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日本、韓國為代表的亞洲工業化國家的城鎮化道路被稱為“東亞模式”。東亞 城市化速度較快,到城市中的居民都有了體面的住宅,土地實際上進行了適當的集中。 由于實施了出口導向的發展戰略,而且中小企業得到充分發展。城鎮化之路不僅使東 亞經濟健康快速增長,較短時間內實現了工業化,而且失業率較低,人民生活較快實 現了富裕,收入分配較為公平,經濟發展史上稱之為“東亞奇跡”。
日本在資源極度匱乏的條件下,為了實現跨越式的經濟發展,選擇走集中型城鎮 化道路。日本城鎮化進程的主要特征是以大城市為核心的空間集聚模式,以獲得資源 配置的集聚效益、實現跨越式的經濟騰飛。伴隨著城市不斷擴展和城鄉人口流動和轉移, 日本及時進行町(鎮)村合并(其中 1950 ~ 1955 年村的數量由 8357 個銳減至 2506 個, 減少了 70%),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與其他發達國家相比,日本政府對于城鎮化的引導作用是比較顯著的。但政府的 區域發展政策的成效有限,可是東京等大都市圈人口和經濟活動的“極化”現象越來 越顯著。進入 21 世紀,為應對經濟全球化的發展形勢,日本政府開始強調更具國際競 爭力的區域發展政策。
作為新興工業化國家,韓國的經濟騰飛也伴隨著以首都圈為核心的空間高度集聚 的城鎮化進程,政府的公共政策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61 年到 1993 年,韓國政府 對農地占有和流轉進行了一系列的修改,鼓勵進城的農民流轉土地,以利于土地的規 模經營。1994 年到 1997 年,政府進一步放寬對土地買賣和租賃的限制。在農業振興區 內鼓勵農戶有更大規模的土地,并允許建立擁有土地上限為 100 公頃的農業法人。對 愿意將農地出售和出租(5 年以上)給農業大戶的 65 歲以上的農民,政府給以補貼。
韓國在城鎮化進程中,看到了小農經濟與農業現代化規模經營的矛盾,并且大量 農村人口持續向城市轉移,逐步退出農民的生活保障,代之以現代的社會保障。同時, 鼓勵農民流轉土地給種糧大戶,以實現農民進城。
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初期,韓國政府曾忽視了農村發展,導致城鄉差距不斷擴大。 后來政府將農村發展列入國家戰略,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新農村建設”,在工業化和 城鎮化過程中同步推進農村現代化。這不僅是要提高農村的物質生活水平,更是一場 社會教育運動,以“勤勉、自助、合作”的國民精神來啟發和喚醒農民。到 20 世紀 90 年代初期,韓國已經基本消除了城鄉之間的發展差距。
韓國的“新農村建設”并不意味著農村人口不向城市流動了,而是農村道路建設 和農村教育發展后,中青年更多地向城市遷移。韓國進城的農民可以通過出售和出租 自己的農地,包括宅基地,用其收入購買城市中的住宅。同時韓國的農民土地出租和 買賣等財產性收入比較大,而且韓國農民收入增長速度較快,勞動在 GDP 中的分配比 重較高,使遷移到城市中的新市民,有住宅的購買能力。政府所做的工作是:增加住 宅的供應,控制土地和住宅的價格,打擊土地和住宅投機,并供應保障性住房。
韓國城鎮化的主要問題是首爾和首都圈的過度集聚發展。為了應對經濟全球化的 挑戰和改善區域發展的不均衡狀態,韓國政府的區域發展政策開始實施地方都市圈戰 略,以形成能夠抗衡首都圈的經濟規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作者的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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