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不暢 可達性差
“古村落之所以能夠在城鎮化的浪潮中保留下來,主要是因為交通偏僻而得以幸免。”一位古建筑專家如是說。很多古村落成功躲過了城鎮化浪潮,然而這也成為古村落旅游開發的直接障礙。偏僻的交通區位、落后的道路設施、薄弱的交通服務,導致游客的在途時間成本高、旅行舒適性差,大多數游客因此“望路生畏”。
人才不夠 層次較低
大部分進行旅游開發的古村落,開發主體通常都是村集體成立的旅游開發公司。由于古村落缺乏專業人才,加上人才引進意識薄弱,人才引進力度有限,導致村集體旅游開發公司的旅游開發、經營管理人才奇缺,造成旅游開發的步伐非常緩慢、旅游開發的水平總體低下,難以適應客源市場不斷升級換代的旅游需求。
產權不清 環境制約
古村落旅游開發依托于古村落風貌建筑和人文環境,在村落保護、旅游開發、經營管理中,必然涉及到大多數村民的生產和生活,與村集體公共利益和村民個人利益有千絲萬縷的關聯。由于旅游開發的公共產權界限難以界定,現代旅游經營管理對村民傳統生產和生活造成沖擊,結果,在旅游開發與經營中,村民與旅游開發公司時常發生矛盾和利益沖突。如何協調與原住民的關系,成為橫在許多旅游開發公司前面的老大難問題,也成為前提資金投入中非常大的“交易成本”。
投資不大 經營受限
古村落的旅游開發,第一步首先就要進行古建筑的修復、村容村貌的整治、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的完善,而這些都需要大量的前期資金投入,超出大多數村集體、個人或企業的承受能力。
組織不當 理念落后
在我國,物質文化遺產歸國家文物局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歸文化部非遺司管理,村鎮建設歸建設部村鎮司管,有些業務又歸農業部管。如此一來,傳統村落的保護哪頭都不靠,也沒有一個明確的部門專門負責。建設部和國家文物局雖然評定出160多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村”,但評定標準是從建筑方面考慮的,且門檻很高,而很多擁有國家級‘非遺’的傳統村落又不見得能列入其中。結果,傳統村落就成了‘被遺忘的角落’,也造成了目前古村落保護困難的現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頭條號 唯美鄉村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