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全國9省的調研證據
從古典經濟學興起之初,分工專業化思想始終是關于“經濟增長驅動”爭論的精髓所在。毋容置疑的是,分工深化是經濟增長的源泉,受制于市場規模大小的約束,只有市場規模越大,分工才能越精細。分工,在某種程度上,又受制于產權制度的地位;從科斯(Coase)到威廉姆森(Williamson)都相繼強調了產權對市場有效運轉的基礎性作用,只有產權的邊界、權能和交易越規范可靠有效,市場生產中更有利于卷進分工,生產使用價值多樣、具有交換價值又能讓人民生活有了“質”的改善的產品。準確地說,分工是當前中國經濟從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型的本真所在,而產權的明確能通過資本要素流動配置來增加生產勞動和提高勞動生產率,進而使得人民財富增長。只有找準產權與分工的制度邏輯,才能更有效地穩定經濟增長、實現高質量發展與建立現代經濟體系。
該文通過梳理分工經濟學的變遷史和從交易費用的視野切入闡述了產權與分工的制度邏輯,采用全國9省2704個農戶調研數據基于tobit和ologit模型進行實證闡釋其兩者關系。結果表明,產權細分有利于勞動分工卷入深化,產權知覺則會顯著阻礙縱向分工的深入,對橫向分工的深化卻是促進作用。縱觀產權實施過程中的產權強度,法定賦權與縱向分工呈顯著正相關,而社會規范僅在地域組間差異被控制后顯著地約束著橫向分工,但行為能力對勞動分工是不存在顯著的影響。考慮了產權實施過程的交易費用約束,發現法定賦權在專用性資產約束下有利于分工經濟的卷入,產權知覺只是顯著促地進橫向分工的深化;但在風險性約束下,橫向分工和縱向分工均顯著受到法定賦權和產權知覺的牽制。
產權細分是勞動分工的前提條件,因此,勞動分工與專業化的發展必定是產權的清晰界定與進一步分割并分配給具有比較優勢的行為主體。這樣,產權主體就有動力和能力把真正屬于自己的資源配置到能實現其最大價值的用途上。與此同時,資源的產權界定清晰就能有效排斥他人進入公共領域攫取租金并濫用該資源,從而緩解租金耗散并節約內生性交易費用,最終提高經濟效率。
不過,勞動分工在促進生產率提高的同時也提高了外生性交易費用。因為人們在專業化生產過程中以“干中學”的方式積累了大量專業知識與技術,它們最終形成一定的資源專用性。那么,資源專用性越高,產權主體改變資源用途而承擔的潛在損失也就越大。所以,當產權主體把資源配置到對其評價最高之處(交換給他人)的時候,就很容易被交易對方“敲竹杠”。為此,產權主體將通過簽訂合約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于是,交易雙方就會耗費大量資源用于締約,從而產生高昂的信息搜集費用、討價還價費用與毀約懲罰費用。此外,產權細分意味著產權界定費用、產權分割費用與產權排他費用的增加。這些都是外生性交易費用提高的原因。
誠然,分工與專業化受到市場容量的約束。換言之,市場半徑越長,分工就越細。但市場容量的擴張意味著價格機制的使用范圍的擴大。這樣,使用價格機制的費用(如信息搜尋和議價費用)將進一步上升。那么,為了節約這類市場中的外生性交易費用,人們可選擇要素合約進行交易。價格決定之所以代價高昂是因為消費者對商品每一組成部分的使用或貢獻缺乏詳細信息,是因為考核種類繁多和變化著的活動困難。因此,選擇要素合約替代產品合約可以節約上述這些直接定價成本。這是因為,要素合約的制度特征是消費者只需要給作為信息收集與定價專家的中心簽約者支付一個行業內通行的“代理價格”而無需逐一對組成交易標的物的各個零部件進行價格支付,中心簽約者的專業化水平促使其“間接定價”費用低于構成市場組織中產品合約的“直接定價”費用。換言之,產品合約下消費者直接向生產者支付交易標的物的價格而獲得該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而要素合約下面跟消費者向中心簽約者支付交易標的物的價格而獲得該交易標的物的產權,同時,交易標的物的生產者向中心簽約者支付中間代理費而獲得該交易標的物的銷售收入。換言之,要素合約中一定引入了中間服務組織進行間接交易,而且消費者與中心簽約者之間、中心簽約者與生產者之間的要素合約必然是相互依存,即消費者與中心簽約者簽訂一份要素合約就意味著中心簽約者也跟生產者簽訂另外一份要素合約。即:市場容量擴展→勞動分工深化→專用性提高→外生性交易費用增加→要素合約簽訂→節約直接定價費用。此外,勞動分工的深化在促進專用性形成之后還會進一步誘發中間專業組織的出現。這樣,中間專業組織的發展將大幅節約市場中的直接定價費用,從而有利于市場容量的擴展。換言之,通過中間組織可以使分工促進分工:勞動分工深化→專用性提高→中間專業組織發展→市場容量擴展→分工進一步發展。
作者簡介:羅必良,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國家農業制度與發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葦錕,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生;何一鳴,國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華南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國家農業制度與發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制度經濟學研究》2019年第2期(總第64輯)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