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建設,規劃是先導、是引領。習近平總書記曾經指出,規劃科學是最大的效益,規劃失誤是最大的浪費,規劃折騰是最大的忌諱。2008年《城鄉規劃法》實施以來,村莊規劃的地位不斷提升,作用性不斷凸顯,但從實踐調研來看,村莊規劃尤其是鄉村詳細規劃仍然是短板,絕大多數鄉村都沒有編制詳細規劃,村莊建設依然是處于一種相對無序的狀態。因為村莊的無序建設,導致村民建房占用耕地、甚至基本農田的現象屢見不鮮,每隔一段時間國家則推進一次運動式的整治行動,但這樣的整治行動成效是短暫的,沒有形成長效的治理機制,難以徹底杜絕鄉村建設占用耕地或基本農田的行為。
從城鄉建設來看,城市建設和鄉村建設不同,城市建設社會關注度高,城市商品房要進行抵押融資,必須取得產權證,要取得產權證必須要有合法的手續,需要經過很多部門審批,規劃管理相對較為嚴格,而鄉村地區農民建房,更多是實現其居住功能,有無產權證對于大多數農民而言并不在意,因此農民住房建設過程中更多地是考慮其生活的便利性,所占土地面積的大小,并不考慮其建設行為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所以要求鄉村建設過程中,地方政府尤其是鄉鎮一級政府要主動為鄉村建設提供規劃服務,規范農民建房行為。
從實踐運行來看,筆者調研后發現,很多地方鄉鎮政府并沒有主動為鄉村建設提供規劃服務,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鄉村規劃管理人才短缺。總體來看,社會規劃人才處于短缺狀態,規劃人才在城市就業收入較高,在縣域范圍內從事鄉村規劃人員較少,在鄉鎮一級從事規劃管理的專業性規劃人才更少,調研發現大量退伍轉業軍人承擔了鄉鎮規劃管理工作任務。二是長期以來的官本位思想作祟。在眾多基層干部心目中,老百姓要建房更多是有求于他,干部不收取老百姓的禮品就很好了,還要求主動上門服務,這在很多基層干部心目中是不可思議的,思想觀念上轉變不過來。三是地方政府重視不夠,鄉村規劃市場缺業務。新農村戰略實施以來,為了應付上級考察或檢查,部分地方政府編制了村莊總體規劃,但是控制性詳細規劃幾乎處于空白狀態,經過調研發現,地方政府在村莊規劃中投入的經費嚴重不足,與一些規劃師溝通后發現,并非規劃師不愿意從事鄉村規劃,而更多的是由于地方政府不重視,鄉村規劃業務較少。四是農民無序建房挫傷基層干部的“積極性”。調研發現,很多基層干部認為即使編制了村莊規劃,或者鄉鎮政府有規劃管理,但大多數農民建房依然我行我素,不按照規劃來實施,主動提供規劃服務過程中禁止農民一些行為,還會影響干群之間的關系。
破解村莊規劃管理方面的不足,需要從多方面入手。首先,要提高鄉村干部和鄉村居民對村莊規劃重要性的認識。在干部、群眾中廣泛宣傳規劃對于鄉村建設中的作用,引導鄉村建設利益主體充分認識到規劃的重要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充分發揮智庫引導社會職能,主動送鄉村規劃講座至鄉村。
其次,加大村莊規劃人才培養和基層政府規劃管理人才配置。從現有規劃專業培養人才來看,大多數是本科院校開設規劃專業,專業門檻較高,少數職能部門還設立所謂的專業認證評估行政行為,導致人才培養總量有限,湖南少有高職院校開設規劃專業。因此,放寬規劃專業人才培養門檻,提高規劃人才培養總量,鼓勵高職院校開設規劃專業。設立鄉村規劃師職業技能水平鑒定,對于技能水平高、長期在基層從事規劃管理的鄉村規劃人才,建議可以享受高級職稱待遇。在鄉鎮政府設立規劃管理專干崗位,這一崗位人員必須配備規劃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加大對地方政府村莊規劃考核力度。在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過程中,加大對地方政府村莊規劃管理工作考核力度,尤其是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和落地實施工作考核力度,引導地方政府加大對村莊規劃投入力度,使得村莊規劃業務有市場,進而激勵村莊規劃人才培養。通過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劃定鄉村適宜建設區域,引導村民適度集中居住,未來新增住宅建設進入農民集中居住區建房,降低鄉村基礎社會建設成本,為鄉村污水處理、垃圾治理、生活休閑等基礎社會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提供規劃指引。
最后,嚴厲打擊村莊規劃管理過程中的官僚主義和腐敗行為。對于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占用耕地或基本農田從事建設的主體,既追究建設主體的責任,同時也追究村委會主任、鄉鎮規劃管理專干、鄉鎮規劃管理分管領導的責任。構建投訴舉報機制,鼓勵村民舉報鄉村規劃建設管理過程中的腐敗行為。
(作者系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副教授;來源:《中國鄉村發現》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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