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文化部辦公廳、國家文物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國家旅游局辦公室七部門聯合印發了《中國傳統村落警示和退出暫行規定(試行)》(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對中國傳統村落實行警示和退出管理,中國傳統村落名號將不再“一勞永逸”。
《暫行規定》的適用范圍是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評審認定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據悉,2012年到2014年,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先后公布了三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共2555個村落列入其中。今年1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又公布了擬列入第四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名單,北京市門頭溝區齋堂鎮西胡林村、天津市西青區楊柳青鎮六街村、河北省石家莊市井陘縣天長鎮核桃園村、山西省太原市晉源區晉源街道程家峪村等1602個村落入選。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暫行規定》的制定,是根據《關于切實加強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的指導意見》關于建立中國傳統村落退出機制的要求,加強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工作。其中警示是指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相關部門對因保護不力、造成村落文化遺產保護價值嚴重損害的情形提出警告。退出是指將失去保護價值的村落從已公布的《中國傳統村落名錄》中予以除名。
《暫行規定》指出,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予警示:保護范圍內傳統建筑遭到嚴重破壞,造成村落保護價值比申報時大幅下降的;傳統格局或整體風貌與申報時相比出現較大程度破壞,但仍具備一定保護價值的;重要歷史環境要素與申報時相比破壞嚴重,對村落保護造成重大影響的;傳統文化或非物質文化遺產幾近消失,對文化傳承造成嚴重影響的;空心化極其嚴重,對村落活態傳承造成嚴重影響的;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后,自公布之日起一年以上未啟動保護工作的;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后,自公布之日起兩年內未編制完成村落保護發展規劃及未建立傳統村落檔案的;未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督查要求進行整改的。
《暫行規定》指出,發出警示后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予退出:自發出警示之日起6個月內未做整改的;按期整改后達不到整改預期效果,且拒絕繼續整改的,或整改到期后既不提交驗收申請也不申請延期的;延期整改后仍達不到整改預期效果的以及延期整改到期后不提交整改驗收申請的。
而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直接予以退出:申請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申報材料不真實,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的;整村撤并的或整體遷出原住民后搞旅游景區景點整體經營開發的;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村落嚴重損毀,已失去保護價值的。
對于警示和退出的程序,《暫行規定》也進行了規定,比如對于傳統村落保護工作檢查中發現應予警示的,可直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正式立案。對單位或個人實名舉報的,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組織專家依據村落申報材料、村落檔案、保護發展規劃等進行現場核查,情況屬實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正式立案;對于正式立案擬發出警示的村落,應明確需要核查的內容。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組織中國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專家委員會及工作組專家赴現場核查。現場核查應對損害進行評估,形成現場核查報告(附有關圖片、影音和相關文件資料),并提出是否發出警示的建議。
《暫行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省級傳統村落警示和退出可參照該規定執行。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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