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改革已經從“摸著石頭過河”階段過渡到目標明確、思路清晰的頂層設計階段。對應著這個判斷,農業農村政策的頂層設計至少包括三大領域,一是主要農產品供給和農業競爭力的提高;二是農村建設、繁榮和和諧穩定;三是協調好工農、城鄉關系,從外部支持農業農村發展。根據習近平總書記在小崗村的講話精神,深化農村改革的“多要素聯動”包括六大方面,即: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供銷社改革、健全和完善農業保護制度、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推進城鄉一體化。
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農村“三資”(資產、資源、資金)是一筆十分重要的農村財富,尤其對于那些較為富裕的村更是如此。這些財富是廣大村民艱苦創業得來的,也包括土地工業化而帶來的價值增長,必須按照一定原則量化到每一位村民頭上。要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即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當然,由于每一個村的歷史傳統不同,平均股權的方式、方法也不盡相同,但實質都是體現村民的勞動貢獻和土地貢獻。還要通過制度設計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從而有利于勞動力流動和城鎮化。
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包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新型農業服務體系。前者包括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后者主要是近年來隨著農業市場化水平提高而分化出來的,專門為專業農戶、合作社服務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如農機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構建,首先要改革土地制度,要按照十七屆三中全會的要求,“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只有從土地這一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入手進行改革,才能激發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發展。
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中共中央、國務院在2015年4月聯合發布的《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提出了供銷社綜合改革的方向,即“始終把服務‘三農’作為供銷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為農服務成效作為衡量工作的首要標準,做到為農、務農、姓農。”當前,我國農業發展正處于轉型時期,農業生產的專業化水平越高,就越需要提供社會化服務。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其內容之一就是補短板,核心是補上農業社會化服務供給的短板。這一任務,落在了供銷社的頭上。供銷社改革的目標,就是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主力軍和國家隊。如果改革成功,服務到位,我國農業發展就會進入以專業化和適度規模化為特征的新的發展階段。否則就有可能進入“小規模陷阱”。
健全農業支持保護制度。新世紀以來,我國逐步建立了以“四大補貼”和糧食保護價格為核心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為糧食總產量“十二連增”,農民收入“十二連快”起到了重要支撐。但與此同時,也暴露出糧食“三量齊增”、“補貼效率下降”等問題,因此,財政部、農業部在總結2015年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于2016年4月18日發布通知,在全國范圍內全面鋪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將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這項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在于如何實現支撐目標,即在小規模農戶基礎上,如何支持耕地保護和糧食產業的適度規模經營。
保護價格也是國家對農業支持保護的重要制度。2004年以來,國家對稻谷、小麥、玉米等三種糧食逐漸實現了保護價格制度,其中,稻谷和小麥實行最低收購價格制度,玉米實行臨時收儲制度。由于2008年以后幾乎每年價格都比上一年有所提高,導致三種主糧價格迅速超過國際市場糧價,并帶動其他農產品價格的提升,從而使我國農業整體上喪失競爭能力。為此,自2015年,國家就開始著手改革三種糧食的收購價格制度,即適當降低玉米的臨時收儲價格,稻谷和小麥最低收購價格保持不變。2016年,稻谷和小麥的最低收購價格繼續保持不變(早秈稻每50公斤比上一年下降2元),取消玉米的臨時收儲政策,改為“市場定價,價補分離”,即玉米價格隨行就市,對農民的補貼由原來的價內補貼改為價外補貼。按照這一趨勢,當條件成熟時,稻谷和小麥也可能采取價補分離的政策。這一問題的關鍵在于:怎樣補才能像前十余年那樣使糧食產量和農民收入雙提高?這是“十三五”期間需要探索的重大政策問題之一。
促進農業轉移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結果,2015年農民工總量為27747萬人,從年齡結構看,30歲以下農民工所占比重為32.9%,這部分農民工學歷高、對城市適應能力強,很難回到農村從事農業生產勞動。因此,城市必須創造條件使這部分人留下來并逐漸融入城市。要按照十三五規劃綱要的要求,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幫助他們解決就業、戶籍、住房、醫療、養老以及子女上學等問題,推動更多人口融入城鎮。并切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使他們不僅沒有后顧之憂,而且可以通過對上述權益的有償轉讓獲取部分進城生活或創業的啟動資金。
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城鄉差距大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最大“短板”,按照總書記要求,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就必須在城鄉建設、產業結構、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推進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培育發展充滿活力、特色化、專業化的縣域經濟,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集中,提升縣城城關鎮承接大中城市功能轉移和輻射帶動鄉村發展的能力。把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在一起,逐步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制度并軌、標準統一。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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