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入股的股份合作制,應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股份合作制農業公司可能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經營模式。加上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保證作用,這種土生土長的中國模式將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推動我國農村朝著現代化和共同富裕的方向騰飛。
我國39年的改革發展,先后經歷了解決農產品和輕紡產品供給短缺、四大支柱產業振興和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階段。現在,從消費資料、生產資料到基礎設施,都處于產能過剩或供求平衡狀態。在國民經濟結構中,還剩下一個大的短板,就是農業供給效率低下。2015年,我國第一產業從業人員接近2.2億人,占全社會從業人員的比例為28.3%,農業增加值占GDP的8.9%,第一產業的勞動生產率僅為全社會平均水平的31.5%,這就決定了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的差距為2.7:1。農村居民收入水平低,成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難點,也是跨入高收入國家的最大障礙。
如何盡快增加農民收入?根本途徑是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而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就要在分子分母上同時做文章。一方面要把農業中的富余勞動力繼續向非農產業轉移。現在第二、三產業勞動力短缺,勞動密集型產業正在向東南亞勞動力成本更低的國家轉移。據中國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監測中心對今年一季度105個城市的統計,空缺崗位比求職人數多13%,農民工平均月工資已達3100元。現在最缺的是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勞動者,如果能將農民加以培訓,到城里打工的收入還會更高一些。另一方面需要通過加大對農業的科技、水利、機械、設施投入,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大農業。習近平總書記在2015年全國農村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一個農民在單季農業地區,能夠種100~120畝地,雙季農業地區種50~60畝地,農業勞動生產率就能有一個大的提高,農民就能成為一個體面的職業。現在全國平均一個勞動力10畝地左右,如果人均達到約100畝,農業勞動生產率就能達到全社會平均水平,同時還能向第二、三產業再轉移出一億多勞動力,帶動城市人口增加3億人以上。這樣,城鄉收入差距基本消失,工業化、城市化的任務才能算基本完成,我國才能跨入人均GDP1.2萬美元以上的高收入行列。日本、韓國和我國臺灣省所經歷的發展過程,應成為我們的借鑒。完成這樣一個歷史性任務,必須再次聚焦農村改革,通過發展股份合作制,把分散的小規模經營改變為適應社會化大生產要求的工廠化經營方式。
股份合作制是改革初期浙江臺州農民發明的,是勞動者的勞動聯合與勞動者的資本聯合相結合的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既帶有股份制能夠集聚資本、按股分紅、公司化運營等優勢,又具有合作社一人一票、社員擁有股東和勞動者雙重身份等特征。股份合作制屬于集體所有制的一種形式,是公有制的初級形式,是與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經營模式。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曾指出:“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和勞動者的資本聯合為主的集體經濟,尤其要提倡和鼓勵。”從十五大到現在20年過去了,股份合作制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和發展。今天,我國經濟實力已經有了很大變化,在聚焦農村改革、補上農業短板的緊迫形勢下,重新認識股份合作制對加快農村發展的重要作用,總結各地股份合作制企業的經驗,引導股份合作制的健康發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
經過多年多種經營方式的探索比較,現在看來,股份合作制是把農民組織起來,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正確選擇,是實現我國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在股份合作制企業中,農民主要以土地的用益物權即承包權入股,這就有利于土地的連片整合,發展規模化、專業化、機械化耕作經營,提高規模效益;農民作為股東和員工,公司的收益決定著個人分紅和工資的多少,會關心和監督公司的經營;公司實行種養、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打通一、二、三產業的鏈條,有利于培育企業的品牌,提高農產品質量,建立企業信譽,并爭取銀行貸款支持,從而增強我國農產品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2015年,我國農產品貿易逆差400多億美元,而農業勞動力僅為我國千分之一的荷蘭,農產品貿易順差400多億美元。從國際比較優勢來看,由于我國人多地少,應盡可能多出口一些勞動密集型農產品,如花卉、水果、蔬菜、藥材、畜產品等,適當進口一些飼料、糧食等資源密集型農產品,從而充分發揮我國農業勞動力多的優勢。實施這一外貿戰略,依靠分散的個體農戶是不可能的;依靠公司加農戶模式,由于公司與農戶缺乏利益聯接機制,農產品質量難以保證,收購價格也難以穩定,實踐證明也不可行。采用股份合作制的形式,把農民組織起來,與公司形成利益共同體,通過現代企業制度提高技術水平和經營能力,才是增強我國農業國際競爭力的有效途徑。
股份合作制企業實行公司管理模式,所有職工實行合同制,社員可以參與管理者和職工的競聘,也可以外出打工。社員大會作為最高權力機構,聘任董事會成員。董事會作為經營決策機構,聘任經營層,提出每年的經營目標和計劃,以及員工報酬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社員大會討論并投票決定。經營層負責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并與報酬掛鉤。公司財務對社員透明,接受社員監督。通過實行現代企業管理方式,真正把能人選聘到公司領導崗位。股份合作制政企分開、產權清晰、責權明確、管理科學,與傳統的合作社特別是以“一大二公”為特點的公社制相比,有著本質的區別,是適合當前我國土地制度和農村現狀的農業組織形式。
股份合作制公司的分配制度主要是按勞分配和按資分配的比例,應從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的要求出發來決定。根據一些股份合作制公司的成功經驗,收入分配應適度向勞動傾斜,同時兼顧資本收益。勞資分配比例以3:1比較合適。只有這樣,才能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使公司迅速發展起來。也只有公司的規模做大了,盈利能力強了,才能為股東創造更多的紅利。土地入股的價值計算,應由專門的土地價格評價機構進行評估。
農村土地入股的股份合作制,應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縱觀世界各國,美國實行高度社會化分工條件下的私人農場制度,歐洲實行種養加銷一體化的合作社制度,日本實行個體農戶加農民協會的制度,都是在各國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各有其利弊。股份合作制農業公司可能是適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經營模式。加上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保證作用,這種土生土長的中國模式將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推動我國農村朝著現代化和共同富裕的方向騰飛。
作者為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 中國科學決策研究會執行會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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