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產品流通產業良性發展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 也能為我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提供有效保障。然而, 當前我國農產品流通產業的發展尚不能適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 面臨市場信息傳導機制不暢、流通模式單一、產業鏈組織化程度低、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控不到位等困境, 應通過加強農產品流通產業信息化建設、創新農產品流通模式、促進農產品全產業鏈整合、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基于供應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與追溯體系等措施走出農產品流通困境。
近年來, 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的結構性問題愈發凸顯。在此背景下, 中央強調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 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 開創農業現代化建設新局面。農產品流通產業具有“連接供需、連接城鄉, 引導生產、引導消費”的功能, 且隨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 其連接和引導作用將更加顯著。而且農產品流通產業結構、運營模式和運行效率會直接影響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成效, 進而影響農業現代化進程、農民收入增長和鄉村振興戰略的順利實施。然而, 當前我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 流通環節是主要短板。[1]因此, 為保障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順利推進, 需要深入探討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農產品流通產業升級的互動關系, 分析農產品流通產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與解決對策。
一、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農產品流通產業優化升級的互動關系
農產品流通是農產品全供應鏈的重要環節, 關乎城鄉居民生活需求、農民增收、農業發展的大局。因此, 農產品流通產業改革必然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正確認識兩者間的關系, 不僅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環節的效率和質量, 還有利于優化農產品加工和流通環節, 促進三產融合發展, 為消費者及時高效地提供適銷對路的綠色、安全、高品質的農產品, 滿足消費者多樣化、高端化需求, 進而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提高農民收入。
(一)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能加速農產品流通產業優化升級
由于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涉及農產品全供應鏈, 因此,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將加速農產品流通產業優化升級。一方面,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優化產品產業結構、著力推進農業提質增效”, [2]“提高供給結構適應性和靈活性”, [3]而農產品流通產業具有“連接供需、連接城鄉, 引導生產、引導消費”的功能, 這就意味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農產品流通產業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即農產品流通產業只有實現自身的優化升級, 才能適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趨勢, 提高自身的適應性已成為農業發展的內生動力。另一方面, 隨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不斷推進, 各級管理部門陸續出臺涉及各環節的推進政策和保障措施。在這一過程中, 農產品流通產業可厘清其與農產品產業鏈其他環節和主體的關系, 充分利用政策紅利, 創新流通模式, 優化產業結構, 加快建立健全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
(二) 農產品流通產業優化升級有利于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要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不斷深化, 最終實現“優化供給、提質增效、農民增收”目標, [4]必須加快農產品流通產業優化升級。一方面, 充分發揮農產品流通職能是有效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保障。農產品流通連接生產和消費兩個環節, 是實現農產品價值及轉移農產品使用價值的前提和保障, 在整個供應鏈中起到重要的中介作用。農產品流通產業優化升級帶來的流通環節交易成本降低、流通效率提升及流通質量提高, 更有利于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目標的實現。另一方面, 農產品流通產業能夠通過傳遞農產品市場供求關系和價格變動信息, 發揮“引導生產、引導消費”的重要作用。農產品流通產業優化升級能使其提供的市場信息更加及時、準確, 農民可據此做出科學的種植決策, 為消費者提供適銷對路的農產品。此外, 農產品流通模式創新有利于促進三產融合發展。如, “訂單農業”“農超對接”“農產品電子商務”及農產品社區“o2o”“休閑農業”等新模式的出現, 有效推進農產品價值鏈整合及三產融合發展, 不僅使城鄉居民購買到價格更低、更新鮮的果蔬農產品, 而且有效提升了農民的收入水平。
二、當前我國農產品流通產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困境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順利推進需要農產品流通環節發揮積極作用, 然而現階段, 我國農產品流通市場體系仍不健全、現代化程度不高, 制約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
(一) 農產品市場信息傳導機制不暢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實現適銷對路農產品有效供給, 滿足消費者多樣化需求, 提高農民收入。要做到適銷對路, 農產品流通產業應充分發揮信息傳導職能, 傳遞準確的市場供求信息和農產品價格信息, 從而引導農戶及時、合理調整農產品生產規模和結構。當前, 我國農產品流通產業存在信息化程度較低、價格信號功能不健全、供求信息傳遞渠道不通暢等問題, 導致農戶在不了解市場需求的情況下盲目生產, 造成生產與市場需求脫節。近些年, 農產品市場出現的“蒜你狠”和“姜你軍”等價格“過山車”現象就是典型結果。以蔬菜零售價格為例, 2007年1月至2018年3月間, 有43個月份的蔬菜價格上漲或下跌幅度高于10%, 占樣本總數的33.07%。1農產品價格非理性劇烈波動的現象就是典型的“價格上漲—跟風種植—價格下跌—種植減少”惡性循環造成的。同時, 由于流通商與消費者間的信息不對稱, 一些流通商利用其信息優勢, 在農產品進貨價格下跌時, 并不下調農產品的銷售價格, 或者使銷售價格下降幅度小于進貨價格下降幅度, 以獲取超額利潤。這也是出現“菜賤傷農、菜貴傷民”現象的原因之一。在這一過程中, 農產品產量的大起大落給一些貿易商和社會游資創造了投機機會, 通過囤積影響農產品供給, 制造供不應求的假象, 以此哄抬農產品價格、獲取超額利潤, 這樣既損害了消費者和農民的利益, 也給農業生產和農產品流通產業的健康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二) 農產品流通模式單一
實現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出的“提質增效、農民增收”目標, 需要以農產品流通成本降低、農產品流通效率提高作為保障。統計數據顯示, 2017年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在農產品交易中的占有率為66.9%。2可見, 我國多數農產品流通仍然采用“農戶—產地經銷—批發市場—零售商—消費者”模式。農產品流通產業仍以傳統流通模式為主, 主要緣于我國農產品“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我國戶均耕地面積小、土地分散, [5]九大綜合農業區勞均種植面積最大的東北區也僅為0.89公頃, 最小的華南區為0.22公頃, 而美國、法國、日本的勞均種植面積分別為56.51、28.98、2.64公頃。[6]正是這種碎片化的農業產能孕育出較為復雜的流通體系。在我國農產品流通體系中處于極其重要地位的農產品批發市場, 存在流通環節過多、渠道冗長的問題, 出現流通成本高 (人工費、運輸費、存儲費、加工費、衛生費、攤位費、進場費以及農產品的損耗等) 、流通效率低等弊端, 導致“菜賤傷農、菜貴傷民”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所以, 在當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 部分農產品“三量齊增”怪象、“高品質農產品短缺、劣質農產品過剩”悖論以及農民“增產不增收”困局等問題, 無法依靠傳統的流通模式予以解決。
(三) 農產品流通產業鏈組織化程度低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農產品產業鏈實現高效整合和順暢運轉。農產品具有鮮活易腐的特性, 客觀要求流通環節更加順暢和高效, 所以農產品產業鏈組織化程度應相對較高。但目前我國農產品流通主體規模小、實力弱、組織化程度低, 缺少發揮產業鏈核心作用的流通主體, 難以實現產業鏈管理。農產品流通主體主要包括農戶、農民合作社、農產品批發商、農產品零售商、物流服務提供商及消費者合作社等。盡管經過長期發展, 各農產品流通主體的規模與實力都有所增加, 但現有農產品流通渠道中, 小規模的批發商、販售商、零售商仍占主要地位, 農產品專業物流服務企業數量極少, 且農產品流通產業組織化程度偏低。以農民合作社為例, 截至2017年9月底, 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196.9萬家, 入社農戶超過1億戶, 占全國總農戶數的46.8%, 社均成員約60戶, 3但目前農民合作社普遍缺乏協調供應鏈的能力, 運營管理能力也普遍偏低, 與產業鏈上下游的合作不夠緊密, 產業鏈上各主體的合作相對松散, 缺乏長期合作的推動力。農產品產業鏈間銜接不暢, 導致無法通過農產品產業鏈的有效整合, 實現流通成本降低和流通環節的保值增值。
(四) 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設施、倉儲物流設施、交易場地設施、商務服務設施等, 是農產品流通產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 不僅直接影響農產品流通成本和流通效率, 也會對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農業生產性服務的供給以及農業生產活動本身產生直接或間接影響, 所以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內容之一。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推進, 農村的道路交通條件得到大幅改善。相比而言, 倉儲物流、交易場所及其配套服務環節的基礎設施建設稍顯滯后。如, 在農產品流通中起主導作用的農產品批發市場, 大多停留在出租攤位、提供交易場所的階段, 服務功能單一, 農產品分揀整理、冷藏儲運、質量檢測、電子核算及金融服務、信息發布等設施建設嚴重滯后。[7]在倉儲物流環節, 普遍缺乏冷凍冷藏設備和技術以及現代化的儲運設施。2017年, 我國果蔬、肉類和水產品的冷鏈流通率分別為22%、34%和41%, 冷藏運輸率分別為35%、57%和69%。而歐洲、美國及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肉禽冷鏈流通率已經達到100%, 蔬菜、水果冷鏈流通率達90%以上。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嚴重制約了我國農產品流通產業的現代化發展, 也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急需攻克的難題。
(五) 農產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控不到位
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指出,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要“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聯共享的追溯監管綜合服務平臺”。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強調“實施食品安全戰略, 完善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加強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重點提高基層監管能力。”但從目前看, 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實際效果距離預期仍有一定差距。特別是近年來隨著依托互聯網平臺的農產品流通新業態的興起, 農產品安全監管更加復雜。我國現已制定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和追溯制度, 但限于現階段我國主流農業生產方式、農產品經營模式及流通形式的特征, 農產品質量認證和安全追溯工作在實踐層面難以充分展開, 食品安全監控機制建設進展緩慢。其中, 流通作為農產品從“田頭到餐桌”過程中最重要的中間環節, 除其自身可能產生的食品安全問題外, 其本身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控制和溯源具有重要的輔助作用。但由于當前農產品流通秩序混亂、渠道復雜、信息化程度低、安全管理體系不完善等因素, 不僅導致流通環節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控制的輔助作用未能得到有效發揮, 而且嚴重阻礙追溯機制發揮作用。這也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背景下農產品流通產業發展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
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下推進農產品流通產業優化升級的對策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當前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和有效途徑, 同時也給我國農產品流通產業優化升級提供了良好契機;農產品流通產業良性發展是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 同時也能為我國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提供有效保障。當前農產品流通產業的發展尚不適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要使農產品流通產業走出困境, 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 加強農產品流通產業信息化建設
加強農產品信息化服務體系建設能為農業生產和農產品流通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支撐。一方面, 由政府牽頭建立公益、權威、開放、共享的農產品綜合信息服務平臺, 系統收集農業生產信息 (農產品品種、種植面積、產量、質量等) 和農產品流通信息 (農產品消費需求、農產品實時交易價格、倉儲物流信息等) , 并組織構建專業的農產品數據信息研究團隊, 對信息進行分類整理, 開展中長期農產品市場供求狀況以及價格預測, 及時發布相關預測成果, 以合理引導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市場行為。[8]同時, 保證農產品市場信息傳播渠道暢通, 逐步引導農戶優化生產結構。另一方面, 加強農產品流通相關主體 (如產地經銷商、批發市場、零售商、倉儲物流服務商等) 的信息化建設, 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優勢, 實現流通主體與農產品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的有效對接, 促進農產品各類信息的高效互動, 在提升農產品市場信息有效性的基礎上, 引導相關流通主體優化經營策略。此外, 借助現代移動互聯網設備, 打通針對農戶的農產品信息傳播渠道, 實現農產品供給端和需求端的信息對接, 逐步消除信息不對稱的不利影響。加速農產品批發市場的數字化改造進程, 以搭建大數據平臺為依托實現線下線上對接, 充分發揮大數據對價格形成、傳遞信息、精準營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 創新農產品流通模式
農產品流通模式創新可從交易方式創新和流通業態創新兩個方面實現。一方面, 針對我國傳統農產品批發市場主導型流通模式單一的現狀, 積極鼓勵交易方式創新。現階段我國農產品流通模式中占主導地位的仍是農產品批發市場。在這一背景下, 可嘗試采用拍賣交易、合約交易、信用交易、倉單交易、期貨交易、遠程交易及網絡交易等新的交易方式, 實現農產品商流與物流的分離, 克服因流通渠道冗長、交易頻繁導致的流通成本過高問題, 有效降低農產品交易費用和流通成本。另一方面, 積極推動農產品流通業態創新。鼓勵農產品批發市場和流通企業開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一體化經營合作, 完善鮮活農產品直供直銷體系。同時, 大力推廣生鮮連鎖超市、農產品電子商務、訂單農業等新型流通業態, 逐步改善農產品流通模式的構成比重。近年來, 阿里巴巴、京東、蘇寧易購等大型電商紛紛布局生鮮“o2o”市場, 這些創新型流通業態的有效嘗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市場占有率和消費者認可度穩步提升。未來應充分利用“互聯網+流通”的信息化、數字化優勢和連鎖經營的品牌優勢、規模效應, 鼓勵農產品流通業態創新, 打造扁平化的農產品流通新模式, [9]降低流通成本并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
(三) 促進農產品全產業鏈整合
全產業鏈整合是以消費需求為導向, 實現包括原材料獲取、產品生產和加工、物流運輸、產品營銷、市場交易等所有產業鏈環節的全面貫通和有效整合, 全面提高產業鏈的全要素生產率并實現產業鏈價值增值。[10]要使農產品流通產業適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 就要將其嵌入整個農產品產業鏈中進行綜合考察。因此, 農產品全產業鏈整合意味著從流通角度出發, 將生產視為流通中的生產、交易視為流通中的交易, 通過打造覆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倉儲運輸、市場交易等諸多環節的全流通體系, 以產品鏈、組織鏈、技術鏈和價值鏈的全面升級, 實現農產品全產業鏈的順暢貫通和產業鏈價值的整體提升。農產品全產業鏈模式能有效化解農產品流通困局, 其中的關鍵是這種模式如何實現, 也就是“誰來鏈”和“怎樣鏈”問題。農產品全產業鏈的核心組織者應是具有現代化經營理念, 具備先進的技術水平和強大的資本運作能力、產業鏈協調能力、資源整合能力的經營主體, 所以應以龍頭企業、平臺企業、大型連鎖超市、專業倉儲物流中心等核心流通組織為主。因此, 應加大對此類核心流通組織的培育和扶持力度, 形成一批創新能力突出、品牌影響大、規模優勢明顯、處于行業領先地位的農產品流通核心企業, 并鼓勵其優化產業鏈布局, 發揮強大的產業鏈整合能力, 以“共商、共贏、共享”為理念, 以產權關系、契約關系或管理關系為紐帶, 打造上中下游緊密聯系的農產品全流通體系。
(四) 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創新投資方式, 通過有效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 吸引社會資本進入, 推動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改造升級。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一是加大對大型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的投入力度, 重點完善交易場所、保鮮冷藏、檢驗檢測、電子結算、信息發布等基礎設施設備建設, 并支持傳統農產品批發市場的信息化改造。二是推動農產品物流配送服務專業化、外包化發展, 加大對冷鏈設備和現代化儲運設備的投入, 建設一批集分級預冷、加工包裝、倉儲配送、批發零售等功能于一體的農產品冷鏈物流集散中心。三是在農業主產區建設一批公益性的農產品集配中心, 強化其分揀、保鮮、包裝和信息服務功能。四是建設一批具有品牌展示、冷藏保鮮、物流配送等功能的農產品銷地交易配送中心, 拓展農產品零售終端, 形成穩固的商流鏈條與物流管道。五是在農村各中心鄉鎮建設一批公益性特征明顯、基礎設施完善、設備齊全、輻射能力較強的鄉鎮農產品集貿市場。六是加大農產品電子商務基礎設施的建設力度, 擴大有線寬帶和移動網絡覆蓋面, 完善物聯網、物流配送網絡、售后服務體系等, 不斷加強城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的共建和共享。
(五) 打造基于供應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與追溯體系
農產品質量安全涉及農產品供應鏈的所有環節, 以及包括農戶、產地經銷商、批發市場、零售商等在內的所有主體, 但單一主體有其自身的局限性, 不可能單靠自身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因此, 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應從農產品供應鏈角度出發, 以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物聯網技術及二維碼技術等現代技術為基礎, 打造基于農產品供應鏈的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體系, 實現生產環境、加工過程、質量檢測、分揀包裝、倉儲物流、市場交易等環節的實時監控和可追溯管理。需要明確的是, 基于供應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體系客觀要求供應鏈中的生產部門、流通部門及政府質量安全管理部門等, 將農產品的質量檢測、產銷流程信息及時詳細地記錄并通過信息渠道予以公開。其作用一是可以讓監管部門實時跟蹤農產品的生產、加工、流通情況, 便于監督和管理, 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出現, 阻止不合格的農產品進入市場。二是可以在出現農產品安全質量問題時及時召回, 并精準定位出現問題的環節, 查明原因并追責, 從技術、管理、制度和法律等方面多管齊下, 杜絕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三是消費者可以通過多種渠道追溯農產品的詳細信息, 增強信息透明度, 降低供需兩端的信息不對稱程度, 有效提升消費者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縱橫2018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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