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潢川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潢川7月13日發布情況通報,今日(7月13日),一則“河南女生作弊被抓朝教師潑墨,其父是派出所副所長”的新聞在網上流傳。經查,該女生父親現任潢川縣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副所長,目前潢川縣公安局正在對有關情況進一步核查。(7月13日 鳳凰網)
“子不教父之過”,對于這樣囂張的年輕人,既有社會現實的狹隘性,也有當下體制內灌輸式教育的弊端。潑墨老師當然不對,但是對于一個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來講,他的行為受到多方的影響,不一定就是因為自己的父親就是派出所的一名副所長。雖然警察這個行業扎眼,但是一個“副所長”還不能足以讓這個小姑娘為所欲為。相關媒體和輿論不應該僅僅盯住“副所長”的芝麻小官不放,好好探討學生內在的心理最重要,即便是人家是副所長,也不能替女兒頂罪不是。
“我爸是某某”的話語,最初源自“我爸是李剛”,隨之,各種杜撰演繹都跟風而來,真的假的,根本無法辨別,平民中天生帶有對于基層官吏的偏見,再加上有些官員的嘴臉傲慢無常,雙方的代溝形成。這個時候,官員身邊的一些近親屬的各種言行出格,往往成為官員事件的導火索,雖然發生的事情看似同官員本身風牛馬不相及,但是如果較起真來,吃虧的往往是官員。這種最根本的吃虧不在于事件處理的本身,更多的是官員本身就會有污點。
警察,在群眾心中的威信是崇高的,源于天生的使命感,連帶著警察的子女都跟著自豪,但這種盲目的引導,會讓未形成完整世界觀的孩子心中長出一道偏執,這才是令人害怕的。由于警察的職業特性,繁忙的工作,同家人聚少離多,在一定程度上也會造成對孩子的疏忽管教,當孩子問及從事警察行業的父母是,一句抓逃犯去了,抓小偷去了,讓小孩們感到驚奇,這或許也是形成“我爸是某某”的最直觀的印象。但并不能代表警察官員本身就會犯錯。
面對這種“我爸是副所長”的言論,需要區別對待。孩子是孩子,同大人何干,為啥不說說學校的教育缺失,在學校犯的事,就應該按照學校的規矩解決。如果改名學生的副所長爸爸沒有藏私,大可不必對其人肉索搜和人身攻擊。當地的公安部門雖然有公布真相的責任,但是不一定非要動輒“停職、處罰”之類的決定,如果因為媒體輿論的壓力處分這名副所長,豈非有聽風著雨的嫌疑?
作者地址:河北省臨西縣陽光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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