是候選人競爭者的“走票”。所謂“走票”就是通過各種方式從選民中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支持者。而最為常見的走票方式就是候選人競爭者親自拜訪村內的所有選民。剛被主人讓進門,他們就先以各種諸如“二哥”、“四大爺”等親屬稱呼和選民拉近關系,即使他們不可能和所有的選民都有親屬關系。然后他們基本上是簡單聊兩句家常,之后直接切入主題,表明自己的意愿。而在所有的村干部中,村主任無疑是最有吸引力以及競爭性最大的。為了當選村主任,他們大多拋出一些利益允諾,比如幫村民討回以往被村干部出售的土地。值得注意的是,他們作出的利益許諾大多是村莊整體的公共利益。而作為選民的主人對所有拜訪者基本都是一套說辭“那是肯定的,大家鄉里鄉親的住著,你這一票就放心吧。”
另外一種常見的“走票方式”就是通過親朋好友為自己拉選票。他們會在日常生活中有意和村中的權威人物(多為家族的長者以及自然村中的“片長”)交往。首先,他們會給直接給親朋好友一些私人利益(最為常見的就是私下給錢,而請客吃飯也很常見)。然后通過他們向其他選民傳達自己當上村干部后所能給予的好處。這時承諾的好處就不僅僅是公共利益了,還包括私人利益(給錢仍然是第一選擇)。但是他們通常不會直接給錢,原因有三:第一,即使已經通過親朋好友間接傳達,但是在選舉前給錢,極有可能被人舉報。第二,他們不能確定收了錢的選民是否真得會投他們一票。很有可能“拿了錢不辦事,錢白花了”。第三,一旦他們真得當上村干部,就會從中得到很多非法收入,為了取信于民,他們會從中拿出一部分錢兌現選舉前的承諾。這在候選人競爭者和選民中已是公開的秘密,所以并不影響選民因為擔心“事后不給錢,白投了”。因為私人利益關系到每個選民個人的具體好處,所以更具吸引力。在我村,仍然是關系越近,越容易辦事。候選人競爭者不可能和所有的選民都保持親密的關系,但是通過不同的親朋好友,他們可以間接地拉近與親朋好友關系足夠親近的選民的關系。親朋好友可以更有針對性地說服與自己關系親近的選民,從而增加勝選的可能性。
第一種走票方式通過親自拜訪許諾公共利益,既體現了候選人競爭者對所有選民的尊重,即“給面子”、“拿選民當回事兒”,又表明了自己當選后一定會“為人民服務”、“為大家辦實事兒”的態度。而第二種方式作為對第一種方式的補充,既可以借他人之手洗脫自己“賄選”的嫌疑,同時又通過私人利益的許諾有效地為自己“走票”成功增加更多的可靠性。
而選民們在應對他們的走票時,基本上都表明自己會投他們一票,但是,在實際投票中,他們只能投一票,而他們選擇的依據基本就是與自己關系最近的那個人,這樣自己在“有事兒(麻煩)”的時候能夠得到更多的照顧。在這里,他們并非沒有考慮到候選人的品性和能力,他們認為“大家都那樣兒,都貪”、“這玩意兒有啥能力不能力的,就村里這點事兒唄,慢慢開會啥的那點兒流程都會了,我要做也能做得來”。在評價村干部的品性時,他們基本上都用是否貪污這個指標,他們也并非沒有考慮到其他的品性,而是他們默認“既然能被選為候選人,就不會干一些偷雞摸狗的事兒,人品也能說得過去”。而能力方面則是因為在選民們看來,“大家差不多都是初中文化,頂多有人出去闖蕩過幾年,日子都過得差不多”,選民們的想法可能是因為我村村民的文化水品、個人經歷都差不多,基本沒有較為明顯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精英,而且大家的生活水平也都不相上下,他們傾向于將個人能力與生活水平相關聯。
與以往不同,今年選舉中“走票”的人明顯增多。來我家“走票”的就有九人,而選舉當天有十人作為候選人提名,但是以往基本是上屆的村委會成員“走票”,偶爾多出一兩個人。看到這種請況,我的第一反應是大家競選村干部的意愿增強,這也是大家的民主意識有所增強的一種體現。但是鄰里鄉親們卻并沒有這種想法,他們在一起討論這件事時,大多還是說“誰干都是那回事兒,誰干都得貪。不過他ZHZ(上屆村主任,已連任三屆)是該下去了,也該換換別人了”。
從中我們可以感受到村民們對無法禁止村干部貪污的不滿與無奈,他們厭惡貪污,但是卻沒有辦法阻止,他們既認為貪污是人性上的弱點,也意識到這是體制上的不完善。我鄰居家的大爺在說到這個問題時就這樣跟我說“大侄女啊,這不是大爺跟你說,你尋思尋思,我要是當上村主任,說不準我也貪啊,錢啊,誰見著不歡喜”“現在都是官官相護,你說告,能告下來了嗎?你上午到上邊告,下午人上邊就給村里頭(村干部)打電話通氣(通風報信)。就咱屯那地,都多少年了,當時村里頭賣地的時候就告了,有用嗎?錢都讓他們(指村干部)撈去了”。
另一方面,雖然大家都對村干部貪污這個問題感到很無奈,但是他們仍對村干部有所要求和期待:為大家辦事兒。去年我村修路,其他的自然村都沒有集資,唯獨我們屯每人交50元,雖然村主任ZHZ給出理由,但是大家并不認可,認為他貪污了大家的集資。所以,這次選舉中雖然ZHZ也進入了候選人之列,但是另一位候選人WX比他多出70多票。很明顯,雖然大家都說“選誰都一樣”,看似對選舉漠不關心甚至有些不負責任,但是在實際選舉中他們還是會出于自身的利益,考慮誰能為大家真正辦事,投出自己的選票。雖然村民們無法限制村干部當選后的行為,但是在選舉時,村民們還是能發揮自己的力量,通過自己手中的選票影響村委會的成員。
選舉當天,村民們早早就來到了FYL家(選舉地點)進行投票。墻外粘著選舉的文件通知,一進屋內擺放著一張桌子,上面放著選票。桌旁是負責選舉的鄉鎮工作人員和我屯的“片長”。再外面圍著三三兩兩聚在一起低聲討論的村民。里屋是選民填寫候選人的地方,放著投票箱,屋內有一名鄉里的工作人員負責監督。我進去投票時,距離投票已經快要結束了,大多數選民已經投了票,但是討論的人還是很多。投過票之后,奶奶來到我家和我爸說到“這GH(候選人競爭者之一)咋那樣式兒的啊,還要進(里)屋看著,叫人鄉里的給攔住了”。聽到這話,我最初也是一驚,GH作為候選人,一旦進入里屋,那么勢必會影響選民投票,礙于村里的熟人關系,選民即使不想選他,出于面子也不得不選他了。好在他被鄉里的工作人員攔住了,總體來說,現場的投票過程還是很公平的。
本來只需等到29號從候選人中確定最終的村干部人選,但是昨天傳來消息說,已經確定的六名候選人中有三人因為賄選被人舉報,取消選舉資格,要從當時未能入選的四名候選人中再選舉三人。對此,村民議論紛紛,討論他們三人究竟是被誰舉報的,給了(選民)多少好處等。正如村民們所說“錢不是瞎給的”,候選人競爭者面臨著“給或不給”這一困難的選擇。賄賂更多的選民,理論上可以為自己拉到更多的選票。但是一旦此人與自己的關系不是特別親近,而且被其他的候選人競爭者收買,那么就極有可能舉報。正如上文所說,候選人競爭者通常不會事先給錢,也是一種保守的策略。
我們無法得知其他四位本來落選的候選人競爭者之前是否賄選,也不知道他們是否參與舉報,但是目前來看他們確實是最大的獲益者。不管這件事是有意為之還是純屬巧合,這樣的結果在村里已引起軒然大波。因為這是一次利益格局的變動,有人歡喜有人憂,這三名被取消資格的候選人的支持者在未來的日子里找村干部“辦事”可能不那么容易,而即將替補的三位候選人的支持者可能會得到更多的好處。
總之,這是我記憶中最為復雜也最為波折的一次換屆選舉,雖然還未進行最終的投票,但是最終的結果確是超出之前的預期。候選人競爭者的增加看似對村民的選舉態度沒有產生多大影響,但是此次事件卻也為下屆選舉敲響了警鐘:賄選風險大,候選人競爭者的增加也增加了選舉結果的不確定性。希望此次選舉能真正提高我村村民民主選舉的意識,使候選人競爭者真正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質,而不是依靠“走票”、賄選勝選;選民不再依靠“關系”遠近選舉村干部,而是選舉德才兼備的村干部們并在他們的帶領下過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社會學吧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