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消息,以權謀私,強占土地,欺壓百姓,橫行鄉里……2016年8月,河北定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對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進行了公開宣判,以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職務侵占等七項罪名被定州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5萬元。一審宣判后,孟玲芬當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訴。2016年11月10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來源于:2月20日,《光明日報》)
對于一個基層組織來講,什么樣的環境就會造就什么樣的結果。這也是最近幾年來中央特別重視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原因。在堅持民選的過程中,黨委政府不能置身事外,在保證公正公開的基礎上,更要注重村民中實際的反響,真正發揮監督、督促的作用,防止一些人魚目混珠,利用其他方式擠進基層組織。
定州市大辛莊鎮泉邱二村村民孟某4畝承包地上種植的價值9萬元的樹苗,一夜間被人攔腰砍斷。孟某將此事反映給河北電視臺農民頻道。不想該村的女村主任當著記者的面子就用大嘴巴子抽打反映人,隨后竟然猖獗到搶走記者攝像機、手機、車鑰匙等。這起采訪最終被河北電視臺農民頻道以“最牛村主任”為題報道出來,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毆打群眾,暴搶媒體的女村主任憑著什么?是什么讓她忤逆法律,無視鄉情?相信這些都是有暗藏滋長的原因。
“孟某芬利用其村干部身份,仰仗其家族成員并糾集社會渣痞人員,橫行鄉里,欺壓村民”,這已經成為有組織、有預謀的犯罪集團性質,為何這樣的人能夠當上村主任?動用大喇叭罵街,給關系不好的村民斷水斷電,還給不符合規矩的村民送花圈,這些苗頭已經讓人質疑她選任上村主任的手段。甚至在公安調查初期,村民懾于團伙淫威都不敢反映情況,恐怖空氣迷蕩,讓人感到窒息,就是這樣的基層村組織,這個的氛圍,談什么發展?保什么致富?發布了其犯罪團伙紛紛落網消息之后,村民們才開始三三兩兩的反映情況,這又說明了什么?無非就是基層組織風氣不正。
老百姓的淳樸的,吃屈受累從來沒有哀怨過。但是這并非表示他們天生逆來順受。他們需要的是一盞指路明燈,而不是隨意火花怒濺,欺壓百姓的“最牛女村主任”。選出一個好的基層村班子,選出一個好的帶頭人非常重要。在堅持相關原則的基礎上,上級黨委政府可以把好初選觀,將那些污點選舉代表剔除,對于那些賄選、恐嚇選舉的人給予法律制裁,只要動真格的,邪不勝正,村民們更會擁護支持。
作者單位:四川省鹽亭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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