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會澤縣上村鄉將進行第六屆換屆選舉,為使這項重要工作得以順利開展,上村鄉對所屬18個村的全部78名村干部進行了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工作,審計資金總額1172.1萬元,客觀真實反映村干部在任期內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和財務制度執行情況,向老百姓交出一本“明白賬、放心賬”,讓廣大群眾了解干部,正確評價干部。
一、主要做法
(一)各方出兵,形成合力。由鄉紀委牽頭,經管站為主要力量,從鄉紀委和農經部門抽調政治素質過硬、熟悉會計審計業務人員的精兵強將組成審計小組,制定審計工作方案,明確審計的對象、范圍、步驟、時間要求和相關成員單位領導責任,嚴明審計人員的紀律要求,形成有效合力,推進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規范程序,依法審計。審計過程中,嚴格按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審計,結合本地實際,采取賬內賬外相結合的方法,在審查賬內財務收支的同時,深入到被審計單位召開座談會,走訪知情人,了解獲取相關信息資料,擴大審計的覆蓋面,提高審計的準確率,讓審計工作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在審計實施前,由鄉政府提前7天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通知書,明確審計的具體時間、范圍以及相關事項和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在審計中認真做好審計工作記錄,詳細記錄被審計單位三年來的財務收支情況及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審計結束后,由審計小組向被審計單位出具審計報告,及時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并將審計結果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在對村干部進行審計和確定經濟責任時,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做到找準問題的同時,又肯定了干部的成績,分清前任與現任、個人與集體、失誤與舞弊等責任界限;在提出處理建議和審計決定時,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既不放縱違紀違法行為,又不單純脫離實際情況找問題,挫傷干部的積極性;在審計過程中要求審計人員廉潔奉公,嚴肅工作紀律,不借機刁難,不得故意泄露審計事項,發現違反紀律現象嚴肅追究審計人員責任;對審計出問題的村干部嚴格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提高了審計結果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二、取得成效
(一)摸清了村級組織家底。通過審計,進一步掌握全鄉18個行政村的家底,摸清了農村集體資產的現狀,分清了責任,糾正了錯弊,給了干部一個公正的評價,讓離任者走得清白,接任者心里明白,堵截了趁換屆之際亂發錢物,揮霍浪費現象,為今后的財務管理打好基礎,為新任村“三委”更好地開展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促進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通過審計,嚴肅了財經紀律,提高了農村干部的法紀意識,有效地規范了農村干部和財務人員的行為,使廣大基層干部清楚認識到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有效促進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三)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通過審計,及時向群眾公布審計結果,接受群眾監督,給了干部一個清白,還了群眾一個明白,消除了群眾對干部的疑慮,增強了群眾對村干部的信任,融洽了黨群干群關系,農村社會更加穩定和諧。
作者單位:云南省會澤縣上村鄉經管站
中國鄉村發現轉自:中國農村網 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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