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產品的供給側進行社會治理,引導和促進農產品的供給側主動提供安全的農產品,才是化解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要途徑。
2015年12月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推動經濟發展,要更加注重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穩定經濟增長,要更加注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應該說,推進“供給側改革”,不僅僅是第二產業的重點,也是第一產業即農業的重點。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的農產品總量隨著化學物質的大量投入而不斷增長。目前,我國農產品每年化肥用量近6000萬噸、農藥140多萬噸、獸藥100多萬噸、獸藥制劑300多億升。隨著各種農藥、化肥、飼料、獸藥、促生長劑以及其他科技手段的不斷疊加,我國的食品安全問題日趨復雜,食品安全風險更加隱蔽。普通消費者根本無法憑感官覺察食品中隱藏的安全問題,只能依靠一大批設備儀器及專業檢測人員,才能檢測出人類的感知器官根本無法感知到的風險因素。面對龐大的農產品生產者和巨大的農產品數量,單純依靠政府監管與法律嚇阻,無論是人力、物力、財力,都不足以防范食品安全問題。面對這種國情,在農產品的供給側進行社會治理,引導和促進農產品的供給側主動提供安全的農產品,才是化解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要途徑。
引導農產品供給主體提供新供給
安全的食品首先是生產出來的。要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引導農產品的供給主體供給不含有毒有害成分的農產品。一是我國的高質量、安全的農產品供給側——外向型農業企業的農產品主要供出口,現在要通過社會治理促進其擴大高質量、安全農產品的產能,以滿足內需。二是我國農產品的重要供給側——農民實行農產品的“一家兩制”,即不使用化肥農藥獸藥的農產品留給自家消費,而把含有化肥農藥獸藥殘留的農產品向社會銷售。要通過社會治理引導農民向社會同樣供給不含化肥農藥獸藥殘留的安全農產品。三是農產品的新興供給側——城市居民、企業到農村“租地種菜、種糧”,自給自足并供給親友。這是一種消費者參與到供給側的新模式,類似于西方國家建立的生產者—消費者聯合型社會組織,即社區支持農業(Community Support Agriculture,簡稱CSA)組織。截至2007年,美國的CSA型組織達到了12549個。各地要鼓勵這種新興供給側提供更多的高質量、安全農產品。四是農產品的集約化供給側——常規農產品的生產企業提供大部分的動物性食品,應該逐漸增加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的產量。
改變農產品供給側的供給結構
我國的農產品供給側在總量上產能沒有問題,結構上存在著安全性高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供給不足而常規農產品過剩的狀況。應該通過社會治理調整農產品結構,提升有機農產品、綠色農產品和無公害農產品的比重,降低普通農產品的比重。
按照國際經驗,人均GDP達到8000美元時,消費結構將從生存性消費向發展型消費升級。就農產品而言,20世紀70年代以來,以生態環境保護和安全農產品生產為主要目的的有機農業、生態農業在歐、美、日及部分發展中國家蓬勃發展。到90年代末,歐、美、日已成為世界上主要的生態標志型農產品消費市場,歐洲是世界上最大的有機食品市場。
當前,我國的人均GDP已達7800美元,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重視與日俱增,對食品的要求已從溫飽、味覺進而轉向注重安全、改善健康的更高要求。因此消費者對純天然、無污染、高品質,不使用化肥、農藥、生長激素、獸藥等化學物質,也不采用基因工程和輻照技術的食品表現出強烈的需求欲望。但是,市場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供給明顯不足。食品的供給側遠未對食品的消費側的需求提供相應的產品。因此,對農產品的供給側的社會治理,應注重調整農產品的供給結構,壓縮常規農產品的生產規模,加大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的生產規模,由此來保障農產品的食品安全。
鼓勵消費者參與農產品供給側治理
消費者作為安全食品的需求側,也應該積極參與到供給側的社會治理中,能夠促進供給側提供高質量的安全農產品。消費者的消費偏好、消費心理、消費能力都會對農產品的供給側產生直接影響。我國中產階層的消費者對農產品的需求已經發生了重大改變,從追求溫飽轉向追求高質量的安全食品,非常渴望獲取安全的食品,而且需求很旺盛,這部分消費者的新需求已經催生一些新的農產品供給主體。其他階層的消費者也應該意識到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的安全性遠高于常規農產品,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應該逐步減少選用常規農產品,增加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如果通過社會治理把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的認證流通工作做好,還將促進更多的消費者成為高質量的農產品的消費者,這又會進一步刺激農產品供給側提供高質量的農產品,形成消費者對農產品供給側的良性促進作用。
供給側治理需要政府支持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以滿足吃得好吃得安全為導向大力發展優質安全農產品,努力走出一條生產技術先進、經營規模適度、市場競爭力強、生態環境可持續的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提升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這些內容都表明中央對農產品的供給側提出新的要求。但是,由于政府支持力度不到位,這些政策尚未落實到具體的操作層面。目前,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單純依靠自身的力量,受制于政策、資金、技術水平的局限,導致高品質的安全農產品供給總量太少。可以說,農產品供給側的結構性改革,只有在各級政府和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才可能得到大的發展,才能給廣大消費者提供高品質的安全農產品。
(作者單位:嘉應學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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