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農村,印襯在腦海里的是秀美的山川和古樸的民風。然而一道道美麗風景背后,一些村落里時不時上演著這樣的惡劣行徑:“村霸”橫行村里,為非作歹,驕橫跋扈,吃拿卡要,欺壓百姓,暴力威懾選舉,儼然成了村里的“土皇帝”。這些“村霸”給基層民眾特別是村民帶來了極大的傷害,群眾對此深惡痛絕。
清除“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刻不容緩
“村霸”專指那些仗勢欺人、橫行村里的人。近年來,雖然基層治理體系逐漸完善,農村法治化程度不斷提高,但在一些地方,“村霸”現象依然存在,騙取、套取資金,采取賄賂或者暴力、威脅等手段操縱農村“兩委”換屆選舉等,嚴重危害農村社會穩定,侵害百姓合法權益。“村霸”的存在也直接損害法治權威,消耗了政府公信力,影響了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懲治“村霸”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已不言而喻。
今年1月,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強調,加大對“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整治,決不允許其橫行鄉里、欺壓百姓,侵蝕基層政權;1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決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刑事犯罪,將打擊矛頭對準“村霸”。
《意見》指出,檢察機關要主動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公安、民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懲治、教育、預防、監督、服務等多元檢察職能,多措并舉,綜合施治,依法嚴厲打擊危害農村和諧穩定的違法犯罪,堅決鏟除“村霸”和宗族惡勢力“毒瘤”。
《意見》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將打擊矛頭對準嚴重影響農村基層政權穩定、嚴重影響百姓安居樂業的“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對于在聚眾鬧事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采取暴力、脅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欺壓群眾的,多次違法犯罪經有關部門教育處理后仍不改正的,構成犯罪團伙特別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置,堅決打掉其囂張氣焰。
清除“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保護傘”
據調查,在一些地方,有基層組織人員為“村霸”充當“保護傘”。最高檢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村霸”肆無忌憚,橫行鄉里,稱霸一方,很多時候都是因為“上頭有人”,受欺壓村民敢怒不敢言,查辦“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備受阻撓,治理難度大。還有一些地方,基層“兩委”班子選舉制度不健全,不透明,導致基層組織弱化,甚至“兩委”班子成員淪為“村霸”。最高檢相關負責人指出,一方面,作為民間糾紛第一道防線的村調解委員會、治保會等面對矛盾糾紛不愿管、不敢管,使得糾紛雙方依靠身后勢力大小解決,無形中促使“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盛行。另一方面,為當選“兩委”而拉攏“村霸”或宗族勢力,從而淪為“村霸”欺行霸市的爪牙,這都給治理“村霸”增加了難度。
《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突出打擊采取賄賂或者暴力、威脅等手段操縱農村“兩委”換屆選舉,以及放縱、包庇“村霸”和宗族惡勢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
《意見》還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協助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加強對農村“兩委”換屆選舉的指導監督,健全和規范農村基層民主選舉程序,確保把那些德才兼備、真正符合群眾意愿的人員選進“兩委”班子,防止有劣跡的分子把持基層政權。
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 犯罪從三招入手
最高檢相關負責人介紹,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將從三方面入手:
突出打擊,強化治理。對于“村霸”與宗族惡勢力的惡形惡狀,檢察機關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懲治一起,務必堅決遏制其囂張氣焰。尤其要突出打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檢察、公安部門將加大查辦和懲處“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的力度,增加其作惡成本。紀檢監察部門則狠抓紀律建設,及時處分違反紀律的黨員干部,尤其是基層組織的黨員干部,掐滅其充當“保護傘”的苗頭。
多維發力,綜合治理。一方面,檢察、紀檢監察、公安、社會綜治等方面將加大協作配合力度,各司其職、共同發力;另一方面,職能部門將綜合運用經濟建設、教育宣導、輿論推動等多維度社會治理措施。各地方政府積極發展經濟和教育,使適齡人員有事可做、有書可讀,從長遠角度消除“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存在根基。
群眾路線,長效治理。在斬斷“村霸”與宗族惡勢力“惡根”的鄉村治理實踐中,貫徹落實村民自治至關重要。檢察機關將配合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和換屆選舉機構維護好換屆工作秩序,積極有效預防各類干擾、操縱和破壞換屆選舉的職務犯罪,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選舉環境,杜絕“村霸”和宗族惡勢力操縱選舉,“帶病”進入“兩委”班子。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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