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為私心不培養年輕干部,凸顯“病態官念”嚴重
去年7月,濮陽縣第一巡察組在胡狀鎮巡察時,有群眾反映村里有“三老”(即老支書、老村長、老會計)特別“能干”,巡察組經了解發現,原來這3位老同志年紀很大,但出于私心,長期不愿培養年輕人入黨,導致該村十幾年沒發展一名黨員。巡察組將這一情況反饋給有關部門后,目前該村已經新發展了兩名黨員。(2016年5月17日)
村干部工作生活都與群眾融為一體,是老百姓眼中的“父母官”,承擔著黨和國家政策在農村的最終落實,宅基地、承包地、低保、困難補助、糧食補貼等等,凡涉及到群眾切身利益事情莫不通過村干部,特別是近年來落實“簡政放權”后,基層干部權力迅速擴大,有了權,便有了利益,有了威風,有的村干部就想一直“霸占”職位,賴著不走,造成一些地方干部隊伍老齡化,村支部戰斗力不強,村兩委成員創新意識不足、思想僵化,帶領群眾脫貧致富能力差等問題,嚴重影響了新農村建設和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進程。
然而,干部有干部的規矩,不是你想當就能當,《村委會組織法》《村委會選舉法》《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對村干部的年齡、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等有早有明確規定,并要由村民大會和黨員大會選舉。于是,想賴著不走的干部便打起了歪主意,不發展員,不培養年輕干部,制造出村內找不到合適接班人的假象以蒙蔽組織,欺騙群眾,直至把職位帶進墳墓。
解決村干部賴著不退職的問題,一是要從完善法規上著手,進一步明確規定干部任職條件。二是要針對基層干部自由裁量權大的特點,加大村務公開、黨務公開力度,努力推進基層民主,保障群眾的參與權和知情權。三是上級政府和人大、紀委、財政等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干部履職的監督力度,確保村干部在法規內履行職務。四是要依紀依規拍“蒼蠅”,斬斷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黑手,使村官們無利可圖,從而打消沉重的“官念”。五是要處理好村干部離職后的待遇問題,解決好他們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難題,使他們樂于按照規定退職。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高燈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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