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資金,是貧困戶脫貧路上的一個攔路虎。如何解決資金籌措和資本積累瓶頸,提升扶貧效益?省人大代表李兵芳結合自身探索,提出三種“生錢”模式,即財政資金變資本、農村資源變資本、貧困農戶變資本,實現精準脫貧。
財政資金變資本,實行“一帶多”模式。“一”是指用各級財政涉農產業扶貧資金;“多”是指農村經濟組織,包括合作社、養殖大戶、農業龍頭企業及貧困戶、村級公益事業等。
李兵芳解釋,由政府撥付到農村經濟組織的各類產業扶貧資金,可以經村“兩委”及村民代表研究,確定精準的扶持對象和適合的產業發展方式,選擇適當的龍頭企業進行合作,設立集體扶貧股。農業龍頭企業吸納農村經濟組織的涉農產業扶貧資金進行產業化運作,獲取市場收益,并按資金的入股比例,每年以不低于股本10%向農村經濟組織進行分紅,農村經濟組織獲取入股分紅后再為建檔立卡的貧困農戶及農村公益事業進行分配。這樣一來,可以更好地發揮財政扶貧資金的撬動作用,實現多方參與、多方受益,并且財政扶貧資金經過農業龍頭企業的市場運作,還可以提升產業扶貧的效果,實現“財政資金+龍頭企業+產業扶貧=財政資金資本化”。
農村資源變資本,實行“213”模式。“2”是基礎,指無償提供生產技術,有償提供菌種、菌包等;“1”是核心,指以保護價收購成品,確保農戶零風險;“3”是落腳點,指統一標準,統一銷售,統一品牌,增加競爭力。
李兵芳指出,農村種植業產生大量的玉米秸稈、玉米芯、麩皮等農作物副產品,往往處理不當,危害自然環境。要鼓勵和引導農村經濟組織,如合作社、種植大戶帶領貧困戶參與農業龍頭企業產業化分工合作,確定加工項目,簽訂產銷訂單。龍頭企業跟進開展現場技術培訓和相關服務,使農村農作物副產品作為農業龍頭企業的生產資源,進入農業產業化運營環節,變廢為寶,實現“農村資源+龍頭企業+農業項目=農業資源資本化”。
貧困農戶變資本,實行“4合1”模式。“4”是指貧困農戶、龍頭企業、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四個主體;“1”是指政府引導、企業擔保、銀行支持、農戶貸款、融資入股,形成一股產業脫貧合力。
李兵芳表示,造成農民貧困的原因多種多樣,其根本是自我造血功能弱,發展能力差。當前全國上下進入脫貧攻堅,全面小康的決勝階段,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勇敢擔當起歷史重擔,樹立貧困戶不是負擔,而是優質資本的辯證觀點,有針對性對一些具備自我發展能力的貧困戶,在政府財政貼息政策幫助下,由龍頭企業抵押擔保,銀行跟進貸款支持,讓貧困農戶貸款入股企業。把幾方面的力量統籌起來,和產業發展捆綁在一起,使農民變股東,受益又分紅。此外,有勞動能力的貧困農民還可以通過企業培訓,成為企業成員,獲得勞動力受益,實現“貧困農戶貸資入企+農業龍頭企業+勞動力=人力資源資本化”。
李兵芳說,上述三種“生錢”模式,符合“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現代農村產權制度要求,有利于推進農村改革,激活農村各類資源潛能,提高財政支出資金使用效益,便于扶貧龍頭企業更好地發揮產業扶貧綁帶作用。從而實現“資金變股金,資源變股權,農民變股東,收益有分紅”的目標,提升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自我發展能力。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山西日報(記者/楊文)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