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陸福興新著《大國種業安全之維》
種子是農業科技的“芯片”,種業安全日益成為糧食安全的基礎和支撐。從2005年起,歷次中央一號文件幾乎都對種子或種業提出了發展要求。從強調良種推廣到推進重大生物育種工程實施,到近年來高度重視種業安全,種業問題一步步進入國家重大戰略的視野。特別是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打好種業翻身仗”,2022年提出要“大力推進種源等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表明種業安全業已成為國家整體安全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來,發達國家對生物遺傳資源的世界性掠奪愈演愈烈。它們通過知識產權實施對基因資源和技術的源頭壟斷,加速對發展中國家的市場占有和經濟控制,一定程度上危及發展中國家的糧食安全。結合這個背景,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陸福興教授的《大國種業安全之維——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研究》一書,立足我國人口大國的糧食安全國情,探索從生物育種的源頭到種子種植、建立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縱向體系;同時從生物育種企業自我管理保護、國家行政保護、國家法律保護、國家對外貿易保護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的橫向體系,構建全方位、多維度、廣覆蓋的我國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安全網絡,為我國新發展階段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提供基礎保障。
整體上看,該書立足國家種業安全,對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進行了全方位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普通甚至專業讀者深入了解如何從知識產權保護入手發展和振興種業等重大話題有較強的參考價值。
一是從大處著眼。本書以宏觀視野探討了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與國家種業安全的辯證關系;生物技術知識產權國際壟斷下的我國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現狀;發達國家生物育種產業鏈、價值鏈控制下的我國種業危機;全球價值鏈下的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正當性等大戰略問題。
二是從小處著手。本書在種業發展和振興市場主體的微觀層面,根據生物育種知識產權的特殊性,用博弈論方法分析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的政府、科研機構、企業、農戶等主體之間的利益博弈,依據制度經濟學的產權理論、成本理論等,研究主體博弈規則、利益生成與分享機制;根據WTO的國際知識產權貿易規則,研究發達國家跨國大種業企業與發展中國家的民族種業企業之間的博弈,探索種業危機的生成與控制機制。
三是始終緊扣核心問題。本書把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作為核心,探討了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對種業自主創新、種業安全、國家糧食安全、國家主權安全的激勵效應和功能,研究知識產權保護的政府推動力;從知識產權的資源性和利益性,研究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的市場源動力;從自主創新與種子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形成,研究知識產權保護的企業內動力;從生物育種知識產權的農戶主體選擇性,研究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的農戶主動力。
四是基于上述大量的深入討論,提出了諸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觀點。如呼吁改變當前單純保護品種權的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格局,提出了種質資源為核心的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的觀點;作者突破了知識產權保護只重視法律保護的慣性思維,提出了從管理、行政、司法、國際協議等綜合保護的觀點;特別是作者對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各方主體的博弈分析,首次揭示了各主體保護生物育種知識產權的內在動力。
種業安全是當前國家戰略科技體系的核心,是解決種業“卡脖子”危機的大國戰略。近年來,我國種業在國家大力支持和重視下發展迅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產學研脫節、核心技術落后、自主知識產權保護薄弱,缺乏科技先發能力和國際競爭優勢的現狀還沒有完全改變,特別是在國際技術“卡脖子”的語境下,種業被“卡脖子”的風險猶存,構建我國生物育種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激發種業科技創新動力是事關國家未來全球競爭力的戰略問題,是保證國家穩定實現第二個百年夢想的重要保障。從這個角度來衡量《大國種業安全之維——生物育種知識產權保護研究》的出版,其意義不言自明。
(作者系《中國鄉村發現》學術委員、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黨委書記,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湖南日報》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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