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過年回家,和父親談論起我下鄉去調研的見聞,期間聊起了我們老家農村的宗族情況。
我的老家在湖北通山縣,是一個躺在山坳里的小山村,父親說,我們祖上是從江西遷過來的,所以直到現在,我們方言的發音都類似于江西話。同時,我們那兒也是宗族觀念很強的地方,非常重視修祠堂和編族譜。以王氏為例,王氏在那里是大姓,出了不少的名人和能人,湖北省某職能部門的正廳長和通山縣的首富以及前任縣委書記都與我們同宗,因此王氏宗族的祠堂也是修得最好的。王氏宗族集資修建了一個總祠堂,基本上,全縣相當一部分姓王的都要歸屬于這個祠堂,除此,各個支脈也都有自己的祠堂,一直到每個村里,到組上,都有自己的祠堂,逢重要節日或者大事,都要去祠堂里上香貢飯,比如前些年有一家人的兒子考上了清華,就享受了到支系祠堂敲鼓上香的待遇。族譜也是隔幾年就要修補一次,通過修祠堂和族譜,就能明確王氏各脈系的關系,同時也能凝聚宗親,所以這樣的事總是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但是熱鬧的祠堂和族譜背后,仍然掩蓋不了宗族力量的消退,也就會引發一些問題。
前兩年,我的叔叔和村子里另外一家人因為一小塊宅基地歸屬問題鬧了矛盾,那一家人是我父親這輩還未出五服的堂叔,兩家人平時關系都還不錯,我的嬸嬸還經常和他們一起打牌。但就是因為這么一小塊地,兩家人吵了好多天。我父親說那塊地原本是我們家的,只是更靠近他們家,他們就在上面種了一些莊稼,那么小的地也頂不了多大用,所以平時我們家也沒人在意,但后來我叔叔決定要用那塊地蓋一個廁所,糾紛就產生了。開始只是對罵,后來在一次對罵中,雙方打了起來,打斗之中,他們就用柴刀砍傷了我叔叔,結果到醫院去檢查,我叔叔被鑒定為輕傷。即使是這樣,他們也絲毫沒有低頭的意思,因為他們有兄弟七個,是村里兄弟最多的一家,根本不怕我父親和我叔叔這樣只有兄弟兩個的人家。
但是事情很快就超出了他們的預想,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一旦被鑒定為輕傷,就構成了刑事案件,可以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父親一開始并不愿意用法律來解決,因為畢竟還是親戚,要是真把人抓進去了,大家的臉面都不好放,但在我母親的堅持下,最后還是把他們告上了法庭。一聽說要被抓去坐牢,那兄弟幾個就立刻慌了神,整個村子都震驚了,十里八村相識的親戚都吃了一驚,因為大家從來沒想過這件事會鬧到法庭上去,而要抓人去坐牢更是不能接受的。于是雙方的親朋好友輪番來勸,兩邊同時做工作。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最終兩邊都做出了讓步,對方決定賠禮道歉并賠償相應的損失,我們家則撤訴,事情就此停息。但這件事還是給兩家人的關系造成了嚴重損傷,至今兩家人見面仍然不怎么說話,關系的恢復還有一個漫長的過程。
為何一件小事會鬧得這么大,以至于砍傷了人要上法庭呢,而且糾紛鬧了這么久,中間竟沒有一個得力的人來調解,這在傳統的宗族性地區并不多見。
通常情況下,如果村里的家庭間有了矛盾和糾紛,村里一些有聲望的老人或者是村組干部就會出面來調解,將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但這件事何以鬧到這么大呢?
原因在于,這些年,村里有聲望、懂“禮”的老人們相繼生病或者去世,現在村子里已經沒有這種能夠深孚眾望的老人了。村子里農業合作社時期的大隊支書還健在,他當了十幾年的大隊支書,后面又繼續當了十幾年的村民組長,我覺得他應當在村民中有一定威望,而且在我的認知中,能當支書的人,應當是非常懂“禮”的人。但是我父親卻說,他這個老人卻是個不懂得“禮”的老人,因為他是文革時期靠造反鬧革命當上的支書,只懂得搞批斗,不懂禮,也不懂得怎么和睦鄉里,因此這樣的人在任上時還可以借助政治權力而讓大家畏懼,讓大家聽他的,但是退下來以后就沒有人待見他了。后來繼任的村組干部現在都不愿意管村民之間的這些糾紛,都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把上面交代的任務完成了就行了,不愿意摻和這些麻煩事。所以這件小事就一直醞釀發酵,最后成了震動十里八村的大事。
雖然最后還是宗親出面平息了這件事情,說明宗族的力量依然存在,能夠在村里的社會關系中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但是整個事件解決的過程卻并不簡單,耗費了諸多周章。實際上折射出了宗族力量已不如原來那么強健有力,很多類似的小事都沒有人來管,宗族處理事情的范圍已經大大縮小,而隨著大量年輕人外出,宗族觀念也受到了外界的沖擊,宗族在村莊事務中的作用也受到了限制。與宗族力量受到削弱的同時,卻沒有新的力量來接住宗族力量扔出的接力棒,所以這些年來,村里人口是少了,但大大小小的矛盾竟然越發多了起來,村民間社會關系也不如原來那么和諧了。
現在的村子里,誰說話還能算數,這是個問題!
(作者系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本科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鄉土 微信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