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意見》提出的第一條原則就很明確地指出,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它回答了我們很多人關注的問題:電商扶貧到底是誰在抓。實際上是政府在推、在引導,但是最終做還是電商在做,也就是說政府和市場的邊界依然是清晰的,我們是政府引導下的市場行為,政府要扶持電商扶貧但不干預具體運營,政府要提供相應服務但絕對不包攬應該由市場主體來完成的事性,最終還是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農村電商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當然,政府引導作用是不可或缺的,特別是大家關注到許多扶貧地區比較落后,需要政府在前期進行積極的引導,而且需要投入相關的資源。比如說隴南就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項目來做人才的培訓,做相關電商服務業的引進,做快遞物流的補貼等等,吸引了大量的青年返鄉從事電商創業,也吸引了一批電商服務商、物流快遞企業入駐,沒有這些東西初期也是做不起來的。
那么《意見》提出的第二條原則“多元平臺、突出特色”就回答了電商扶貧的具體路徑問題,電商扶貧不是另起爐灶,而是選擇國內較為成熟的第三方電商服務平臺開展合作,目前國務院扶貧辦已經先后與蘇寧、京東簽訂了電商扶貧的合作協議,在多省多縣開展由電商平臺與當地扶貧部門合作的電商扶貧工作,充分發揮平臺的有效作用。如果說專門新建平臺,不僅耗費資金巨大,而且能否運營成功還很難說,國家在這方面不鼓勵。同時,還有一個特色的問題,不能千縣一面,同質競爭,而是結合不同電商企業發展方向和貧困地區實際情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注重農副產品上行,實現山貨有序上網。
那么對電商扶貧進程中的困難也要有充分估計,所以《意見》提出的第三條原則就是“先易后難、循序漸進”,一個地方能不能搞電商扶貧,要“四看”,一要看有沒有一定的資源稟賦,特別是適合網上銷售的東西;二要看有沒有一定的產業基礎,避免有產無量做不起來;三要看有沒有一定的電商基礎,不能網不通,快遞不到,人才沒有,像荒漠上種樹一樣困難;四要看當地政府積極不積極,認識怎么樣,能不能拿出可行的落實措施來。所以,電商扶貧絕對不是一哄而上,還是要積極創造條件,有序推進。所以,《意見》提出的對國家貧困縣的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全覆蓋”,前面加了一個定語——“有條件的”。
《意見》提出的第四條原則是:社會參與、上下聯動。電商扶貧是一個系統工程,有了政府的推動、平臺的合作還是不夠的,電商服務、快遞物流、倉儲加工、設計推廣等方面還需要大量的第三方來參與,一個完整的電商生態大約需要橫向與縱向約15個以上的關聯產業環節配套,這一點尤其需要注意。一些地方的電商扶貧啟動后,往往會發現電商服務業及相關配套產業是瓶頸,非常需要加強。同時,必須看到,脫貧的主體是當地群眾,電商扶貧最終也要變成群眾運動。要把群眾吸引進來,參與到電商中間大概有三個階段:一是群眾先有認識,覺得電商這個東西挺好,給我帶來了便利,我網上能買東西了,網上也能賣東西,我的一些生活服務可以解決。二是群眾有意愿,他說你們在搞我能不能參與?我也想學習、也想試試收,這就好辦了。三是群眾有轉變,原來覺得我的東西網上一擺就能賣,現在發現網上還是有需求,需要我調整怎么包裝、加工,這就形成了電商和產業的良性互動。
電商扶貧歸根結底是一次創新的歷程,能不能順利實現電商扶貧的“初心”,要看電商與扶貧貼得緊不緊,融合得怎么樣。所以,《意見》提出的第五條原則是“鼓勵創新、典型引路”。從2013年開始,陸續有一些貧困地區開始嘗試在電商上銷售當地農特產品,發現有明顯效果,隨后一些地方政府有意識地推動電商與扶貧與結合,尤其以隴南力度最大。在總結各地的自發探索情況后,國務院扶貧辦于2014年底正式提出“電商扶貧”工程,并列入十大扶貧工程之一。同時,為了穩妥其間,確定了已經有工作基礎的隴南承擔了全國試點,于2015年5月正式召開試點的新聞發布會;到2016年9月,通過系統梳理之后,在隴南召開了全國電商精準扶貧現場會,旨在推廣隴南經驗,更好地指導各地電商扶貧實踐。但隴南的電商扶貧經驗有共性的、普遍性的東西,也有個性的、特殊的東西,需要各地認真借鑒,消化吸引,二次轉化,與本地實際結合再創新,由點到面,循序漸進。
總之一點,電商扶貧依然是一個新事物,我們需要結合電商和扶貧,在認識當前扶貧形勢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有序開展試點,綜合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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