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集鄉是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鄉鎮,1.8萬人口,3.95萬畝耕地,經濟發展水平低。可就在這個人均年收入不足萬元的窮鄉鎮,卻出現了一位“千萬元”級別的貪官。他就是于集鄉原黨委書記、鄉長劉傳銀。任職10年,他利用職權侵吞各類公款823萬余元,另有1082萬余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近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山東省德州市陵城區法院以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并罰,依法判處劉傳銀有期徒刑十六年,并處罰金200萬元。劉傳銀當庭服判。(4月19日 檢察日報)
十八大以來,我國反腐工作取得了相當的成效,在反腐工作進行中,我們有一個口號叫“拍蠅打虎”。什么是“虎”?就是貪污腐敗的國家高級官員,而“蠅”指的是腐化了的小官和基層工作者。腐化的小官與基層工作者同樣不容小覷,更多的時候,他們利用“天高皇帝遠”作為天然屏障,在所在地區肆無忌憚地貪污受賄,私吞國家的扶貧補助基金,甚至形成利益團伙,使民眾敢怒不敢言。這樣的貪官,豈止是“蒼蠅”?他們對當地經濟發展的破壞程度、精神文明的負面影響等更像是“地頭蛇”!
一些貧困地區,尤其是偏遠地區,經濟實力本來就很差,國家撥給的用于脫貧的資金又被私吞,可謂“雪上加霜”。同時,這些地區的民眾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所掌握的反映民意的途徑是非常有限的,因此,“地頭蛇”們更加肆無忌憚。而這樣的現實,也是導致近些年來小官巨貪現象時有發生的重要原因。
所以,黨中央提倡反腐,要兼顧貧困和偏遠地區,徹底鏟除這種“利益小團伙”現象,只有挖去“毒瘤”,當地的經濟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才能獲得大幅度提升。那么,再具體的實施中,我們需要怎樣做呢?
首先,要加大偏遠地區的人才流動。利用政策傾斜,讓更多有知識、重技能且品行好的年輕人涌入貧困地區,利用人才來撕開當地與外界接觸的口子,從而讓“地頭蛇”現象乃至其它見不得光的黑暗交易晾曬在陽光下,將有貪腐行為的官員徹底清除出去,實現偏遠地區的人才大換血。
其次,加強監管。對當地紀檢部門嚴格要求,如一旦發現當地官員有貪腐行為,紀檢部門要承擔責任,上級領導有連帶責任。通過這樣的硬性規定來對小官和基層工作者嚴加監控,不給貪腐行為以滋生的土壤。
最后,提升當地民眾的維權意識。為民眾提供暢通的上訪和舉報渠道,使民眾也加入到對黨員干部的監管中來,促進偏遠貧困地區打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
總之,在反腐倡廉中,“老虎”固然可怕,“地頭蛇”也同樣值得重視。只有嚴打“地頭蛇”,才能避免貧困偏遠地區“雪上加霜”,才能真正促進當地脫貧!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平武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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