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題為“補助資金發放亂象:申報無中生有,村干部變戲法套錢”的新聞引發了廣大民眾的熱議。文中報道了今年4月至8月,湖北省紀委組織全省運用大數據對2014年至2015年退耕還林、農村低保、農村危房改造等8項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其中查實問題線索43.2萬條,涉及違規資金6.02億元;共查出不符合政策規定領取補助的人數317406人,涉及黨員干部59209人……(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1102/c1001-28827390.html)
如此龐大的數據,不禁令人噓唏不已。惠民資金緣何成為“唐僧肉”?人員“無中生有”,證件“魚目混珠”,地塊“偷梁換柱”,低保、危房改建、退耕還林等重要的惠民資金,在申報和發放的過程中存在的各類亂象令人觸目驚心。如何確保惠民資金真正惠及于民?如何防止基層“蠅貪”現象的滋生?如何擴大廣大基層事務的民主、公正、公開與透明?
第一,確保惠民資金的發放真正惠及于民,必須做到有法可依。相繼出臺相關政策法規,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嚴肅發放程序,確保各項環節在法律的框架中進行,從而確保惠民資金發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嚴懲各類虛報冒領行為,對于弄虛作假、謀取私利等行為的責任人,嚴格依法嚴懲、重懲。《湖北省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管理辦法》中關于“補助政策與資金管理”中有著明確規定:政策兌現應嚴格遵循“先驗收、后公示、再兌現”的程序。縣級林業、農業(畜牧)部門在驗收并公示無異議后,應及時將驗收結果函告縣級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負責在2個月內兌現。然而,制度明晰,多地在落實中卻“打了折扣”。與此同時,“先驗收”“后公示”的流程,在不少地方淪為形式,部分地方還存在“把關不嚴”的現象。因此,統一的惠民資金發放實施法規+明晰的制度,是確保惠民資金發放落到實處,真正惠及于民的關鍵。
第二,確保惠民資金的發放真正惠及于民,必須做到嚴格把關審核程序,嚴防虛報冒領現象。擴大對惠民資金的宣傳力度,加大廣大人民群眾的政策的理解和認識;嚴格把關各項材料,仔細審核各類數據,確保各項材料、數據的準確無誤,嚴防各類冒名頂替現象;加大公示力度,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監督,確保結果的公開透明,防止各項程序流于形式,從而保證流程和結果的公正、公平。此外,落實相關政策,嚴格依規依法進行,從源頭上杜絕“無中生有”現象的產生。
第三,確保惠民資金的發放真正惠及于民,還必須做到監督工作質量,創新監督工作手段。材料中反映的惠民資金發放過程中涉事人員多為基層干部,因此我們要注意基層監督盲點弱點,創新監督手段,強化對基層干部群眾的監管引導,嚴厲打擊各類“蠅貪”亂象的滋生。與民爭利,法理不容。在中央明確提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要求,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對從嚴治黨、加強和改進黨內監督作出新部署之際,各級黨委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涉農惠民資金監管,對與民爭利的問題、侵占群眾利益的腐敗問題要從嚴查處。嚴查、嚴懲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保持“拍蠅打虎”力度不減,讓惠民資金真正惠及于民。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三臺縣耀森路電信局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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