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5月6日專電(記者 王新明)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開展農村低保和低保資金使用情況專項監察,248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記者從黔西南州紀委了解到,自2015年4月至年底,黔西南州對農村低保開展了8個月的專項監察,特別是對鄉、村兩級在農村低保對象認定、資金撥付、發放等環節是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清查。(新華網 5月9日)
農村低保即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對象是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村干部、鄉鎮干部是審核評定農村低保名單的主力軍,通過本人申報,層層審核最后確定,保障的都是生活極其困難的群眾的基本生活。就是這一部分資金都存在基層干部貪污腐敗,或是把名額分給自己的親朋好友,不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申報、評議,甚至個別低保戶是群眾身邊的有錢人,還靠關系申請低保或是不愿退出低保系列,基層干部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行為簡直就是典型的群眾身邊的腐敗,影響極其惡劣,不利于樹立政府在群眾眼中的公信力。
秉公用權、不以權謀私,依法用權、不假公濟私,廉潔用權、不貪污腐敗。各級領導干部都應以此為“官箴”,自覺抵制特權思想,做到新不動于微利之誘,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把權用在實處,真正為百姓服好務,謀好利。低保甚至是關系到個別群眾的溫飽問題,這個錢就要污,不僅是違紀違規行為,就連基本道德準則都沒有堅守。加大對低保申報、審核工作的督促力度,嚴查嚴處違紀違規行為。加大對低保對象的實際走訪,了解群眾的真實情況,動態管理低保戶,及時肅清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把錢交給真正有需要的群眾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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