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權益的最大不平等是財產權的不平等。城市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幾乎已全部商品化,而農村的土地、住宅等產權仍不明晰,農戶對土地和房產等法人財產權仍不落實,作為農民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仍不能實現商品化、市場化,這是城鄉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出路在于不折不扣地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承認農民對農村土地的法人財產權,使城鄉居民擁有同等權益。這與土地的私有化是截然不同的,不僅解決了土地公有制與市場經濟有效對接的問題,而且是對農村公有制的完善,是公有制實現形式的突破,是市場經濟的突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一,破除小生產是中國農業固有特色的認識誤區。中國農業只有走集約化、合作化的道路才能具有國際競爭力。日本和荷蘭分別采用兩種不同的農業發展模式。日本農業采用的是一家一戶的小生產模式,政府大量補貼。我們調研發現,日本農業發展模式缺乏競爭力。同時,日本農業人口平均年齡為66歲,農業勞動力還在不斷減少。荷蘭農業采用的是合作社模式。2015年,荷蘭有22萬農業勞動力,400億美元的農業出口順差。而中國有2億2千萬農業勞動力,是荷蘭的1000倍,卻出現400億美元的農業出口逆差。這說明中國與荷蘭在農業方面存在較大差距。中國只有走合作制、集約化的農業發展道路,才能提高其國際競爭力。
第二,破除城鄉土地占用不平衡的認識誤區。建立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可以新增耕地1億畝。現在的農民大多往城市遷移,農村的土地資源、宅基地浪費太大,如果加以整理,中國耕地還會增加。
第三,破除城市資本下鄉會掠奪農村資源的認識誤區。只有確定商品屬性,才能使農民的不動產增值為財產收入。中國城市資本嚴重過剩,而農村資金卻極度短缺,這是因為農村沒有把自己寶貴的資源商品化。
第四,破除農村發展主要靠財政的誤區。只有建立平等的制度,吸引大批投資,才能迅速改變農業農村的落后面貌。可以說,農村發展的根本在于市場機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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