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鄉村振興”并非把鄉村都變城鎮,而是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的,并不是要把鄉村都變成城鎮,也不是要把農民都變成市民,而是要不斷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面貌,促進城鄉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務均衡化,提升農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
需要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促進城市的現代化要素能夠更多配置到農業和農村。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戰略。這是中央“三農”工作一系列方針政策的繼承和發展,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
在解讀鄉村振興戰略時,有人卻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混為一談。有的觀點認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意味著新型城鎮化建設不重要了;也有觀點認為,鄉村振興戰略是新型城鎮化的“升級版”。這些觀點都是對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的片面理解。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農業強不強、農村美不美、農民富不富,決定著億萬農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決定著我國全面小康社會的成色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質量。
當前,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在這一進程中,卻出現了不協調的局面:一頭是發達的工業和繁榮的城市,另一頭是發展后勁不足的農業、一些漸趨凋敝的農村、富裕程度仍待提升的農民。
面對這一現實的矛盾和問題,中央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就是要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換言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的,并不是要把鄉村都變成城鎮,也不是要把農民都變成市民,而是要不斷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面貌,促進城鄉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務均衡化,提升農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
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在農村,促進各種要素加速向農村集聚,促進農村各項事業加快發展。
從城鎮化的角度看,城鎮化是伴隨著工業化發展,非農產業在城鎮集聚、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的自然歷史過程。我國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目標,是要促進城鎮化水平和質量穩步提升,促使城鎮化格局更加優化,城市發展模式科學合理,城市生活和諧宜人,城鎮化體制機制不斷完善。
在這一過程中,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將從農村走向城市或城鎮,相應的,也就需要在城市或城鎮增加大量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不斷完善就業、教育、醫療、社保、住房等保障體系,使轉移人口在城里“留得住、住得下、過得好”。這也就意味著各種要素將加速向城市或城鎮集聚。
由此可見,鄉村振興與新型城鎮化雖然都與“三農”問題相關,但在戰略目標、工作重點、資源要素流向等方面有著明顯的區別,將鄉村振興與新型城鎮化混為一談是不正確的。
當然,也不能把鄉村振興與新型城鎮化完全對立。我國仍然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仍然會有大量的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各種要素繼續加速向城市集聚,是符合客觀發展規律的。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離不開城鎮化的支撐。
從生產效率的角度看,要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并縮小與非農產業勞動生產率之間的巨大差距,必須依靠工業化和城鎮化進一步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從農民收入構成看,廣大農民要提高收入,離不開“產業興旺”的支撐;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角度看,只有實現大中小城市和鄉村之間的資源要素流動、交換和融合,才有可能真正實現城鎮發展和鄉村振興的協同共進。
因此,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促進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逐步實現城鄉要素的合理配置,促進勞動力、土地、科技、資本等要素在城鄉之間合理流動,促進城市的現代化要素能夠更多配置到農業和農村,加快推進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真正譜寫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新篇章。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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