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質量興農、綠色興農,農業政策從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著力將眾創經濟引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催生農業眾籌新興融資,助力農業農村發展動能轉換,把眾創發展推向更深程度、更高層次、更大范圍。可以說,農業眾籌既是新時代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之一,也是農村眾創經濟發展的關鍵環節,其核心在于發展農村普惠金融,著力解決農村金融供給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從而幫助清除阻礙要素下鄉的障礙,精準實施質量興農和綠色興農發展戰略。
農業眾籌為供給側改革提供新動力
農業眾籌起源于美國,是傳統農業與眾籌模式相結合的產物,并于2014年初進入我國,伴隨國內第一家農業眾籌平臺“嘗鮮眾籌”上線,逐漸為公眾所知。農業眾籌是一種依托互聯網眾籌平臺,直接實現農業生產者與投資者(或消費者)雙向互動的新型農業融資方式,主要由眾籌發起者通過眾籌平臺對發起項目進行集資,眾籌成功后根據需求進行農業種植,等農產品成熟后直接配送到用戶手里,從而將大眾對農業項目的小額投資連在一起,也可以將其理解為農產品的團購+預購。不同于傳統的農業融資方式,農業眾籌由眾籌發起者(融資方,即農業生產者)、眾籌平臺(第三方網絡平臺)、眾籌支持者(投資方或消費者)構成,通過便利化、實時化、物聯化和智能化等手段,能夠滲透到耕地、播種、施肥、收割、存儲、銷售等各環節,并對農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服務等農業產業鏈產生深遠影響,為農業供給側改革提供新動力。
《中國眾籌行業發展研究2017》(袁毅、陳亮著)顯示,2016年我國農業眾籌項目共有4400個,占國內所有眾籌項目的7.51%,居第五位;成功融資項目共有2793個,總融資額約為4.68億元,大眾參與人次約為826.16萬人次,居各眾籌行業首位;現共有16家眾籌平臺專注于農業領域,農業眾籌行業發展已初具規模。目前,農業項目多發布在綜合型和權益型眾籌平臺上,根據農業項目自身的眾籌類型可分為股權型、權益型和公益型三種。股權型農業眾籌一般以土地使用權和企業股權為激勵吸引投資者加入,如“資本匯”。權益型農業眾籌目前大多直接以項目產品作為回報,如“淘寶眾籌”,項目收益并不是傳統融資給予的資本收益。公益型農業眾籌一般是投資者基于公益慈善參與投資,不期待任何回報。以公益為出發點的農業眾籌項目也有很多,投資者以支持貧困地區發展和救助弱者為出發點,成本極低且具有較大社會意義,如“騰訊公益”。
實際上,眾創經濟主要包括眾籌、眾包、眾智、眾扶“四眾”經濟模式。農業眾籌是眾創經濟在農業供給側領域的有益探索,也是普惠金融在提高農民生產生活福祉方面的重要議題。農業眾籌與農村普惠金融都是以人民為中心的新興經濟模式,農業是根本,眾籌是形式,關鍵在于如何把農業做深做透,同時不受傳統經濟形式束縛。農業眾籌發展之路布滿荊棘,尚未擺脫眾籌行業的整體限制,還額外受農業自身風險的影響,行業發展空間受到擠壓。一方面,社會認知度較低、信任缺失,是導致農業眾籌風險較高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農業眾籌常常以“綠色”“有機”作為賣點,但投資者(或消費者)在投資前無法見到實物,對農產品安全性存在疑問;而投資認購后,農業眾籌平臺又難以對農產品的生產過程進行全程監控,農產品容易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
盡管我國農業眾籌獲得快速發展,但是并非農業眾籌平臺上的所有項目都能成功獲得融資,而且不同農業眾籌平臺的項目融資成功率不同,具體可能受到以下因素影響。一是項目本身的基本特征,如項目設定的融資期限、融資規模以及項目所屬的行業類別等。二是眾籌融資方內部人員的學歷水平、組織結構和管理經驗,以及外部的社會評價、政府政策支持和補助等。三是制度保障。我國農業眾籌行業尚缺乏制度保障、行業規范和經驗積累,存在偽眾籌平臺亂象頻發、投資者專業投資能力不足、眾籌項目形式單一、融資者知識產權被侵犯等問題,阻礙農業眾籌健康發展。四是傳統農業的固有問題。我國原產地的農業種植戶多數小而分散,種植生產缺乏宏觀控制,產品標準化程度低、易腐壞、難運輸,過高的風險使得農業眾籌難以被投資者接受。
激活農村金融市場鏈條
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應充分利用農業眾籌新模式,創新農村金融服務,集聚農業要素資源,激活農民創新創業力量,讓農業眾籌精準撬動農村金融大市場。
完善農業眾籌政策,強化農村金融政策供給。農業眾籌是實現農業政策提質增效的重要投融資途徑。盡管我國將眾籌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并相繼出臺《關于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等多項眾籌政策文件,但是尚無農業眾籌專項政策和立法,農業眾籌尚處于相對空白的政策真空領域。為此,要優化農業眾籌商事服務,注重眾籌項目“放管服”改革,突出農業眾籌財稅政策扶持,進而推動農業眾籌便利運行,提升農業眾籌政策效率,營造農業眾籌營商群落。要健全農業眾籌法律體系,劃定產學研眾籌關系,明晰眾籌農業產權,盤活眾籌農業資源,利用法律手段推廣眾籌機制在農村金融領域的應用。要完善農業眾籌經營體系,實施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工程,著力培育一批示范家庭農場、示范合作社、重點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示范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匯集農業眾籌資源,激活農村金融市場鏈條。要依法開展農業實物眾籌,鼓勵持牌金融機構、大型金融集團等向農業實物眾籌領域延伸,對接農業產業園和創意產業園,為農業實物眾籌項目提供綜合金融服務。要依法推進農業股權眾籌,依托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牽頭搭建農業股權眾籌平臺,為農村創新創業項目提供投前投后信息管理、股權登記托管和交易轉讓、配套引導基金等綜合服務。依法規范農業網絡借貸,通過登記確權實現非標權益流轉、損益認定、收益兌付、稅費繳納等平臺功能,以此匯聚金融資源。
嚴密農業眾籌網絡,構建農村金融資源場域。作為積極的新生事物,農業眾籌不是公益捐款,而是分享回報。為此,要開設農業眾籌融資試點,超前規范農業眾籌邊緣狀態,詳細設計眾籌安全標準,并在眾籌規則、投資保護、資金管控等農業眾籌領域開展探索嘗試。同時,要建立農業眾籌行業協會,加強農業眾籌風險教育,充分發揮農業眾籌行業監管,規范農業眾籌平臺運營,有效維護農業眾籌行業信譽。還要完善農業眾籌投資保護,評估眾籌項目風險承擔,強化線上線下信用對接,利用約束機制規范農業眾籌。
提升農業眾籌信用,強化農村金融賦權協同。沒有信用支撐,農業眾籌機制難以發揮作用,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獲得感也難以體現。為此,要搭建農業眾籌信用網絡,優化調整集體交互行動,突出政府在平臺搭建中的主干功能責任,降低農業眾籌政治成本,著力構建良好農業眾籌信用環境。同時,要完善農業眾籌信用和信息披露制度,有效監督眾籌項目及其財務狀況與核心成員,明確信用標準、風險防控與信用審查,并強化農業眾籌獎懲,建立眾籌誠信檔案,提高眾籌授信額度,切實增強農業眾籌主體誠信意識。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資助項目“環境污染問題政治成本的產生機理、測度方法與治理模式研究”(16BGL138)和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天津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面臨問題分析與對策研究”(15ZLZLZF00370)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天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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