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以來,依法治國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其中法治政府建設得到穩步推進,加快了政府職能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堅實基礎。我們黨要繼續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來促進服務型政府的建設。
繼續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就是堅持法治的社會主義性質,堅持人民在法治建設中的主體地位,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所以要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繼續完善相關行政法規。完善的法律法規是公平、公正的體現,對存在的法律漏洞、不規范法條等要及時補充、修正。法律制定、修改要嚴格按照程序來,保證不與憲法、法律相抵觸,保證制定出來法規是合法的、有實效的。
繼續強化依法行政意識。政府高度重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與能力的培養,建立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制,通過學習培訓來豐富工作人員法律知識,推行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律素質,保證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繼續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治國者必先受制于法”,對各級領導干部、工作人員的監督,可以通過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兩種方式進行,外部監督包括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形式,內部監督包括黨內監督、人大監督、專門監督等。對權力集中部門、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
(作者單位:中共長順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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