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國由于糧食產量低下而人口眾多,因此主要將農業生產重點放在提升糧食產量上,而忽略了農藥的使用情況,導致了農藥的過量使用,給自然環境造成了巨大的污染,現在我國正在通過多措并舉減少農藥對環境的污染。
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對農藥的生產、經營、使用等進行了規范,也對農藥使用過程中的環境保護提出了要求。比如,第三十五條規定:“農藥使用者應當保護環境,保護有益生物和珍稀物種,不得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河道內丟棄農藥、農藥包裝物或者清洗施藥器械。嚴禁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使用農藥,嚴禁使用農藥毒魚、蝦、鳥、獸等。”這對進一步解決農藥污染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藥使用品種多、數量多,70%~80%的農藥直接滲透到環境中,對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氣造成污染,并進一步進入生物鏈,對生態造成破壞。地方各有關部門應嚴格遵守《農藥管理條例》,綜合施策,最大限度減輕農藥對環境的污染。對此,筆者有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加大宣傳力度。
要把化肥、農藥污染的危害和原因,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系列標準和生產技術,生態環境保護基本知識作為宣傳、農技培訓、綠色證書培訓的重要內容,讓農民認識到農藥污染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認識到農藥污染與生存環境及身體健康緊密相連,幫助農民走出一條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之路。
第二,統籌規劃,加強環境監測。
嚴禁工業三廢超標排放,對產品中的有害雜質及生產中的輔助劑等進行嚴格控制。進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和執法監管力度,對不符合排放要求的予以關停取締或督促整改。要進行嚴格的環境安全評價,對一些毒性高、不易分解、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農藥品種,必須禁用。
第三,大力發展生物農藥,減少有機農藥的使用。
防治有機農藥污染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停止施用有機農藥,使用無污染的替代產品。生物農藥是指利用生物活體或其代謝產物針對農業有害生物進行殺滅或抑制的制劑,又稱為天然農藥。市場開發并大范圍應用成功的生物農藥產品,只對病蟲害有作用,一般對人、畜及各種有益生物比較安全,對非靶標生物的影響也比較小。對人類和環境的潛在危害比有機農藥小。且生物農藥極易被日光、植物或各種土壤微生物分解,對自然生態影響較小。大力開發和推廣生物農藥,減輕農業對有機農藥的依賴,有利于逐步建立現代環保農業生產模式,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新聞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