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新生代影響鄉村民俗文化變遷的邏輯路徑
摘要:本文在國家、社區與個體相結合的框架中,探討了當代人口流動與快速城鎮化背景下農村新生代影響鄉村民俗文化變遷的邏輯路徑。研究發現,中國農村家庭以“戶”為決策單位、追求“后代”利益最大化的“子代主導”生存策略是理解當前農村代際生態進而理解鄉村民俗文化變遷的一把鑰匙。“子代主導”不僅體現在農村子代主導家庭生產生活分工和家庭資源分配,還意味著農村新生代勞動力作為我國鄉—城人口流動的主力軍,必然直接推動或間接迫使鄉村民俗文化在內容與形式上的適應性變遷,這使鄉村文化雖面臨參與主體缺位的爭論,但仍能以局部漸進調整的格局得以維系。
關鍵詞:農村新生代;人口流動;代際生態;鄉村民俗;子代主導
農村民俗變遷是整個中國社會轉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缺乏該部分的研究,對中國社會轉型特征的認識就缺乏完整性,農村社會正是憑借民俗來回應社會變遷,從而影響著中國的社會轉型。作為重要的“地方性共識”,鄉村民俗對農民的家庭生活與社區交往起到引導作用,農民作為鄉村文化主體也一直運用其生存智慧對鄉村文化進行著調整或變革。當前中國社會進入加速轉型期,在人口流動的宏觀背景下,中國農村家庭的代際關系、生產與生活方式均處于演變狀態,順應社會變遷、尋求文化調適與創新的責任已經落到農村新生代的身上。
一、人口流動與當前中國農村代際生態
中國的“三農”問題有一個無法逾越的研究背景,那就是農村人口的大規模流動。每年超過2億農民組成一支流動人口大軍,其中60%以上來自農村的新生代。大量鄉—城流動人口的存在,給轉型期中國農村經濟社會形態帶來巨大變革,“半工半農”成為農村家庭生產的主要方式,中國農村由傳統的“農耕社會”走向“農工社會”或稱“半耕(工)社會”,這構成了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農村經濟形態和社會結構的一種總體性變化。在“制度化了的過密型農業”的影響下,過去牢固的“男耕女織”經濟體變為現在同樣牢固的“半工半耕”經濟體。家庭經濟模式改變了中國農民的家庭分工,也深刻地影響著農民的代際關系形態,形成一種以家庭利益最大化、子代利益最大化為主要特征的“子代主導”型生存理性。
(一)當前中國農村家庭的“子代主導”現象所謂“子代主導”指的是在中國農村整個代際關系縱向鏈條中,上一代更多地向下一代(子代)負責,子代居于整個家庭分工與資源分配的主導、中心地位。具體來說,當前農村家庭的“子代主導”更多表現為整個家庭的一切規劃以(男性)后代為主軸,應其需求而調整變動,為了維護、順應子代利益,親代有時需要犧牲、讓渡自身利益。在人口流動時代,將子女一一撫養成人、讓他們結婚成家,尚不算真正“完成”為人父母的任務,當子代作為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子代主導”邏輯使父母的“任務”自然地延續到子女外出后孫輩的撫養照顧、農業生產、操持家務、應承人情往來等諸多方面。只要還有勞動能力,只要子女仍然外出,這樣的操勞似乎沒有終點。這樣的家庭分工狀態在中國農村非常普遍,體現出家庭代際關系的某種不平衡,而且,“大量不平衡代際關系是父母責任大而子女義務輕的類型”。
(二)“子代主導”現象的原因與趨勢探討20世紀80年代,費孝通曾三論中國家庭結構變動問題,指出傳統代際關系是一種撫育與贍養平衡的雙向“反饋模式”。代際雙向“反饋模式”下,“養兒防老”意味著(男性)后代對上一代負有“生養死葬”的責任,這是基于公平邏輯的代際交換。進入21世紀,來自中國多地農村的調查均指向代際“反饋模式”的變化,雙向平衡已經演變為單向失衡。更有研究者從“代際剝削”角度探討此種嚴重失衡,例如楊華、歐陽靜通過多個農村老年人自殺案例,發現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村老人在失去被剝削價值后,難免淪為被子女利用、忽略,甚至遺棄的對象。近二十年來中國農村家庭的代際關系出現變化甚至陷入失衡,問題是,子代結婚生子后也會成為親代,“代際關系的下位運行”緣何而得以延續?
已有研究將農村代際關系失衡歸因于農民價值觀的變動,認為以往的農村代際關系受到義務本位亦即倫理本位價值觀的約束,而現今則轉變為權利本位價值觀——這導致子代不能主動思考自己為父輩做了什么,而反過來計較父輩為自己做得夠不夠多。這種現象在皖北農村表現為以往人們信奉“無不是的老的”(意即長輩老人無論怎樣做都是對的),但現在更流行的說法是“婆婆難當,再費勁也不落好”,默認了媳婦挑剔婆婆的常規性,“花喜鵲尾巴長,娶了媳婦忘了娘”則是對婆媳沖突中兒子“無為”乃至“助紂為虐”的控訴。
然而,半工半農時代的“子代主導”現象絕非單純的“老人權威”衰落或農民價值觀變化之結果,它與當前社會宏觀背景中城鄉關系、農與非農就業關系以及精神文化與物質文化關系等諸多因素的綜合作用緊密相關。郭于華從“國家力量”角度、閻云翔從“個人權利意識膨脹”角度、楊華等從“階層地位焦慮”角度對農村代際關系變化的歸因均有啟發。從國家、社區與個體結合的視角出發,會看到當代中國社會轉型、城鎮化與工業化進程已經將農村家庭卷入亦工亦農的生產方式,新生代勞動力已經成為聯結城鄉關系的主導力量,農村家庭以年輕的“子代”為重心而發生了不得已的功能重組。以民俗文化、社區輿論為核心的農村地方性共識也因當前中國經濟的快速推進、社會流動頻率與強度的加大以及新觀念(未必是正確的)的涌入而被卷入變動的大潮,出現了物質文化引領非物質文化變革的局面。因此,“兒住瓦房孫住樓,老頭老婆住地頭”的情形瑏瑠更多反映的是時代變遷推動代際關系變化的情形。農民生養后代并重點幫扶男性后代成家立業,在“社會面子”得到滿足之后,繼續為輔助兒輩甚至孫輩而犧牲自身權益,也是人口流動背景下合乎農村文化邏輯的行為選擇。只要當前農村“半工半農”家庭生產方式不改變,這種局面還有延續的可能。
二、農村新生代與中國鄉村民俗文化變遷
(一)社區意義上的農村新生代
源于“新生代農民工”稱謂的農村新生代泛指農村人口中的80后、90后群體。從家庭層面看,這部分人群是分散在各自家庭的“子代”,是家庭資源的集中持有者,是家庭分工的決定者和延續家庭意義的主體。從社區層面看,我國多數農村地區的“一孩半”計生政策經過30年運行,已經為農村造就了少子化和日益嚴峻的老齡化局面,農村新生代愈發成為社區經濟、社會與文化發展的依賴力量。同時,鄉村生活水平提高,農村新生代生存壓力較前代減少,地方文化對新生代的包容性增強,這種“包容性”體現為一種雙向驅動:一方面,農村的新生代有了更為集中和豐裕的資源可以推進農村社區文化,另一方面,溫飽無虞的農家子弟逐漸掙脫傳統農民的觀念束縛,產生運用資源支配權和文化上的發言權對社區文化進行改造的動機。
(二)農村新生代影響中國鄉村民俗變遷的主要途徑文化人類學認為,變遷是一切人類文化的基本屬性和永恒現象。農村新生代的父母尚未步入老年,有的正值壯年,本應是農村各種事務的主導力量,是社區輿論的主導者和傳統文化的秉持者。但隨著視野的擴大和影響力的增加,農村新生代勞動力經由家庭主導走向社區主導,開始在鄉村傳統民俗文化內容與形式的變革中發揮影響力。
1.將新內容納入傳統民俗儀式框架
農民的日常生活世界離不開婚喪嫁娶等重大民俗儀式。村莊往往是能夠較好傳承傳統民俗儀式的空間單位,這是因為民俗儀式“為村莊建構起一段綿延的社區歷史,把價值和意義賦予那些操演者的全部生活”。我國許多村莊在婚喪儀式中會請托“執事”安排整個儀式流程,“執事”者一般為中老年男性,熟知本地民俗禮儀,有一定社區威望,能夠調配好人手,能兼顧不同事主的家庭情況,將儀式大體上辦得合乎規矩。在傳統儀式框架中增加新內容的,往往是農村的新生代。農村新生代普遍外出從事非農工作,他們向父輩傳達新鮮的觀念、信息、技術,這種文化上的“反哺”標志著代際文化傳承模式的革新,沖破了親代為教化者、子代為被教化者的角色規則。
皖北農村有在逝去男性新墳前焚燒紙馬的舊俗,高頭大馬既可作為生產工具,也可作為交通工具,寓意生活安定富足乃至官運亨通。這種紙馬一般為棗紅色,搭配花紋艷麗的鞍轡等裝飾,仔細觀察還會看到馬身上糊有字據——一張白紙黑字的“馬契”(用于證明此馬來源于買賣正途)。隨著農村新生代勞動力社區影響力的增強,這種延續多年的舊俗有所更新:年輕人對好日子的理解變為車子、房子、票子,希望自己家去世的老人也享有這樣的生活,因此近年來的農村葬禮雖延續著焚燒紙制品的風俗,但更流行焚燒汽車、司機、保姆、別墅、仿真人民幣等紙制品。老人們也接受了這些新鮮事物,偶爾和孝子孝孫們開玩笑:你們給他弄小汽車,小汽車哪有轎子舒服,傭人抬著,晃晃悠悠的,那才好。
新事物并不都是先進的。近年來農村婚喪大事興起低俗表演,這些表演往往需花費重金,被理解為可以助興的“面子工程”。遼寧大古村一老人的妻子去世,他反對自己的兒子請歌舞團來表演歡快節目,他兒子說,我們不比別人窮,別人請得起,我們也要請。有些表演類似講相聲,男女搭配,男伴不斷對女伴進行具有性暗示的調侃。每逢類似表演,村莊里的年輕人就像結伴聽戲看電影一樣,相互邀約去事主家看表演,其中不乏未婚男孩女孩。這樣的變化,老年人往往看不慣,不過由于請表演班子的資金由年輕人出,年輕人講排場愛熱鬧,加之別人家也有這樣的做法,老年人只好聽之任之。請人哭靈也是近年來常見的現象。以往農村家庭追求人丁興旺,誰家哭靈的聲勢大,誰家就有面子,作為哭靈主體的年長女性一般深諳此道。近年來的農村少子化趨勢逐漸使哭靈變得不再那么“有氣勢”,更重要的是,農村新生代越來越“不會哭”,為了避免冷清,便雇傭職業哭靈人,職業者的哭訴輔以哀傷的音樂,給“哭靈”注入了新內容。
2.與傳統習俗的正面碰撞
最為明顯的是農村新生代與訂婚舊俗的對抗。不經過訂婚環節而快速結婚,是為農村的“閃婚”,相關研究認為當前“閃婚”現象突出,可被視為農村新生代對抗訂婚舊俗的間接例證。廣大農村仍普遍遵照的訂婚禮俗其目的是將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提前加以確定,社區輿論容許訂婚后的男女青年共同外出打工甚至同居。但是在訂婚后的相處期間,會有一部分當事人覺得并不適合與對方結婚,便提出退婚以解除婚約。退婚本是正常的可選項,所不同的是隨著農村青年婚姻自主意識的增強以及跨地區婚戀的增多,近年來農村退婚現象出現了明顯增多的趨勢。
農村招贅習俗中的退婚現象同樣值得關注。作為婚姻的一種特殊形式,贅婚在中國民間長期存在,是有女無兒家庭的權宜之選。將農村贅婚舊俗投入社會變遷的宏觀背景加以考察,會發現沒有兄弟已經不足以支持招贅婚姻的成立,一些農村女青年追求婚姻自主,視贅婚為畏途,不愿為父輩犧牲自己的婚姻自由。也有男青年務工或經商后經濟實力增強,不再愿意做上門女婿。調查發現,豫東南與皖西北農村近年來均出現多個適婚青年接受招(入)贅訂婚后經過與未婚夫(妻)初步相處發現性格不合而退婚另嫁(娶)的例子。
社會高度流動背景下,農村新生代對有些傳統民俗太過冗長繁瑣開始表達看法并推進變革。皖北農村喪葬儀式耗時少則一周,多則半月有余,老人去世后要求孝子向至親登門報喪,停靈若干天期間家族內重要人員均需在場。在當前農村勞動力流動背景下,“在場”是對直接相關人員的“最低要求”——無論身在何方,首先必須星夜兼程趕回家鄉,通過使自己“在場”,達到情感和道義上的“合格”。如此,請假、誤工,甚至因請假太久工作被他人頂替的現象也時??梢姟=陙?,農村高齡老人頻繁謝世,外出務工者一年之內數次城鄉往返,實有勞民傷財之感。由此出現了一些變通之舉,只要父母能夠留在村莊照應,農村新生代可以根據與逝者關系親疏,不再逢事必返。為了縮短打工者的誤工時間,以往老人去世安葬后第三天“圓墳”的老規矩,現在也已縮短為第二天甚至即時“圓墳”。
我國有過年張貼大紅春聯的傳統風俗,但許多農村出于宗族意識,只要族內有老人去世,連續三年便不可貼紅春聯。農村老齡化浪潮之下,村莊老人接連離世,三年不貼紅春聯的做法逐漸延續為若干年、十多年都貼不了紅春聯。由此帶來的年味淡化,令農村新生代有所抱怨,更有十幾歲的孩子自出生起就沒見家里過年貼過紅紙。這也是少子化時代、老齡化背景給當今農村傳統民俗帶來的現實挑戰,可以預見,隨著新生代主導性增強,口頭的抱怨終會導致行動的變革。
3.倡導和踐行“技術替代”
日本學者櫻井龍彥曾以愛知縣人口稀疏山區村莊為例,討論民俗文化中需要一定人數共同合作才能完成的“民俗藝能”(民間表演藝術)何以為繼的問題,提醒人們要注意鄉村人口稀疏化對民俗文化傳承產生的沖擊。當然,民俗具有流動性,它不但是時間累積的結果,也是不斷更新與替代的過程。勞動力外流導致我國鄉村人口稀疏,農村社會的應對之道是越來越普遍地使用技術替代人手:不但農業生產中機器取代人手,原先依賴人手、面見等形式的民俗禮儀也出現了技術替代:拜年、接親戚不能親至,打個電話可以表達問候;宴席所需大量碗碟桌椅等用品均由專門經營者提供,餐桌上出現一次性筷子、杯子和餐巾紙,用完即扔,不需洗刷;原先以家庭聚餐形式進行的祝壽、慶生等習俗,因交通便捷和生活水平提高,開始由家庭轉向飯店;甚至有老人去世因人手不夠,后代雇請吊車將棺木放入墓穴,這在以往是無法想象的。
4.催生新民俗
隨著收入水平提高,城鄉交流增多,農民觀念出現更新。從生育風習來看,當前農村新生代普遍接受計劃生育觀念,每對夫妻一般只生育1—2個子女,有優生優育意識,不再過分追求生育男孩,有的甚至開始偏愛女孩。與此同時,農村的男女平等觀念也比以往有所推進,家中待客不許女性上桌吃飯的舊風俗近年來出現松動。安徽鳳陽農村原先流行為子女“留毛頭”,從胎發留起,女孩留滿發,男孩在后腦勺部分留出一根小辮,待到七八歲理發時宴請親友,俗稱“剪毛頭”。近年來的新生兒“留毛頭”現象漸少,原因是年輕父母們嫌棄“留毛頭”土氣,還認為保留胎發不利于頭發健康生長,“剪毛頭”風俗漸漸為原先只在城市流行的為子女抓周、過生日吃蛋糕等做法所取代。
三、中國農村社會性質討論框架中的鄉村文化主體與走向
中國傳統鄉村社會在費孝通的筆下是“熟人社會”,熟人社會共享社會規范與價值,每位成員都是“地方性共識”的認可與傳承者。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中國農村由于中青年勞動力大量離村外出,形成所謂“無主體熟人社會”局面。賀雪峰等則將進入21世紀后的中國鄉村稱為“半熟人社會”,認為村民與村莊在社會文化距離上已經漸行漸遠。換句話說,鄉土時代“熟人社會”中的農民在行為選擇上是從眾的、遵照傳統規則的;農民離鄉時代“無主體熟人社會”由于農村人口大量外出,鄉村文化面臨傳承主體喪失局面;“半熟人社會”中的農民不斷拉遠與村莊的空間距離,對鄉村文化的認同感與歸屬感亦隨之衰減。那么,可否據此推斷鄉村社會將因參與主體的缺失而步入文化斷裂時代呢?
在中國的工業化與現代化進程中,數以億計的農民處于流動狀態卻沒有引發社會動蕩,可歸功于農、工結合的“半工半農”家庭生產方式。有研究者在探討中國城鎮化道路時指出:學術界傾向于把中國的“二元社會結構”視為農民城鎮化的制度障礙,這是對“二元社會結構”剝削性特征的強調,除了剝削性,“二元社會結構”也有保護性——保護農民在城市融入受阻后可以退回農村、返回農業。這種可工可農、工農結合的就業方式提供了一種社會彈性,只要有后路可退,農民是不傾向制造動蕩的?;诖耍r民仍然重視承包地,并以“家庭”而非“個人”為承包地耕種單位和收益單位。家庭意識影響農民的代際關系形態,無論是代際雙向反饋,還是表面上的單向線性,都基于農民家庭謀求整體利益最大化的顯著動機。上一代更多地向下一代付出,有很多現實因素,也是家庭通過功能重組應對風險的需要。子代對親代的“剝削”也的確存在,畢竟生存與發展的壓力更多要由子代承擔,后勤保障的責任必然落到上一代身上——無論他們是否樂意。
無論是從“過日子”的角度考察農民的生活邏輯,將農村民俗視作農民回應社會變遷的生存策略,還是將民俗的本質特征界定為“為特定群體提供最合宜、最有效生活方式的服務性特征”,抑或以“劍有雙刃”來比喻民俗文化對鄉土社會發展的利弊兼存,鄉村民俗與農民生活千絲萬縷的關聯、農民對民俗基于生存理性進行改造的思路已然十分清晰。只要農村還是農民可預期的情感歸屬地,農民就必須作為鄉村文化主體繼續存在。所不同的只是,人口流動、工業化與城鎮化大潮畢竟改變了鄉村社會傳統格局,盡管帶有空前的進城動機,但近期還無法順利走向市民化的農村新生代,隨著對鄉村文化的創新性適應,逐漸成為推動鄉村文化變遷的重要主體。農村家庭“子代主導”的代際關系形態則促使農民家庭從子代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出發,順應乃至配合新生代的文化變革需求,共同推動鄉村文化內容與形式上的變遷,這構成人口流動背景下農村新生代影響社區文化發展方向的邏輯路徑。
四、結語
人類學家視變遷為人類文化的基本屬性和一切文化的永恒現象,社會學家視農民和農村為影響中國社會變革的根本力量。當農民變為農民工,穩定變為流動,封閉變為開放,農村家庭的生產與生活方式出現空前變革,鄉村民俗作為農民日常生活的基本構成部分,也不可避免地被卷入變遷的潮流以加速適應鄉村社會新的生產與生活節奏。透過鄉村民俗文化內容上與形式上的變遷,可以看到,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口的高度流動性正在促使農民生成新的生存智慧與發展策略?!白哟鲗А本褪沁@樣一種家庭策略,它不但幫助農村家庭通過家庭分工與家庭資源重組,最大限度增強子代的就業競爭力以應對“半工半耕”時代鄉村社會地位分化的強大壓力,而且促使流動中的農村新生代勞動力直接推動或間接迫使鄉村民俗文化出現適應性變遷,這使鄉村文化雖面臨參與主體缺位的爭論,但仍能以局部漸進調整的格局得以維系。
最后,在不排除地方民俗獨特性的前提下,探討農村家庭中的新生代如何主導家庭分工以至影響鄉村社區文化,思考家庭結構變動、人口流動、城鄉交融等宏觀背景對個體、家庭、社區及其文化的深層影響,還可以發現,農村新生代雖然表現出一定的主觀能動性,但人口流動背景下的宏觀社會變遷或許才是他們主觀能動性得以發揮的最終決定力量。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山東社會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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