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優秀的鄉村文化是鄉村發展的思想內核,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中,鄉村文化的傳承與保護是讓鄉村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內在保障。鄉村振興戰略要實現文化保護與經濟發展同步推進,將鄉村傳統文化融入產業發展,在引導產業發展的同時打造美麗鄉村。
【關鍵詞】城鎮化建設 鄉村文化 傳承與保護
伴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鄉村文化在城鎮文化的影響下發生了巨大變化。鄉村振興戰略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由之路,如何給鄉村帶來經濟振興的同時,讓鄉村文化更具生命力、得到良好傳承,是我們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要思考和解決的問題。
鄉村文化為基層自治與鄉村振興營造良好文化環境
鄉村文化是指在鄉村生活中,人們約定俗成的規則與道德,以及依據這些規則所進行的具體生活形式。城鎮化是指鄉村產業結構由第一產業為主轉向第二三產業為主的過程,新型城鎮化區別于傳統城鎮化,不片面追求城市規模大、空間擴展的模式,而是在城鎮化進程中體現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現有山水脈絡等獨特風光,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改革開放以來,城鎮化進程大幅推進,城市文化迅速涌入鄉村,鄉村文化在吸納城市文化的同時也受到不小的沖擊,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鄉村原有的熟人社會關系趨于淡化,逐漸轉向利益化和市場化。在新型城鎮化建設理念下,鄉村文化應當對原有文化和城市文化進行充分揚棄,去粗取精,進而形成更加符合現代鄉村發展的鄉風文明和積極向上的鄉村文化。
鄉村文化能夠給當下基層自治與鄉村振興營造良好的文化環境。優秀的鄉村文化是鄉村發展的思想內核,體現在思想活動和物質生活的方方面面,無論是鄉村原有的自然風貌和傳統建筑、服飾、飲食、民間民俗工藝品,還是約定俗成的鄉約民規、民間故事和傳說、農耕活動和民俗節慶,都是鄉村文化的具體體現。城鎮化和信息化擴展了農村居民的視野,同時也讓農村居民原有的價值觀念得以改變。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保持良好的鄉村文化內核,能夠讓鄉村資源開發找到正確的方向,避免財政資源和土地資源的浪費。
新型城鎮化過程中,鄉村文化傳承與保護是讓鄉村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內在保障。一方面,農民群體文化水平較低,辨別能力相對較差,在面對市場經濟的沖擊時,很容易形成“重利輕義”的價值導向。鄉村文化能夠在紛繁復雜的市場經濟環境中幫助農民穩住心神,不至于盲目追求利益。另一方面,鄉村文化傳承與保護能夠為鄉村留住人才,不至于讓農村人才大量流失,造成鄉村人口的“空心化”局面。近年來,鄉村人才與勞動力大量流失使得鄉村發展缺乏動力,良好的鄉村文化能夠增強鄉村凝聚力,號召更多青年留在家鄉搞建設,使得鄉村經濟迅速騰飛,進而吸引更多人才流向鄉村,形成良性循環。
鄉村文化的傳承與保護還面臨一些問題
農村產業“空心化”是鄉村文化傳承難以為繼的直接原因。改革開放以來,城市發展速度大大快于農村,使得更多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借助打工、讀書等形式流入城市,而流回幾率很小,原有農村居民年紀漸長,傳統文化手藝無人繼承,導致鄉村產業傳承難以為繼。歷經千百年形成的地方特色手藝與文化,正是鄉村文化的重要內核,如果得不到有效傳承,鄉村產業發展就如同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此外,鄉村經濟建設需要大量青壯年勞動力,一旦農村成為只剩老人和小孩的“留守村”,那么政策就沒有了著落之處。
農村居民思想觀念的轉變是鄉村文化傳承式微的內在原因。在農村傳統文化與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大環境之下,村民的傳統文化價值、思想觀念受到沖擊,傳統文化傳承意識比較淡薄。再加上個別基層政府只顧埋頭搞經濟建設,缺乏文化引導和資金投入,致使農民群體容易受到不良思想影響。傳統文化無法繼續依靠原本宗族社會大家庭式的文化得到傳承,如此一來,鄉村傳統文化的保護與傳承就難以持續進行,加之近年來鄉村社會勞動力供給不足,鄉村文化傳承日漸式微。
鄉村開發方式過于粗放是鄉村文化受到沖擊的一大原因。少數基層政府在推進鄉村產業發展以及城鎮化過程中,過于盲目照搬其他地方的經驗,導致發展理念與當地實際不相適宜,外來文化不能落地,當地文化受到沖擊,最終形成了產業布局“四不像”的局面。以旅游業為例,部分地區多沉迷于采摘、農家樂等單一發展形式,使得鄉村旅游業發展模式比較單一。
從頂層設計、文化自覺、文化保護機制等方面入手,傳承與保護鄉村文化
在新型城鎮化背景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我國持續推進“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必由之路,在此語境之下,鄉村文化傳承與保護應當更加謹慎。要以傳統農耕文化的繼承和農民精神風貌的提升為重點,重振鄉村文化。在進行鄉村傳統文化保護與傳承過程中,應當充分結合先進性、特色化、客觀性和統籌兼顧等基本原則,實現文化保護與經濟發展同步推進,將鄉村傳統文化融入產業發展,在充分引導產業發展的同時注重自然規律,打造美麗鄉村。
從全局來說,頂層設計是推動鄉村文化傳承與保護的前進方向。國家的大政方針是地方政府發展鄉村文化的重要導向。前些年,農家旅游盛行,各地紛紛跟風推進,“櫻花節”“桃花節”“藍莓節”蔚然成風,這固然是各地發展農業旅游的良好開端,但是也出現了過于同質化的不良影響,也使得某些地區不顧當地原有自然環境與文化特色,盲目開發新的旅游項目,造成了文化資源和自然資源的浪費。因此,在頂層設計上,應當給予地方政府充分的執行空間,鼓勵地方依據當地文化特色有針對性地開發,讓文化在運用中得到保護和傳承。
提升農村居民文化自覺與主體意識,增強鄉村文化傳承與保護的內生動力。鄉村振興的主體應當是農民,鄉風文明是當下我國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場經濟飛速發展、城鎮化不斷推進、農民不斷增收,一些傳統的優秀農耕文化也在不斷流失,新一代青年難以真正扎根農村,在精神文化方面缺乏歸屬感和認同感,農村不文明現象逐漸增多。
提升農村居民文化自覺,一方面,可以從推進鄉賢文化入手,由于農村長期以來的“熟人社會”氛圍,鄉賢的號召力巨大,他們能夠帶領農村居民進一步提升文化自覺,讓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識地關注當地的文化保護和傳承;另一方面,居民文化自覺與主體意識的提升還有賴于農村的教育水平,只有通過更加全面的教育,才能夠讓傳統文化保護意識深入人心,在內化于心之后做到外化于形。此外,農村居民文化自覺性的提高有利于吸引更多人才和勞動力流向鄉村,參與文化產業建設。
建立鄉村文化保護機制,建立健全鄉村文化保護法律法規。我國地大物博,各地之間文化差異較大,鄉村文化保護無法在短時間內形成統一的標準。因此,可以因地制宜,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積極性,通過各地的地方性法規規范文化傳承與保護工作,形成經濟發展與文化保護并行的長效機制。鄉村文化的傳承與保護不是流于形式的面子工程,而是通過對傳統優秀農耕文明的傳承與保護為農村居民的發展增添動力。實現鄉村振興,不應當只是產業宜居、人民增收,也要實現鄉風文明與永續發展。
作者為大連工業大學藝術設計學院講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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