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退休落馬再證用權別“入戲太深”
2000年,劉東才擔任武漢市水務局副局長分管水利堤防工程建設管理中心,2012年退休。在任職的12年中,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并索要工程承建單位賄賂,受賄總金額高達559萬,單筆最高達300萬。去年8月,武漢市水務局原巡視員劉東才因受賄罪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武漢晚報6月20日)
流行經典歌曲《情網》中有這樣一句唱得好“就這樣輕易就把我困在網中央,我越陷越深越迷惘,路越走越遠越漫長……”其實,對于劉東才而言,又何嘗不是這樣。退休3年后,卻因為當初對權力的“迷戀”,在權力的角色中“入戲太深”,讓退休即“平安著陸”的念頭,“夢”醒于此。顯然,作為領導干部無論退休還是在職官員與否,只要以官自居,玩權喪志、玩權上癮,或是侍權坑民、弄權違法。最終都會因為在權力角色中“入戲太深”不能自拔。就算拖到退休也進不了“保險柜”。
違法必究,懲治腐敗并不分退休抑或在位。近年來,退休官員落馬,遠非個例。這也正如有紀檢人士所言“官員可以有退休之日,但反腐沒有退休之時。退休不是貪腐官員的護身符”。所以,像劉東才這樣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并索要工程承建單位賄賂,退休3年仍被查出,亦屬正常。從另一個方面也折射出此前的反腐力度不夠,監督制度需要堵漏的緊迫性。為何發包2.7億工程索賄300萬元在位時沒被查出?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說強化權力體系中的內外部監督機制,將貪腐盡可能的提早“揪出”,而不必等其卸任讓出位后再“秋后算賬”,已是迫在眉睫。畢竟,到那時造成的損失往往是得不償失。
誠然,無論制度建設多么完善、多么強硬,單靠領導干部的個人自覺,無疑是不現實、過于理想化。毋庸諱言,當前的各類制度建設不乏規范領導干部做官與做人的準則,厘清了權力和私利的邊界。但令人遺憾的是,什么事可以為,什么事不可為,每每成為部分領導干部的“耳邊風”。究其原因,之所以有些官員心存僥幸,以為只要在位時事做得“天衣無縫”,只要拖到退休就“平安著陸”與監管之殤不無關系。這雖然是某些官員的心存幻想,或者一廂情愿,卻給監督部門以警醒,如何讓領導干部學會慎權慎欲,拿黨紀國法來衡量自己?如何學會遠離權力影響力,規范官員行為,規范權力運行,讓制度建設把公權與私利的藕斷絲連切割開來。
“正己然后可以正物,自制然后可以治人。”躲過初一,躲不過十五。但話又說回來,很多腐敗分子并非為官之初就是如此。或許最開始也能堅守清貧、恪守本分、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當掌握了一定的權力后,或貪欲膨脹,或攀比顯富,或心存僥幸,或貪圖享樂,認為自己的付出和回報不成比例,需要得到補償,因此心理失衡、見利忘義、腐化墮落。基于此,當以劉東為鑒,要時常給領導干部念念“緊箍咒”,壓壓擔子,清理清理思想塵埃,輔以嚴格的制度約束,從不敢腐到不能腐最終達到不愿腐,讓有僥幸心理的領導干部及時勒馬收韁。
“善始者實繁,克終者蓋寡”。“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劉東才的落馬再證用權別“入戲太深”,否則,到了本應安享晚年,含飴弄孫的年齡,卻因晚節不保,還要受懲處甚而面臨牢獄之災,實在是人生一大悲劇。切記,無論如何,為官者要謹言慎行!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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