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紀檢巡視的情況看,如今明目張膽越雷池的,少之又少了;但化大為小搞“微腐敗”的問題,仍不時發生。吃喝不去大酒店了,改去農家樂;公款報銷不搞大數額了,化作小發票;辦私事不再開公車了,變成私車加“公油”……如此等等。(5月10日《人民日報》)
“微腐敗”不容忽視。在反腐高壓之下,腐敗轉移了陣地、變換了形式、穿上了“隱身衣”,甚至“化整為零”,從大搖大擺變成偷偷摸摸,從明目張膽變成謹小慎微,從大額報銷變成“細水長流”,與監督執紀部門玩起了“捉迷藏”、“躲貓貓”,千方百計逃避監督問責。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微腐敗”雖微,卻容易積少成多,其危害之大與大貪大腐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縱容“微腐敗”肆意滋生、蔓延,則是養痭遺患。
“微腐敗”不只因“法不責微”的心態。數年以來,雖是“打虎拍蠅”并行,但總體上來看,更多聚焦于“打虎”、懲治“小官巨貪”,對于“微腐敗”的發力還不夠大和持久。事實上,相對于“老虎”,“蒼蠅”對于群眾的危害更大更直接。一些“蠅貪”將貪腐黑手伸向群眾的“低保款”、糧食補岾、征地補助等“保命錢”,層層克扣,雖貪的些“小錢”,卻深深的傷了民心,敗壞了黨和政府在群眾心中的形象,破壞了黨的執政根基,其惡劣影響之大之深,非短期內所能修復。數年以來,腐敗和“四風”存量持續減少,但“微腐敗”仍不時發生,深究其源,在于“蠅貪”抱著僥幸心理,甚至認為“法不責微”,認為收點小東西、搞點小吃喝、破點小規格,只要穿上“隱身衣”,打“擦邊球”,沒有明顯違紀,監督執紀部門是不會發現的、不會計較、不會追究的。的確,“微腐敗”之所以存在,不只是因為“蒼蠅”的僥幸心態和貪婪,監督不到位、執紀不逗硬也是重要因素。
反腐重在防“微”杜漸。腐敗之害,不但迷惑人的心智,腐化人的意志,毀滅人的前途,還傷民心民信,破壞黨的群眾基礎。反腐,就須從小處著眼,從細微之處著手,緊盯腐敗滋生的苗頭,構建防腐拒變的第一道堤壩。“世間事,作于細,成于嚴。”越是容易被人忽視的細節,越可能成為事物變化的誘因。那些落馬貪腐官員,其進入仕途之初,未嘗不清清白白、老老實實,但在權色錢的長期“圍獵”下,逐漸喪失信仰、迷失自我、“三觀”扭曲,走上違紀的不歸路。防微才能杜漸,只有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將監督關口前置,著力于構建防止“微腐敗”的制度體系,及時發現、制止和根除可能誘發腐敗的細微問題,才能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形成“不能腐”的氛圍。
作者單位:四川省三臺縣樂加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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