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社近年快速發展,一場倡導資金互助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呼吁政府加強監管,為農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提供健康環境的會議——“第九屆縣鄉干部論壇暨農民資金互助組織2015年年會”月9月19日在吉林梨樹召開。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仝志輝做《合作社治理與聯合社功能》的主題演講。
以下為演講實錄:
謝謝大家!我是非常容幸來講這個,因為我知道你們從事的是陽光事業,而且是決定中國前途命運的事業,能參與其中,我覺得很榮幸。我有一個簡單的PPT。我聽了剛才老師講的,我的體會是現在確實是非常重要的時刻,不僅需要實踐開拓創新,也非常需要理論的深耕細作。這兩個方面要密切配合,我們對實踐過程的了解其實非常初步。梨樹我是第一次來,珠海我也是去了短短兩三天時間,對這個事情體會很弱,所以我還是從小角度切入,但是我在追求上和他們的。
我想講的題目是合作社治理與聯合社功能。他們兩位講的實踐路徑的目前階段,怎么理解這個事。目前階段是什么階段呢?就是合作社的發展從掛合作社牌子的這些機構來說沒有展現出希望。2007年到現在有137萬家,而且今年4月底到現在肯定是突破140多萬家。但是沒有給農民看到希望,也沒有讓黨安心,所以我們從黨中央國務院還在不斷出文件,就是對農村改革做一些邊緣性的不是體系性的改革,因為我們國務院也在改變農業發展方式,他只是從農業問題上焦慮,但是沒有看到我們長遠的問題,農民問題也走到了十字路口。所以我想從合作社問題出發講一下合作社聯合的重要性。
講合作社的問題出在哪,這個合作社我們從外部治理和內部治理上講一下現在的思路。最后講一下聯合社如何能幫助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把聯合社做扎實了就能發揮聯合社賦予它的各種功能,讓功能相互促進,共同推動我們想要的農民合作化,農民組織化的最終落實。
現在合作社,存在的問題,大家都在我們的身邊能看到,首先就是假的合作社,實際上是公司。再就是空的,拿政府的前不干事,就掛個牌子,人都找不到。再就是很弱,合作社做不了什么事。再就是很小,規模很小,人數有限。也就是說真正從合作社得到好處的人非常少。這個跟我們從黨中央國務院對合作社所賦予的職責和對它的性質的認定,完全是不相匹配的。我們對合作社怎么認識,說是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的主導力量,是農業服務體系的有效載體。是實現農民組織化的主要形式。這些根本沒有做到。就是說我們這個事做的不好。我覺得我們在法律、政策上出了問題,法律就是把合作社的規則合而為一,在規則上模糊不清,在合作社的原則上我們自己不是定位的非常清楚,一個是對于農民成員的規定不是很清楚,哪些人可以加入,然后允許非農民成員加入,雖然設定了人員比例,比如在實際中起的作用,也就是一些大戶企業進來以后法的作用,在比例投票權上做了限制,從贏余分配的數量上做了限制,但實際上這個合作社是無中生有,我沒有合作社,我們具體規則是處在生成過程中,你把主體拉進來以后就阻礙了這個過程,實際上沒有決策。這樣非合作社的力量,我還不是擔心農村的大戶,主要是企業。我們同時在不太明晰的規則的同時還規定了合作社各部門對它要扶持,就是在合作社法里面有幾條都規定了,財政部門、工商部門。所以合作社一出,就出了各種支持政策。支持政策核心,第一就是給錢。第二就是我去扶植產業,我非常希望能見到合作社把農業產業發展好。政策法律下以財政扶持和產業扶持為主要的政策就是使它的缺陷放大了。真正是政府應該說農民怎么做合作社,怎么做真正的合作社,然后適度對它規整、輔導,讓它慢慢成長起來,這樣的成長思路是真的合作社,讓農民看到希望。雖然它是一步一步發展起來的,但農民覺得它有幫助。它通過部門來搞財政扶植和產業扶植的時候,部門又利益化。從年度規劃,“十二五”、“十三五”規劃,農業部說要發給我多少錢,科技部也說要支持,人民銀行都要支持。實際上合作社的規則是左右搖擺,只會評示范社,示范社仍然是假的,越示范農民越失望。實際的情形就是這樣。這種情況下發展的合作社就是說表面上做大做強了,實際上是資本的實力增加了,把農民合作社真正發展的空間擠壓了。我們要做真合作社的話面臨的問題就是要受到的阻力更大。我說的外部扶持不當的情況下。
內部,實際上合作社不合作,貌合神離,這個讓農民自己解決問題,希望非常小,因為這涉及到農民之間的關系,就是說用政府的合作社的框架扶持政策,我是強者為強,強者不一定愿意放棄這個利益。農民本來是我要合作的法律狀態下越來越變得貌合神離。就是鄰里相害,無法相親。我覺得合作社的問題是一個治理問題,我們從外部治理來說是國家對鄉村社會的治理,從內部來說是鄉村自己形成一個治理秩序的問題。我們曾經對它有很高的期待,但現在卻走向歧途,走上不歸路。這時候就要換一種思路了。因為我對合作金融了解不多,我講一個政策上現在改進的思路。
現在說合作社+信用合作,就是合作社內部搞信用合作,實際上我們梨樹的資金互助社實際上也在這個框架下發展。按這個框架,實際上我們在短期來說是有利的,一個是你要讓它發金融牌照以后,它從監管上束縛你,你內部搞合作,我資金合作社可以掛起來牌子,我可以不斷壯大社員。如果我們把合作社內部加信用合作做起來以后,我們最終做的合作社還是綜合性的,所以合作社的牌子不用丟,但我們換種思路把已經被敗壞的合作社發展趨勢扭轉回來。這樣我們國家也不會拋棄合作社,下面就是要修改合作社的問題,要按照正確的方向來把合作社這個事真正做真做實的問題。
這還是有風險的,一個是法律政策的風險。這個法律政策的風險不僅僅來自立法者,我覺得來自昌平老師說的你的競爭者他們去鼓動著你這個事情,這個有問題。比如現在立法思路上有這么幾個選擇,一個是在《合作社法》里把信用合作加進來。第二要單獨立農村的金融法,第三是立一般性的《合作社法》,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都要立,一個《合作社基本法》。這三個立法思路可以在理論上爭論,但實際上背后是一些利益集團在爭。再加上我們立法者對實踐了解很少,我接觸了一些做合作社咨詢的學者,我覺得他們自己對情況很少了解,我跟他們一對話,發現他們比我了解的還少,他們無意中就被利益集團把控,耽誤了合作社發展的歷程,所以我覺得對立法不樂觀。在實踐過程中,立法具體的執行也會被競爭對手勾結,所以這個風險始終存在,就是壓制你的空間,甚至經常來查你,這是一個問題。第二就是經營上的問題,對這方面還需要加強學習,就是內部經營上有風險問題,如果規模不大,然后你組織不規范的話,在你存在之間,如果你存在太多,在一定的時間范圍或者你存的少,需求多,一個是風險的累計。第二個是發展并不能一直比較順。
我覺得通過合作社的聯合可以解決上述說的風險的問題,就是我們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這些問題。通過合作社聯合,因為我昨天沒去公主嶺看,可能公主嶺的聯合發展更好,他們實現資金互助社的發展和合作社聯合的發展的同步發展,這個是我們原來不是很能想到或者說在具體技術環節上不是很掌握的。他是說兩個要推動互相發展,而不是資金互助社必須把它發展到一定階段,從資金互助社的開始建立就開始在聯合社的輔導之下進行規范,然后它的發展壯大和聯合社的發展壯大是同步的,這是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合作社的聯合,它的基本功能,我覺得僅是在用合作社這個框架在內部做資金互助的意義上,我覺得一個是以自律求規范減少政策法規的風險。我們自己先把我們的規范問題解決了,不要等別人來挑我們的毛病。第二,調劑資金,以解決合作社運營成本,控制風險。如果我們單個合作社提這個風險儲備金可能我們就占很大一部分,我們聯合社呢?我們提供到他們的范圍,我們可以調劑使用,那么我們就每個社出的就非常少,進一步便于我們擴大規模。這當中還有一些更細致的需要進一步操作。第三個就是通過我們聯合社可以擴大流通服務和技術服務,這樣實現服務的規模化。我們說服務、服務再服務,但是有一定規模的時候我們才能搞多種服務,這個服務形式才能不斷壯大,而通過服務的規模化我們讓農民看到合作的希望,這個合作的事情才能真正往前推進。我覺得現在就要掌握好節奏,對我們來說合作社發展與聯合社的發展要搞好,因為他們找毛病無非,現在我們把這個縱向體系初步搭建起來,每個環節都可以挑些毛病。如果我們每個層次做不好,都有問題,同時節奏要匹配好。我覺得聯合社是以成員社發展需求為目標,這個要掌握好,尤其在新的聯合社發展的初步階段上要掌握這一點。聯合社未來它的功能是非常全面的,它有它獨立的一種操作的空間。但是目前要以成員社的需求為主要目的。這是比較穩妥的,也樣也方便聯合社形成一種民主治理的結構。第二聯合社在幫助合作社上做大做強做真要同時并重,有時候我們要把聯合社做起來,我們允許一些不規范的現象,但要保留進一步規范它的空間,就是做真做大要同時做,這也是我認識到前面兩個風險。第三就是合作社要在社區做實。實際上到底是從村還是從鄉開始,到底是村級的農民合作社還是鄉域的農村合作社,我覺得有地域的不同,但鄉也是社區。比如在資金上面,起碼從現在聽到的情況下,我沒有到農戶那里問,就是這十個發起人,他對全鄉的范圍很了解,是熟人社會,起碼在能人之間,不只是發起人,就是這些大戶,他們有經濟利益往來的,他們熟人網絡是很大的,但村域的特征,它和土地,就是農民的更加充分的資源、資產,他們這些方面的連接更加緊密,這個優勢非常明顯。我絕得剛才昌平老師講的要深向,這個肯定要做,但技術形式上是可以有不同的組織的名稱、叫法,而且我們要把各地的經驗都看一下,根據我們發展階段的需求來科學設計,我覺得完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最后,就是聯合社的籌劃和外聯功能。如果我們把握以上原則,我們可以在聯合社的層次上,實際上有一個規劃的功能,不僅是為成員社服務,就是聯合社要成為我們推進農村組織化的一個基層的司令部,在縣域范圍內的司令部,他要步步為營,踞鄉連鎮,縣內聯合以自立自強。但我們說的組織化是經濟化的組織化,不是要搞割據。
第二是通過服務農民組織農民。剛才講到核心的概念就是農民組織化,服務農民。這些東西確實需要深究細究,我們現在是通過服務農民來組織農民的道路,最直接的是金融服務,所以我們這個可以快速承載。最后要落實在農村組織化,而且要落實在實實在在的農民組織。這個農民組織的內在原則,我覺得是合作制。什么是合作制?就是農民作為所有者和服務對象是統一的,就是我自己給自己提供服務,而且合作社是農民的,我覺得這是唯一的合作社原則,其他的民主管理、贏余分配這些都是從這兒出的。如果合作社不是農民的,如果是企業的話,雖然叫合作社,但肯定不是合作社,就是他不給農民提供服務,服務的主要對象不是農民。企業給自己服務或者把農民的錢搞過來貸款到別的地方。就是所有制和惠顧者統一,這才是合作社,你只有把握這個原則才能把農民組織在一起。
第三,中國的農民,我想實際上他比較安穩,我覺得所謂社區就是這個意思,要在本地。合作社是真正可以使一方水土真正養一方人,而且是真正養一方農民,就是農民本地就業,本地消費,當地的人富足起來和提升其精神,這是我們的最終要達到的狀態。甚至整個中國,中國就是一個小資產階級的社會主義,每個人都有資產,但相互差距不要太大,這是中國的前途,這是合作社對中國的意義。現在農村的就是要這樣,不是農民都要國工業,都做最賺錢的。這當然是后話。
第四,這個聯合社外聯上要對接國家財政資源和其他金融資源,以我為主發布外部市場關系,實際上我們構筑了一個內部市場,在和其他的外部市場主體進行銜接,這樣我們合作,但要以我為主。我們內部,是和農民一體化,是合作組織。這個時候這個事情就可以長遠發展,農村就可以長治久安。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吾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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