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國土部、住建部一則消息,再令房市掀起大波。北京、上海、廣州、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佛山、肇慶、成都13個城市,將首批試點,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主要供給新市民。兩部委表示,此舉是要構建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以及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也就是說,1998年以來,城市住房由政府征地、壟斷供應國有土地建設這個套路被打破了。以后,集體土地也可以供應城市住房。城中村、城鄉接合部的村子,可以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名正言順地發展為外來人口提供住所的“瓦片經濟”。
長期以來,除了零星試點,集體土地供應城市住宅都是禁區。即便十八屆三中全會后開始的新一輪土地改革試點,也要求集體建設用地不得發展房地產。然而,一波波瘋漲的房價,已經嚴重危及城鎮化推進和下一階段經濟發展。畸形房價的重要推手——供地機制的改革勢在必行。最終,中央決心,在集體土地供應住宅方面,邁出重要一步。
目前商品房成本構成中,土地成本占據大頭。政策出臺后,有人認為是樓市大殺招,甚至有分析認為,市場將出現兩到三折的房子。這實在危言聳聽——土地是村集體自己的,不用花錢買,但有機會成本。而市場價格,最終是由供求決定的,不是成本。
從現有信息來看,集體土地入市建租賃房,并不會引起住房出售市場“跳水”,而將以漸進式方式,改變房地產生態。對樓市究竟影響幾何?這受制于很多因素,有待于各地試點細則出臺。
首先是入市方式。村集體可否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自主決定是否入市?目前,各個城市每年的土地都是“計劃供應”,政府牢牢控制著供應量。今年4月,在經歷又一輪房價瘋漲后,北京率先大面積放行集體土地建租賃房,但仍然將集體土地供應納入供地計劃——2017年-2021年,北京計劃供應住宅用地6000公頃。其中,集體建設用地1000公頃,約占六分之一。如此執行,離多元市場化供地還非常遙遠。本質上,政府仍然壟斷供地權。
不過,即便仍舊是“計劃供應”,將集體土地納入,對于擴大供應,意義也很大。近年來,拆遷越來越難,擴大國有住宅用地供應,難度也越來越大。甚至很多城市的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常常不能順利完成。由村集體自行或者聯合其他主體開發集體建設用地,成本、難度都要低得多,供應潛力巨大。4月,穩房價壓力如山下,北京宣布倍增住宅用地計劃供應量。這其中,就有賴于集體土地的供給。這種模式下,供地節奏和供地規模,都由政府把控。
如果放開或逐漸放開市級層面的計劃控制,由村集體根據市場,以及基層政府等利益相關者的合意,自行操作入市事宜,多元主體、市場化供地機制的發育、生長,將給中國樓市和房地產運作機制,帶來真正深遠的變革。從放開租賃市場入手,若精心輔以配套措施,或有望實現中國樓市以及“土地財政”的軟著陸。
理論上,北京、上海、廣州都有可觀的集體建設用地可入市,提供有效住房。北京,五六環之間的城鄉接合部,分布著大量的集體建設用地。現有建設用地中,國有和集體產權,約各占一半。不過,北京在2000年初,將五六環之間的大片村莊,都規劃為綠色隔離帶,但這之后,并未嚴加約束。外來人口的強烈需求,不斷刺激集體建設用地蔓延。目前,北京正在實施新一輪的城鄉接合部整治,多少拆遷綠化?多少留給村莊發展?這取決于政府的治理理念,以及和村莊利益的博弈。
再者,入市的是什么樣的房子,也至關重要。目前,北京試點入市的集體住宅用地,都用于建公租房,按照保障房系統分配、管理,相對封閉。這次,放行集體土地建市場化租賃房,是題中之義,對租賃市場的影響更為直接。發展租售并舉,改變過去中國住宅供應偏倚“買”的局面,將有助于抑制買房狂熱,淡化投資性,讓住宅回歸居住功能。
公眾和市場最關心的莫過于,若“以租代售”,是否意味著“小產權房”可暗渡陳倉、搖身一變進入市場?這恐怕正是有關部門最為擔憂的。兩部門強調,不得“以租代售”。國土部有關負責人在政策發布當天回應輿論關切稱,租賃住房與“小產權房”有本質區別,不能混為一談。
按照《合同法》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如何避免“租賃者”和村莊私下簽訂協議,“明租暗售”?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陶然認為,政府可以引入市場化、專業化的第三方物業公司,實施住房的出租和管理。如此,即可避免“明租暗售”、“小產權房”短期大量入市,對市場造成崩塌性震動。
在目前樓市危如累卵的形勢下,“小產權房”若失控,易觸發房地產泡沫破滅,房價硬著陸。
一條現實路徑是,以對房價沖擊力小的租賃住房為切入點,釋放集體土地潛力,培育穩定、健康的房地產租賃市場,并探路集體土地發展住房的規則。如此,既可解城鎮化住房之困,又可緩慢釋放樓市壓力,為房地產和經濟發展轉變機制,開辟通道。這是陶然等人士對于這條漸進式道路的期待。
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住房,開啟了妙手解連環的第一步,能否最終順利解開環套,還得看改革的決心和籌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財新網(火線評論)2017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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