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已經實施三年,三年來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在實踐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也是值得關注的。在三年期滿的情況下,如何進一步與時俱進地調整優化政策,使之與農村電商發展的新趨勢新使命相吻合,進一步發揮好電商在農村發展中的新動能作用,值得認真研究。
應該進一步明確政策的方向。政府抓農村電商要解決什么問題,需要在方向上給予更明確的指向。在前期普及理念、培訓人才、建立站點的基礎上,從2016年開始把農產品上行列為重點,也把電商扶貧作為重要的內容,并力爭實現國定貧困縣的示范縣全覆蓋。在目前的情況下,應該按照一號文件講的,推動農業供給側改革,培育農村發展新動能的定位,對農村電商發展目標和方向進一步提升,應該體現出綜合性,不僅僅是解決農村的消費痛點問題,也不僅僅是解決農產品不好賣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以電商為切入點,推動農業供給側改革,推動返鄉創業,推動農業農村經濟轉型,推動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的改變,把電商應有的民生、經濟、社會、生態效應,逐一體現出來。要防止為電商而電商,做電商謀政績,以電商做樣子的不良導向,發揮好政策的風向標、指揮棒作用,讓農村電商沿著健康的方向不斷前進。
應該把人才始終作為農村電商的核心問題。現在農村電商的人才匱乏問題,一直沒有得到破解,雖然開展了上百萬次的人才培訓,但大多僅僅解決了理念和初期操作的問題,一些深層次的制約問題還沒有破解。應該順應農村電商的發展,把人才的培訓變為人才的培養,在簡單的培訓之后,進行深入的跟蹤指導、精準扶持和配套服務。在某種意義上講,一個地方能不能出現領軍性的電商人物,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一個區域的農村電商示范帶動作用好不好。目前應該在廣泛培訓的基礎上,要重點遴選培養,盡快在“草根”之中選拔出引領示范的優秀“楠木”。
應該在繼續大范圍推進農村電商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探討農村電商基礎設施建設的共享共用機制。目前好多地方與電商合作,與本地運營企業合作,建立了幾十萬個基層電商服務站點,但也出現了不同電商平臺在基層重復建設,無法共享的問題。政府投入的基層站點,應該作為各家電商平臺進入農村的公用場地,相關基礎設施可以公用。最理想的狀態就是依托村委會所在地或者村中心部位的商超站點,搭建電商服務體系,形成村子的商貿、文化活動和行政活動中心。
應該重視對電商服務商的引進與配套服務體系的建設。對硬件思維要適當進行淡化,因為目前能看到的情形是,雖然已經有了站點,也進行了培訓,但普遍業務不精,沒有配套的支持服務體系,特別是專業美工、文案創作、數據分析、推廣運營等電商服務業缺失,導致基層電商從業者孤立無援。現在,在大規模推動電商下鄉的同時,必須注重對優質電商服務商的引進,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適當進行補貼\鼓勵有規模的電商進行業務模式轉型等方式,加快完善農村電商服務體系建設。
應進一步優化農村電商的財政補貼政策與支出科目設計。一方面應該把政府的資金作為藥引子,引導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投入,在以往簡單補貼的基礎上,應拿出一部分資金,建立各類的電商創業基金和擔保基金,適當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共同建設農村電商基礎設施,即目前流行的ppp模式。另一方面,應該對農村電商政策資金的支出科目,進行適當調整,避免支出科目過細,程序過于復雜,不利于各地從實際出發,靈活操作。建議明確邊線、底線和高壓線,其余給各地因地制宜留出空間。同時,應該引入第三方社會評價,特別是要引入電商服務對象,即農村電商創業者,對電商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確保取得成效。
(此文根據二〇一七年二月中旬商務部來陜調研時的座談發言修改,二〇一七年二月二月二十八日定稿)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