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武川縣紀委根據群眾舉報,嚴肅查處了該縣得勝溝鄉前窯子村村委會原主任康有亮套取使用牧草補貼、未及時發放公益林補貼、冒領已故五保戶退耕補貼、變相處理村務其他支出的案件。最后,康有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同時,對其他負有責任的村干部也受到了相應的紀律處分。(新華網,5月9日電)
別拿村官不當干部,雖然他們擁有的權力,看起來很小,但都是與群眾的生活工作息息相關,要是他們做得好、立得正,群眾有福,他們做得不好、貪腐成性,群眾受害。大量慘痛的事例證明:農民治則國家治,“村官”腐敗不除,農村社會和諧之隱痛難消!基于腐敗對于黨風、政風、干部作風和黨政形象的巨大破壞,對黨群關系、干群關系嚴重的傷害,眼下治理基層貪腐,這一手必須緊抓不放,也要扎牢制度籠子,管住“微權力”。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零容忍態度正風反腐,基層黨風廉政狀況明顯好轉,但仍有基層違紀違法、侵犯群眾利益問題。作為基層干部本更該實事求是為人民服務的,有得卻串通一起貪污腐敗,令人唏噓。基層干部,特別是村官之所以容易走上腐敗之路,一是因為少數基層干部自身素質較低,法律意識淡薄,無視黨紀政紀,在利益面前禁不起誘惑,公然選擇違法亂紀。二是因為他們處于權力體系的末梢,權力更集中,村官是一個村子的一把手,各項惠民政策給誰往往也由村官說了算,不公開透明,加上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就容易出現腐敗問題。
解決群眾身邊腐敗問題,是密切黨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重要舉措。首先是把干部教育工作抓在手上,組織基層干部開展業務學習、聽廉政黨課、看廉政教育警示片,教育村組干部深化為民服務宗旨,自覺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其次是管住基層干部的權力,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鐵籠子”?;鶎痈刹抗匐m小,卻是“實權”,務必管住基層干部的權力之手,還得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增強透明公開,讓各項工作在群眾監督下開展。三是激發群眾監督的積極性。人民群眾是權力濫用和腐敗的最大受害者,對監督權力運行有著天然的積極性。要把這種積極性轉化為現實力量,必須既積極創造條件,讓群眾隨時隨地都能參與監督,又對群眾監督及時作出負責任的回應,保護群眾監督的積極性。只有杜絕村官腐敗,才能助推惠農政策的落實,才能讓群眾真正得到實惠。
作者地址:北川羌族自治縣安昌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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